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2 / 3)

对吧,果然一般人听到这种事都会觉得我爹疯了吧。

哪有正常爹死前忽然抽风要让女儿和奇怪的家伙结婚。

过了一会儿,他大概是忽然想明白了什么,死死抓住我的手,宛若溺水的人抓住了那浮阀的一角,求证道:“你见过……那个……未婚夫吗?还有,你……喜欢他吗?”

我不是很懂,为什么每个听说我有婚约的家伙都要问一下我对我未婚夫的态度。

就是结婚这件事和喜欢与否,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我妈以前是挺喜欢我爹的,当然最后她疯了,我爹只剩拍手叫好。

至于我爹?

他是我妈疯了的主要原因。

不过听说他们结婚前关系挺好,称得上是情投意合。

我小时候他们关系也似乎不错,导致我甚一度以为我家还挺甜蜜的,能和小布鲁斯对标的那种。

不过后面发生了点事,打破了我自以为是的美梦。

谁知道呢,感情这东西怪不靠谱的。

还是利益关系比较可信,我爸就算再怎么看我不爽,也没真的把我掐死,也不过是因为我是他唯一的继承人。

哪怕恨的要死,哪怕恨不得将我碎尸万段,该教我的还是要教;哪怕气的咬牙切齿,哪怕执着于给我挖坑,该给我的还是要给。

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我认识的绝大部分人,都想当然地试图向我传达一个理念:婚姻是和爱的人幸福地在一起。

明明事实根本就不是这样。

婚姻说白了就是公司并组。

和韦恩那样的公司合作固然有利可图,不过相应的,我也失去了对公司的绝对掌控权。

话语权的丧失从来都不是件小事。

而和莱克斯公司合作,或者更直白点,收购莱克斯公司。

毕竟莱克斯公司要靠伦达公司的是施舍才能存活。

一个濒临破产的小公司,看起来确实无利可图,但假使这样可以让一切权利都归于我手,倒也不亏。

莱克斯公司会在伦达集团的版图下存活,只要莱克斯卢瑟不要不识好歹。

这是件很公平的事。

归顺我,讨好我,为了努力活的更好,为了讨得更多的资源。

至于父亲死前的那些胡言乱语?

我没有当真,却也稍微存了几分心思。

再稍微观察下莱克斯吧,我实在是不信他真的能做到父亲所说的那种程度,可假使他真的有几分本事,稍微扶持一下也无可厚非。

总之我给他的只有两个选项。

美丽的花瓶,或者稍微有点本事的花瓶。

至于花瓶会不会被砸碎,那就只能看它自己的造化了。

与之相应的,我喜不喜欢花瓶,难道是什么很重要的问题吗?

就算人们没那么喜欢一个精致美丽的瓷器,这也不影响他们仍愿意花点钱和心思把它买回家吧?

好看,且能摆着就成。

不过迪克的问题还是要回答的,而且我还不能在他面前说我把莱克斯当花瓶看,对孩子影响怪不好的。

于是我点了点头,开口道:“前几天我见过他了,算是喜欢吧。”

这句话很短也很诚恳,我确实在前几天认真见了莱克斯一面,以及,即使对他有那么点复杂的观感。

但我确实,不讨厌他,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可以被称为喜欢的情愫。

当然这些没必要和迪克掰扯的太清楚,这孩子还小,一看就处于还对恋爱啊,感情啊,爱情什么的抱有幻想的阶段。

还是别轻易寒了孩子的心了。

就让他认为我喜欢莱克斯也无所谓。

反正区别也不大。

迪克默不作声了许久,我不知道我的哪句话又让他难受了,他今天看起来奇奇怪怪的,过了许久,他又问了我最初的那个问题,嘴唇半张着,有些颤抖,“那个未婚夫到底是谁?我……认识吗?”

“莱克斯卢瑟,你应该不认识。”莱克斯公司都快被老卢瑟搞破产了,也就在大都会还稍微有点知名度,他一个哥谭人又去了布鲁德海文那么久,哪能知道莱克斯卢瑟这号人。

迪克愣神了片刻,大概努力在脑中搜索莱克斯的相关信息,不过很明显,他失败了。

不过很快他又对我提出了新的诉求,“我能……看看他是什么样的吗?”

愿意见莱克斯是件好事,说明迪克也只是对我突然要结婚有点震惊,对莱克斯本人没有什么意见,甚至还有点好奇。

“当然可以,找机会我会带他见见你的。”我笑道。

嗯,就陪迪克和杰森出去玩的那天,把莱克斯也顺带捎上吧。不是我说,我这未婚夫,一天到晚看起来不喜欢理人的样子,端着算什么事,让他和孩子多处处也好。

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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