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樨恍惚有种跨年的错觉,她小声跟着倒计时。
倒计时结束,沈朝隽登上舞台,现场的欢呼声似乎要刺破耳膜——
“沈朝隽!!!我爱你!!!”
闻樨微微张了张嘴唇,嗫嚅了一下:“……”
要…要这么喊吗?
怪,怪喊不出口的。
她咽了咽喉咙,双手握着拳头晃了晃,在鼎沸的欢呼声中,轻轻地说了句:“沈朝隽,加油……”
一道追光打在舞台上,沈朝隽抱着吉他站在立麦架前,穿着宽松有设计感的白衬衫,整个人都在发光。
他低眸,手指拨动吉他弦,现场观众安静了下来。
他抬眸朝观众席看过来,低沉的嗓音像娓娓道来般磨人耳廓。
虽然闻樨的座位很靠前,但毕竟舞台下面还留有过人的空间,所以,她的位置距离舞台也有几十米,她知道,他是看不见漆黑一片的台下的。
可闻樨仍是有一种与他的目光对上的感觉。
她无端屏住呼吸,心跳蓦地加速。
胸腔起伏着,她怔怔地望着舞台中央的身影,以往与他相处的细节像电影一般在脑海中疯狂回放,那时她忽略掉的、从未深想过的情绪震荡,在此刻,好像有了清晰的概念。
是喜欢吧?
她喜欢他,她喜欢沈朝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