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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一世长安空念许(1 / 2)

回到渔村孙婆婆家里,大概说明了因何而走因何而回,孙婆婆也就不再追问了,硬是要留我们再多住几日,也当是多陪陪她,慕容冲因想着我是重病初愈,不能太过奔波,也就答应下来。

孙婆婆家里本有三间房,我三人一人一间住下刚好,偏巧之前我睡过的那间屋子被人占了,说是那日孙婆婆去翻地,恰巧就在菜园子里发现了他,一个重伤的怪人,正在她园子里掰玉米棒子吃,孙婆婆还以为进来了什么野兽,忙喊了邻舍的李虎子李二牛两兄弟,各抄了铁锹围上去一顿乱夯,不时便将其打晕过去,近前去翻过来一看,才知道是个人。两人赶紧将其抬进屋里去,自己动手胡乱将其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包扎了,然后这几日下来,怪人就这么昏迷清醒昏迷清醒的,偶尔能吃进些汤水,身子老是滚烫的,一直在发烧。

我一听说有病人,且是个持续发烧的病人,医者仁心又开始作祟,忙说要去看看,孙婆婆不知我懂医,一味地阻拦我,说那人长相极其怪异,怕我这小姑娘看了受不了,她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几乎吓晕过去。

慕容冲知道我是个牛脾气,又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才说出我是大夫的身份来,什么疑难杂症奇形怪状都见过,比男人胆子都大,孙婆婆这才将信将疑地把我放进去。

一进到房间,看到床上躺的那人,确实把我吓了一跳,因为这几乎不能说是个人,而更像是一只人形兽类,如果你看过艾玛版的《美女与野兽》,就是里面那只“野兽”的魁梧形象,如果用现代医理学角度来分析,就是一种返祖想象,毕竟人类也是猿猴进化过来的嘛!曾经网络上爆红的“毛孩儿”就是一例,不过这人不知道是不是生活年代更靠前的原因,返祖现象更为严重,身上的毛发之重是那个“毛孩儿”远不能比的,但是面相上却比他帅气英俊的多,哪怕是有两颗暴露在外的獠牙,也充斥着一种野性魅力。

不知道是不是我给他查验伤口把他弄醒了,一个翻身暴起对我举起了手爪,嘴也张得老大作势要咬我的样子,想把我吓退,我非但没退还认真地跟他说道:“你肩胛上的这记戳伤一直在化脓,所以你才会一直发烧,如果不及时清理脓毒,你会流血致死的。”

怪人收起凶恶的眼神转为不可置信:“你不怕我?”声音沙哑低沉,就像兽类的咕哝声。

“有什么好怕的?小猫小狗也是毛茸茸的,挺可爱的啊!”

“……”

“听着,我可以治好你的伤,但是我现在身边什么麻药工具都没有,一会儿只能靠你的意志硬撑了,你明白吗?”

“你真的不怕我?”

对方再次重复这个发问。

“不怕。可怕的不是外表,往往是人的内心,如果内心光明坦荡积极向善,就没什么可怕。”

这怪人就这么定定地看着我,目光闪闪的,好像透露着无比的震惊和……一点感动之情。

“慕容,孙婆婆,请进来一下!”

慕容和孙婆婆应声进来,孙婆婆因之前见惯了怪人的模样,早就不害怕了,倒是慕容冲,可能超过他之前所设的预想,哪怕是蛇怪面前都没有皱一下眉头的人,反是被这怪人吓着了,倒退一步不说还别过脸去不敢再看的样子。

“哈哈!慕容——想不到你也有被吓倒的时候,哈哈……你刚才的样子真的是太可爱了。”

慕容冲被我“嘲笑”得面红耳赤,却也不好反驳我什么,只有佯怒道:“你笑够了没?”

我强忍住笑道:“好,好,我不笑了,请你和孙婆婆帮我打个下手,一个帮忙按住他,一个要帮我多烧些开水。”

因为没有工具,我只好用匕首和打薄的铁勺,用火烤炙消毒后就开始给怪人拔脓了,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强行割开皮肤,剜除腐肉,这是一种怎样非人能受的痛楚可想而知。

慕容冲本来就有洁癖,看怪人一双毛茸茸的手臂,黑黑的手掌,哪里肯碰他一碰,但是孙婆婆又何尝有气力按住他,万一他剧痛难忍之下手掌乱抓,光凭那十只似狼爪的指甲,就能将我抓的皮开肉绽,所以还是强忍住嫌恶,将那怪人的一双手掌按住。

不过倒是我们多此一举了,我几乎都剜得深可见骨了,这人仿佛一点都感觉不到,甚至连那种咬牙忍痛或者丝丝□□的举动都没有,就像根本没有痛神经,全程极度配合,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驯服地看着我,好像看着我就能给他止痛似的。

最后到缝合、上药、包扎,这怪人也是全程一声未吭,我甚至还感觉到这人竟有几分享受,后来的两天因我们回来时从朱天禄那里带来不少补血养气的草药,本来是我准备熬给自己喝的,但是现已大好,便还是每日熬药,端给这怪人服用,他也是长相到脾气都很古怪了,慕容冲或是孙婆婆端来给他的便不喝,非得我亲自端过来喂他,他才肯喝。

为此慕容冲吃了好几次的飞醋,说我对这人太好,对他都没有如此殷勤过,我开玩笑说:“谁让你是条壮汉呢!明明也受的箭伤不轻,我也想表现自己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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