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进来的这几个人大摇大摆走到了最靠近舞台中央的座位边,不等钻石耳钉说话,座位里原来的客人急忙站着起来,点头哈腰陪笑道:“春姐,您坐这儿,千万甭跟我客气。”
钻石耳钉看着这个人,皮笑肉不笑道:“那多不好意思,对了,你叫什么来着?”她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但是却直接坐了下来。
原来那位客人脸上全是谄媚的笑容,“春姐,我姓王,王全力,我在大红门那开了一家海鲜酒楼,全力海鲜,春姐什么时候有空过去尝尝?”
“行,我知道了。”钻石耳钉悠闲的吐了个烟圈,她看了一眼跟在她身后的小弟,一句话没说,但是小弟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当场指着台上正在唱歌的歌手,吼了一嗓子,“把音乐停了,总唱这种靡靡之音干什么?我们春姐不爱听,换一首带劲的……就唱《潇洒走一回》。”
咖啡厅的经理急忙冲台上的乐队狂使眼色,眼皮都要眨抽筋了。
乐曲马上变了,原先的歌手下台,又上来上一个新歌手。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聚散终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
……
这个歌手的声音很有力量,钻石耳钉听得摇头晃脑,当半首歌唱完,她一拍茶几,“唱的不错,送十个花篮。”
她的话在这里就好比圣旨一般,话音刚落,台下的经理,台上的歌手和乐队成员一起向这位春姐鞠躬致谢。
很快,十个花篮就摆到了舞台上方。
林致远扭头问道:“顾叔,这人是谁呀?这么大派头?我怎么感觉这里所有的人都怕她呢?”
老顾压低了声音,“她姓谭,大家都叫她春姐,听到这个姓你就应该猜出她是谁了吧?大家不是怕她,而是怕她的爷爷。”
老胡在旁边跟了一句,“燕京城的人都管她叫魔女,致远你可千万记住了,以后来燕京千万不要招惹她,就连我们也不敢得罪她。”
林致远点点头,没吭声。像他这个层次还真没听过春姐的名号,不过她姓谭,再加上能把老顾、老胡两位吓成这样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
苏盛和老顾,老胡三人的背景捆在一起也不如谭家,怪不得所有人见了她都像耗子见猫一样。
苏盛坐立不安,“都怪你们俩,非要来这种地方,要我说咱们还是走吧!”
苏盛的提议很快得到了老顾,老胡的响应,老顾抬起手把经理叫过来,准备算账离开,没曾想,就是这么一个举动,却被春姐看到了。
春姐扭回头,看到斜后方的老顾、老胡和苏盛,没吭声,重新把头转过去,但是仅仅一秒之后,她又再次扭头,这一次她的目光直接对准了林致远。
昏暗的咖啡厅中,春姐的眼神亮的就像她左耳上那枚钻石耳钉一样。
也不怪春姐注意到林致远,实在是林致远太过醒目了。
他晒成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就阳光健康,一身从港岛买的修身西装穿在他身上就像长出来似的,没有那么合适的,让他的好身材一览无余。
即便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也能让人一眼就看到他。
春姐直接起身,来到林致远的桌边,她先是冲老顾、老胡和苏盛笑了笑,“三位叔叔,你们也来玩儿啊?”
老顾、老胡和苏盛都暗道不好,虽说三人和这个魔女算是认识,但是双方的背景差距太大,魔女从来也没跟他们三个这么客气过呀!这一声叔叔叫的他们胆战心惊,她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老顾强笑道:“小春,我们吃完饭没事干,跑到这儿来听听歌,你这是跟朋友来玩儿啊?”
“是啊!”春姐已经毫不掩饰的把眼神全部放在林致远身上了,“这位兄弟眼生的很,不知道怎么称呼?”
林致远还是第一次看到女人拥有男人一般贪婪目光。
春姐肆无忌惮的上下打量着林致远,那感觉就好像林致远是刚走进包房的小姐,而她是挑选的恩客。
林致远在这种目光下竟然产生了一种羞耻感,好像全身的衣服都被扒光了一样。
苏盛一看春姐这个样子,吓得汗都冒出来了,急忙答道:“他姓林,是我家的一个晚辈……”
这句话说完,苏盛咬了咬牙,“致远是我女儿的男朋友,他们两个马上就要结婚了。”
春姐的名声在燕京城很不堪,民间传说,只要她看上的男人就一定跑不了,她无论用什么办法,都会让这个男人乖乖就范上她的床。
所以苏盛才会多说后面那句话。万一林致远被春姐抢走,那女儿岂不是要恨自己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