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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生气的杰森变成了一只气鼓鼓的汉堡包。

而且还是三层加量巨无霸汉堡包。

要是我们仨此刻在韦恩宅而不是在位于纽约的汉堡店,在提姆说完“某人平时不怎么用脑子”这句话时,杰森就会抄起手边能作为武器的玩意和我与提姆大打出手。

我猜杰森肯定首先会选择用他那杯过甜的草莓奶昔攻击我和提姆。

在这个每个家庭成员或多或少都有感情表达困难症的大家庭,促膝长谈前先用拳头交流一番才是常态。

可惜我和杰森提姆此时既不在哥谭,也没有身穿干什么路人都不会觉得奇怪的紧身衣,所以并不能选择用拳头解决问题。

街头斗殴是不可取的,被警察抓住是会扣学分的,我还打算研究生期间能满绩毕业呢。

我在心里搓搓手,按捺住好久没和杰森见面,想要和他 “切磋”一顿的冲动。

不要误会,我和提姆也是好久没见,没有想和他打架的想法不是瞧不起他,也不是担心他会打败我,只是因为我是个爱护弟弟的好姐姐。

好姐姐是不会打弟弟的。

哦,达米安除外。

那个小崽子刚到韦恩家时仿佛一只冲锋刺猬,把家里所有人包括我在内创了个遍,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在布鲁斯的密切关注下,一个人偷偷跑到纽约,准确地在我上课的路上拦下了我,不由分说地就要和我在学校里当场斗殴,只为了证明自己才是家里最强的罗宾。

为了避免上课迟到,被教授扣平时分,我用我的超能力作弊打败了他。

但那天我还是迟到了十分钟,那门课的教授非常严格,尤其注重上课要准时,我的平时分不幸被扣,本科期间的满绩目标从此和我说再见。

下课后布鲁斯才联系我告诉我达米安的存在,迪克也发消息给我让我最近留意一下身边有没有浑身是刺的刺猬。

但是他们说晚了,我和达米安已经互殴了一场。

也正因如此,虽然达米安现在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逐日渐融洽,我和达米安到现在还保持着互相看不顺眼的状态,见面不会说超过三句话,超过三句话就会开始用拳头问候对方。

“所以你们是专程来纽约调查章鱼博士的事?”我问道。

“不算是专程来,”提姆说,“正巧有个和斯塔克企业的项目要谈,顺便调查调查章鱼博士的事,杰森也在纽约,就干脆一起了。”

“有什么发现么?”我凑到提姆的电脑边,看到电脑上显示的红底白字我皱起眉,“文件已销毁?”

“很可惜杰森这次白跑了一趟,”提姆关上电脑,他向后靠在椅背上,“有人事先提醒了奥斯本,文件在传入U盘的时候就自动销毁了。”

“是黑面具干的。”杰森咬了咬吸管,就好像那是黑面具的脑子,“老头子一直知道诺曼奥斯本在暗中进行非法的人体实验。”所以他与黑面具有联系并不奇怪,恶人总是互相勾结。

“我会通知布鲁斯排查最近在他身边打转的可疑人士。”提姆拿出了在韦恩企业安排工作统领大局的总裁范,“找到暗中报信的人的任务就丢给布鲁斯,我们只用专注想办法获取章鱼博士的最新信息。”

“信息都在诺曼的电脑里,”我喝完手里的草莓奶昔,杰森将他的那杯嫌弃地推给我,秉持着不能浪费的原则,我换上自己用的吸管开始炫今天的第二杯草莓奶昔,“但是经过今天的事,诺曼肯定会加强警备。”

“虽然不想承认,”杰森摊手,“但是我觉得我需要一个帮手。”

提姆和杰森同时看向我。

杰森微微俯身,双手交叉放在桌上,半张脸被莫名其妙的阴影笼罩,仿佛在陈述一件即将发生的可怖事件,“是时候让血染的鸟儿再度出巢了。”

什么玩意?

想起我很久没有使用过的代号,我差点一口奶昔喷出来,“你真的不觉得这样描述太中二了么?”我捂住脸,此刻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血雀”是我在不当罗宾后自己取的代号,就像“夜翼”、“红头罩”和“红罗宾”,独立之后总得换个代号,所以我根据我的能力特性选择了“血雀”这个名字。

只不过成为“血雀”的时期和我的罗宾时期同样短暂,在作为“血雀”蹦跶了没多久,我就收到了帝国州立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跑来纽约上学了。

我本想问为什么不是提姆和杰森搭档,但想来提姆还要忙韦恩企业与斯塔克企业的合作项目,再加上夜间行动怕是对他正在成长期的身高不利,出于对提姆的身高考虑,还是我和杰森搭档行动更加合适。

不过……

“红头罩与血雀,”杰森咀嚼了下这个名字,“听起来还挺像蝙蝠侠与罗宾。”

“呵呵。”让老爹的前前前任罗宾当自己的跟、啊不,搭档,杰森怕是做梦都要笑醒了。

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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