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谁是西瓜啊?他吗?
6.
最近我突发奇想,决定跑步,锻炼一下腿部的力量。
鉴于晨跑起不来,我选择夜跑,不过说是“夜”也有点夸张,因为时间没那么晚。另外我只在小区里跑,安全系数很高。
刘小别说他可以连麦陪我跑,我说才不要。
被他听到我累得像条鱼一样咕嘟咕嘟冒泡的声音(本意是想说像狗一样气喘吁吁,但狗跑得比我快),也太丢人了,气泡音可不是这样的。
坚持了几天之后,我对刘小别说,我今天比昨天多跑了五百米。
难道我竟是个天才?
刘小别:噢噢,你真棒!
我一边觉得自己真厉害,一边又感觉不好意思,只是多跑了五百米而已,就跑去求夸奖,好像有点太夸张了。
刘小别:哪怕是多跑了十米也是应该夸奖的,因为多跑就是多跑了!
我觉得很有道理。
并婉拒了他送来的夜宵。
这一口热量下去,我这几天都白跑了——好吧,虽然我的本意是锻炼,但万一能顺带减下几斤也好呢,最近穿裙子感觉拉链处都有点挤了,这让我很担心。
“那我站在你面前吃吧。”刘小别说道。
当然最后他也没那么过分,陪着我跑了两圈,跑得还比我快。
“你才是真的狗。”我确信道。
刘小别:?
7.
说起来,在夏休期的最后,因为下了一场大雨,天气较为凉爽,我们俩进行了一趟city walk。其实就是在B市大街上压马路,姑且当做提前庆祝他的生日。
刘小别说这也太敷衍了,听起来会被投稿到抠门小组。
我说确实,还是买两个冰淇淋庆祝一下好了,你的那份八块。
他翻了个白眼:“学点好的吧,求你了。”
刘小别今天出门也带了耳机,我说有我陪他聊天,他还用得着耳机?他说这是分开之后才用的,至于现在,用来扮酷。
于是在我们准备分开的时候,我突然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他刚戴上耳机,闻言看我一眼:“你不是说你对我一见钟情?”
我说我哪有那么肤浅。
“听起来不像是要夸我。”刘小别嘀咕道。
我说对,我很喜欢他这种很有自知之明的样子。
刘小别一脸无语:“你上次明明说是喜欢年少轻狂,意气风发的类型。”
我说对呀,这些我都喜欢。
他被我搞糊涂了:“所以?”
“因为你是你。”我认真地说道。
就算我们无法做到满分默契,就算会有思想碰撞的摩擦或者习惯的不合,但他会努力地去迁就我,我也会包容他。即使像他这样的做法,世界上有不少人在做,可他们都不是他,而我遇到的只是他。
顺便一提,我是因为觉得他名字好听才注意到他的。
嗯,怎么不算是一见钟情呢?
“该你了。”我说,现在轮到对方辩手阐述他喜欢我的原因。
刘小别伸出手,拉住我。
“你啊……”他说,“有时候不知道自己有多可爱的时候,在我心底非常可爱。”
我诧异,因为我觉得我知道我非常可爱。
“那不一样。”
可爱是有百分比的,我知道的程度可能只是百分之八十,但他能够看到百分之百,甚至有时候是百分之一百二。
我说哎呀,那你岂不是要被我可爱晕了。
刘小别说他确实有点晕,但黏人的男朋友是不太酷的。我说确实,我也不喜欢太腻歪的恋爱,他说他知道,所以想念这种词要等到见不到的时候再说。
至于现在,蓝天白云,晴空万里——
“虽然明天还会升温,但总觉得夏天就要结束了。”他说。
是这样的,他要回战队,我要去学校,夏日确实已经到了尾声。
听起来有点遗憾。
“嗯。”刘小别低声道,“再陪我一会吧。”
我说好的,然后给了他一个玩偶熊一样的拥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