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母亲,消耗母亲的精力。”
“日后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只要这件事和我们母女二人有关,我就一定不会瞒着母亲。”
谢爱莲闻言,只觉心中又是欢喜又是担忧:
欢喜的是,她的女儿是个如此贴心的、知恩图报的人,看来梦中的没有秦越掺和进来,她们母女两人也能幸福生活的未来,可以在现实中重演第二遍;而且这次不是她单方面照顾秦慕玉了,是两人互相照顾互相帮扶,一定能过得比之前更好。
担忧的是,再怎么说,秦越也是她在人间的生父,如果她真的要对秦越动手,先不说这事传出去会不会让秦慕玉落一个“不孝”的大罪,只怕她遭了天谴,那就麻烦了!
于是她连连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勉强把心中的复杂情绪压下去——看哪,秦越,连我的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女儿,都比你了解我,我虽然看起来温柔和顺,却不是真正能被困在后宅里的人——将秦慕玉从地上扶了起来:
“阿玉真是个有见识的聪明姑娘,既如此,便依你所言。”
于是那匹葡萄紫的锦缎,果然如秦慕玉所要求的那样,被做成了一件男装。
她本来就身形高挑,用现代的衡量标准来看,大概是个身高一米七左右的女孩子,哪怕不用像对自己的身高特别在意的那些虚荣男人一样,穿厚底鞋来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威风一点,也是个很唬人的身高了。
与此同时,谢爱莲回想着这十几年来的经历,挥笔写就了一封和离书,随即又派人去铁匠铺里加钱下单,用五十两黄金从乐得嘴都合不拢的铁匠手中,加急打造了一把精钢长枪出来。
就这样,身穿紫衣、腰佩谢家玉佩的秦慕玉,就摇身一变,成为了一手促成秦越和谢爱莲成功和离的神秘紫衣人:
秦越看那块布料和那块玉佩眼熟,仿佛在妻子的财物中看到过,不是因为相似,而是因为这些东西的确就是谢爱莲的私产,只不过眼下被她送给了自己的小女儿而已。
而明明数日前才刚刚生产完的谢爱莲,也不该这么快就能精气十足地下地,按常理来说,她现在还应该躺在床上排产后恶露呢;可见秦越的“深情”,的确只是表面上的功夫,半点都不走心。
只可惜秦越在这三天里,一次都没有回过家,再加上谢爱莲将家中操持得极好,半点消息也没有传出来,这才让他对自己女儿的不凡之处一无所知;而正是在这份无知的推动下,他做了个“别出心裁”的决定。
不得不说秦越虽然有点脑子,但是不多,尤其在这件事上,甚至充满了古人因为不便长途跋涉而特有的、清澈的愚蠢:
我在这个城市惹不起你,那我去别的地方,一边赚钱一边再把你的名声败坏下来,再找个合适的时机回来总可以了吧?
等那个时候,你的名声也坏了,我也有钱了,我再来娶你,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就算你不答应我,为了让自家的女性有个好名声,谢家也会让你答应我的。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真的很不错,但凡是个没什么特殊能力的普通女性,肯定就要被如此阴毒的手段更坑到了。
只可惜他要面对的,是秦慕玉;而拥有如此“不凡之处”的秦慕玉如果是个男孩,或许真的会让他忌惮一下,可女孩?算了吧,这对孤儿寡母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于是当晚,在秦越驾车前往临县——自从被谢爱莲赶出谢家,净身出户后,他连买马车的这点钱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父母塞给他的,这点钱连个车夫都雇不起,因此在和谢爱莲和离后,当晚也一并失去了所有仆人的他只能委屈自己来驾车了——试图改头换面砍号重来的当口,原本好好赶路的马突然受了惊,完全不听秦越使唤地撒着欢儿往悬崖那边奔去了。
秦越发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拉扯缰绳,都不能让这些仿佛吃错了药一样的马停下来,大惊失色之下,他当场就想从马车上跳下,毕竟在地上摔得遍体鳞伤,也比在崖底摔得七零八落来得好。
然而秦越的行动并没能成功。
因为就在他险些要成功爬下去的时候,不知是意外,还是真的他命数该绝于此,这几头疯了也似的马就像是没长眼似的,钻进了一片荆棘中。
这荆棘生长在悬崖边上,没什么丰厚的土壤扎根,只能将根部往石头缝里努力延伸;也正因如此,这些荆棘的刺,比它们那些生长在别的地方的同类们更加尖锐、更加容易伤人。
在马匹狂奔过荆棘丛的时候,无数枝条上林立的刺一瞬间深深扎入正准备往下跳的秦越身上,在他裸露在外面的四肢上划过长长的血迹,瞬间就把一具儒雅的皮囊变得血淋淋的,到处都是皮肉外翻的伤口。
秦越哪里是个能吃苦的人呢?
毕竟他从小,就是作为“秦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被供着,金尊玉贵地长大的,秦家虽然比不得世家珍贵,但也尽可能给了他良好的成长条件;等后来秦越和谢爱莲结了婚,就更像是老鼠掉进蜜罐子里,半点物质上的苦和身体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