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暴发户孙希希上一秒还在慈善晚宴上,跟孤儿院院长说:要求尽管提,预算管够!
下一秒,她就穿进一本六零年代文里,耳畔还有一道雄浑声音响起: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要求尽管提,鸡蛋管够!
这穿越大神竟然还没有她阔气!
幸好她还能站在万山之巅,收获英雄名号。
她理了理书里的人物关系,发现她收获了:
一只继父——害死她亲爹,娶了她亲妈,还总想把她当交际花,推销给他利益相关方的那种;
一只继妹——各种PUA她,还想吃她人血馒头的那种;
一只亲妈——精致利己主义,看她站在火坑边,还要劝她进去火浴的那种。
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竟是英雄人物傅佑平的传记!
而她是饱受欺凌,被他救出火炕的女主。
坏了,敢情她是被扔进来衬托男主光辉形象,并埋首数十年相夫教子,好为他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的?
这不就冲突了吗?
她也想找个贤夫良父啊!
于是她决定……
——————我的一号预收文——————
《五零闻达天下》
文案:
丁清韵穿进一本五零年代文里,一睁眼就差点被人强娶!
原来原主亲爹是个消息灵通的大地主,在解放前听说别的地方要“打土豪,分田地”,火速便将自家地贱价卖给贫农们,带着万贯家财和卖地钱逃去城里买了工作,假装自己是无产阶级普通工人!
家徒四壁的贫农们买了他的地,莫名奇妙就成了中农和富农!
这可不是坑死人吗?!
愤怒的人们气得把原主家祖坟给扬了!
原主亲爹生怕祖宗发怒,影响自家几代运势,只得说服原主趁夜赶回去偷偷重新捡骨安葬。
然后……他们被村人发现了……
然后……原主爹跑了,徒留崴脚的原主被村人活抓!
“富农”孙德柱忿恨地对丁清韵说:就因为你爹,我家成富农了!现在没人肯跟我家做亲家了,父偿女债,你就来给我儿子当媳妇吧!
穿书者丁清韵:冤枉啊,我也是我爸的受害者!他重男轻女,你看他不带我大弟、二弟、三弟回来捡骨,就带了我,你就知道我在我家有多难!
她说:要不我把他骗过来,你找他问罪好不好?
她转头又逮住了回乡探亲的军人林有志:同志哥,救救受苦受难的姐妹吧!
很久以后,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发现,丁清韵她爹固然是万恶的剥削阶级,但她本人却是个异类——她带着他们脱贫致富,从此迈进了小康生活。
她是秦山公社的一道光。
很久以后,林有志也发现,他的目光再也无法从她身上挪开。
——————我的二号预收文——————
《误把重生当穿书[九零]》
文案:
怂包周令仪怂了一辈子,唯一可以扬眉吐气的地方,是在她的日记里。
在日记里,趴在她身上吸血的男友成了舔狗,把她写的书偷去当自己的书发表的闺蜜成了她的狗腿子,重男轻女的老爸成了女儿奴……
然而生活不是爽文,现实里的她“退一步乳腺增生,步步退增生增个没完”,终于发展到乳腺癌晚期。
她像一摊烂肉躺在病床上时,想的是:重来一次,我再不要像这样活着!
她真的重生了。
可重生时磕到了脑子,她失忆了!
当她捡到跟她一同穿越的日记本,她想:咦,这个原主有点厉害嘛!
于是,当吸血鬼男友问她:马上就是我的生日了,你打算送我点什么?
她问:……一个wink?
吸血鬼男友怒道:一个wink?!你在想什么啊?!
她也怒了:怎么,你还想让我亲你啊?!一只舔狗,也敢乱吠?!
她一脚踹到了他身上:滚!
吸血鬼男友:?!
很久之后,周令仪想,原主的人生也太完美,太爽了吧?
所以,原主到底有什么遗憾,非得让她穿书来帮她达成呢???
真是千古未解之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