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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当成妖怪(1 / 3)

进了殷府,马车行至我的院子才停了下来。听心和下人们将彬义抬下马车来。我犹豫片刻,从车夫手中拿过了马鞭走进院子,然后站定。

彬义是真心对待殷宁的,殷宁之所以能这么多年将他养在身边,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是真心待她的,她能感觉到。在我的小说里面即便后来他被智渊利用,虽然害了殷宁弑父,但是即便最后他也是有为殷宁考虑的。他的世界很简单,他全心全意对待的只有殷宁,他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罢了。

下人们见状也不敢动,架着彬义看着我。听心看看我又看看修瑾,再看看我手中的马鞭,胆战心惊的跪下。

“彬义今日进了我殷府,以后就是我的侍郎。”我说道,略过修瑾,“但是我是一个记仇的人,彬义之前擅离半日闲,又回了幽兰苑,有损本小姐的名声,所有我要抽他十鞭以示惩戒。”听心惊恐的抬头看我,刚想要辩解,我打断他:“听心罚二十鞭,一会紫衣领他下去受罚。”

“我的侍郎,我亲自动手。”我将手中的马鞭在自己左手手心一下一下的轻轻拍着。

紫衣立刻领了人在我面前放下一张宽大的板凳,下人们立刻将昏迷的彬义放上去趴着。紫衣将我的披风收起。我走到彬义左侧,看着他腰间那道细长的伤痕,用力挥出一鞭子去,伴随着彬义一声哀嚎,鲜红的鞭印与那陈旧的伤痕相交形成一个个长长的×,见彬义醒来,紫衣立刻指挥了下人将他按在板凳上。

我再次用力挥下鞭子,一鞭一鞭又一鞭,交错的鲜红的鞭伤杂乱的覆盖在那疤痕上,最后几乎看不太出来原本的痕迹了。十鞭结束。我将马鞭扔在地上。

“至此,彬义就是我殷宁的第二位郎君,殷府下人对我院里的人和事情胆敢有半句闲话或者不敬,一律送到城外庄子里去当长工,终身不得回府。”我目光慢慢的扫视众人,待众人行李应是后,我才看向紫衣:“紫衣去请大夫。先将二郎君安置在我院中客房吧,回头将旁边的听竹轩收拾出来改名半日闲,彬义就住那里吧。”

下人们行了礼各自去忙。修瑾看着我若有所思。

我到底是一个什么人呢?小时候刚入学的时候由于家里很穷,父母被村里的人瞧不起,所以那些孩子们也顺理成章的瞧不起我们。我弟弟还有邻居家一个小男孩,我们三个总是被欺负的对象,上学放学的路上没事就被揍一顿,有一次我的胳膊都被打骨折了,垂下来一动也不能动,大冷的天,我连棉服都穿不上 ,我弟弟帮我穿的,骨折的胳膊没有陶进袖子里,就那样垂在棉服里面,然后扣上棉服的扣子,就那么回家了。之后我爸告诉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必犯人。

于是我就发现了我的天赋,我好像打架特别厉害。我带着我弟弟和邻居的男孩子,每日放学了就跑得飞快去路上埋伏报仇。所有打过我的人都被我们打了一圈,之后我甚至有了更多的小弟。一直到初中,我依旧是一言不合就挥拳头的人,我那时候觉得自己就是老大,我也这么做了,小弟们都要叫我老大。奈何我初中的时候学习成绩开始显露头角,能够在学校考到年级前五,开始成为了我爸实现考大学梦想的工具。我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兼纪律委员,时不时在班级里砸书踢凳子,现在想来其实很是有点地头蛇、大姐大、小混混的感觉。

初中的我没有了那群小弟,在学校时长和男生打架,好在学习成绩好,倒也没有被惩罚,高中的我进了市里还不错的高中,生活中只剩下了学习。刚刚的那一幕,竟然突然让我怀念起来小学当大姐大的感觉。有点好笑。

这么想来,其实我之前的生活过得还是有那么几分快意江湖的肆意洒脱的。只要不提家里。

我记得有一次我吃完饭刚离开餐厅进到卧室收拾书包,就听见我妈压低了声音对我弟弟说:“你爸爸昨天买了几根黄瓜,你带到学校去吃吧。”那种背着我悄咪咪给吃的,我的胸口堵得无法呼吸。

当我再次回到餐厅的时候,就看见我弟弟飞快的黄光塞进他的书包,还特意的嘚瑟的做着鬼脸对我说:“不给你吃。”

然后听见我爸说:“分给姐姐一个。”

他挑选了半天,递给我一个小的:“嘿嘿,给你小的。”

一刹那,我抢过他递过来的黄瓜用尽全身力气砸在了他的头上,黄瓜碎屑天女散花般在他头顶炸开来。

我爸腾的一下站起来,几步走到我跟前,一手揪着我的领子,一手哐哐给了我几十个耳光......

怎么突然想起这些有的没的了呢。我本就是个不讨喜的人,在那种场景下,或许我应该泫然欲泣,在哽咽说我也想吃黄瓜,不知道我妈是否就会愧疚几分。奈何我选择了那么极端的方式,所以最后惨烈的也是我自己。

后面的几日,我将自己关进房里,我一方面想着不能任由事态如同我的小说大纲那般走下去,一方面却只想将自己藏起来,不想面对任何事情,时不时就觉得很难过,眼泪就不由自主的溢出来。院子里的丫鬟都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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