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3)

洛汐宁想了想,觉得颜言既然知道鬼行漠,也应该知道南疆其他的事情。

她压低声音,小声道:“颜兄既然已经事先调查过南疆的信息,那不知你可曾听说过南疆的巫族?”

“巫族?”

颜言蹙眉:“这个我倒是听我父亲提起过。”

“我祖上就是做生意的,以前也有先人去过南疆,所以对南疆的事多多少少有点了解。”

他道:“南疆巫族是个很古老的部落,存在了大概也有千年吧,一直隐居避世,他们所在之地不为人知,以蛊虫闻名于世。但后来不知怎的,住处被王室发现了,给灭了族。听说那南疆巫族的蛊虫非常厉害,既能杀人于无形,也能够活死人肉白骨,人人都想得到他们的蛊虫。”

“要说这巫族也有他们的至宝,我听我爷爷说起过,他之前翻阅过家里一直祖传的奇闻异录,里边就有提起过巫族的至宝。巫族的至宝就是蛊虫,一个是天下至毒,枯春蛊,据说是只要被这只蛊虫寄生,蛊虫就会吸食宿主的骨髓,吃掉宿主的五脏六腑,并且不会直接置人于死地,而且慢慢蚕食,让宿主痛不欲生。另一只蛊虫则是最好的灵药,它的名字倒也简单。就叫灵蛊,灵蛊则是巫族蛊虫活死人肉白骨的灵物,不管受了多重的伤,哪怕是死了,据说只要让灵蛊寄生,就可以重新焕发生机。”

颜言微顿,继续道:“当年王室已经将巫族所有人都杀了,蛊虫也烧了个干净,况且除了巫族的族长,也没人见过这巫族至宝到底长什么样,估计王室那些人也把这至宝一把火烧了吧。”

他摊了摊手:“而且你以为什么人都能利用蛊虫啊?只有巫族人才会控蛊之术的,巫族都被杀光了,一个也没留下。就算蛊虫对人的吸引很大,但王室毕竟不会控蛊之术,就是留着蛊虫也没用啊。与其留着这些东西造成隐患,我想他们更乐意烧了蛊虫。”

洛汐宁不太认同。

说到底人心都是贪婪的,她不信王室真的就一条蛊虫都没有留下。

再者说了,颜言告诉她,只有族长才知道巫族至宝的藏匿处,若是族长并没有说出蛊虫到底在何处呢?

又或者,王室的人找到了至宝,留下来了呢?

这都不得而知。

洛汐宁还是决定去巫族旧址看一看。

总能找到线索的。

就算最后结果真的让她失望,她也不虚此行。

“巫族被灭族已经过了很多年了,现在基本上也没再听人提起过他们,姑娘,你突然问起巫族是有什么事吗?”

洛汐宁啊了一声,解释道:“没什么,就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对各地志异很感兴趣,我顺便帮他问一问。”

颜言一笑:“那你这位朋友涉猎还挺广泛的,巫族都已经被灭族如此之久了,居然还有人记得他们。”

洛汐宁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尴尬地笑笑。

“话说回来,”颜言道,“我去南疆是为做生意,那么姑娘呢?”

“南疆气候恶劣,常年干旱缺水,多的是大漠黄沙,除非是南疆本地人,否则一般人很难在南疆待下去的。”

洛汐宁一顿,她也不知道怎么说。

她去南疆,当然有她的目的。

可她也不能告诉一个陌生人啊。

尬笑一声,洛汐宁道:“我和我朋友一样,也喜欢探寻一些稀奇之事,早些年就听说过南疆有很多奇闻诡事,想着便来南疆看一看,这不我朋友刚巧这些天偶感风寒,所以不能来,就只能我自己来南疆看看了。”

这理由着实蹩脚,稍微想一想都知道说的不是实话。

南疆此地凶险,稍微不留意就会丧命。

怎么可能会有人只因好奇所以就想来这里探险。

如果世上真的有喜欢这么作死的人,那么这个人一定活不到成年就对了。

颜言也知道她没有说实话。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说出口的事,他没有必要强求洛汐宁一定要告诉他。

所以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再问。

“不管怎么说,南疆毕竟还是很危险,如果一定要去南疆,姑娘只身一人,怕是有些危险。恰巧我明日一早便要和我的商队一同穿过鬼行漠,若是姑娘不介意的话,也可和我们一道,多些人,总多份力量。这鬼行漠时常会出现沙暴,若是姑娘一个人,反倒无法求救,更容易丧命于此。”

其实洛汐宁并不怕什么沙暴,她用些灵力自然也可以在沙漠中安然穿行。

可人家并不知道她是修真者。

她一个人走固然是可以,但她对鬼行漠和南疆没有很多了解,如果要走出沙漠很困难,但是如果有颜言,应该会简单很多。

权量一番,洛汐宁很快就答应了。

“好啊,原本我一个人也有些害怕。”

她想了想,又道:“若真遇上了沙暴,你有办法可以应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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