还有什么比医学博士在写完论文后意外昏迷更倒霉的?
芙娴:昏迷后穿进自己写的破书里。
穿成废柴灵根的狐妖在妖界混不下去,芙娴意外发现自己在人间吃得开。
替乡里乡亲挑满缸里的水,替邻家的驴拉完磨,最后顺手救下县令家傻儿子,混了个编制内医倌身份。
山匪下山:听说县衙的女医倌生得漂亮,不如我们——
芙纤纤当场表演倒拔垂杨柳。
无他,天生怪力尔。
这副身体比原身好用,体力永动机。芙纤纤从此科研社交两不误,生活质量嘎嘎上升。
入职县衙第一年,她精选草药蜂蜡矿石,力求让亲民的抗生素走进千家万户。
第二年她倡导维持手术无菌环境,力求让每一次手术远离感染。
第三年她终于等来了本书男主,那个眼盲瘸腿的美强残帅哥……
正当她准备在这个难得一见的病人身上大展身手顺便收割好感度时,对方当场表演医学奇迹,眼不瞎腿不瘸,还擒住她脖颈质问:芙云霓,你为何救我?
靠,跟凡人相处久了,差点忘记自己写的是本玄幻小说。
男主视角:
陆渊惨死谷底后,重生十六岁,睁眼见前世杀他的京城花魁芙云霓对他言笑晏晏。
他欲杀之报仇,却发现她同前世判若两人。
怪力狐妖X黑莲花高智但体弱公子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