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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6:第二起紫丁香事件(1 / 3)

警察来到公寓门口说道,“喂,汀的房间好像在最里面。”

久世鸫:“……!?”

这天早上,我穿好衣服走出房间,听到楼下传来严肃的声音。

我慌忙跑下楼梯查看一楼的情况,看到数名神色严峻的警察,正准备突入紫鹤先生的房间。

猜测着,“警察?难道……又发生什么了……”

燕野的声音传来,“久世小姐。”

久世鸫:“啊!?”

被人从背后拍了一下肩膀,我不由得吓了一跳,“啊……!燕、燕野……”

燕野带着歉意并告诉我,“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其实发生了点事情……”

『恐怕事件还会再度发生。』

我脑海中突然闪过了杙梛先生的话。

上前询问道:“找紫鹤先生?他怎么了……啊!难道……上野公园又出事了?”

“……对,正是这样……”燕野面色忧郁,深深地颔首。

“嗯……果然还有第二起……”我们聚在作战室中深深地叹气。

“现场的情况与上次完全一致,无论是受害者脖子上的绳子、口中的紫丁香,还是……汀老师的书。

受害者女性22岁,是巴士的导游,推测犯罪时间是凌晨五点左右,依警方来看,比起认定汀老师是犯人……更多人认为他是造人怨恨了。”

滉说了一句,“怨恨啊。”

“虽然……这听起来像是推卸责任,至少我绝不会认为汀老师是坏人。

但……汀老师是有名的大作家,因嫉妒他的声望而犯下罪行,这一动机有充分的可能。”

隼人担忧道,“人红是非多啊。”

“如果是这样,事情就很棘手了,今后犯人继续作案的可能性很高。”

(怎么会!)

“是这样……就麻烦了。”

栞小姐轻轻地弹了一下烟草盒子,“憧憬嫉妒大作家汀紫鹤的人俯拾皆是。

但是,将所有人都找出来就现在来说是不可能的,又不能让他们自己来报名。

再加上——这基本是无差别犯罪,但是也不能禁止女性外出。”

翡翠道:“目前我们也只能推测犯人的动机,搞不好他下次也会对男人下手。”

滉反问,“现在来紫鹤先生房间的警察应该不会是来抓他的吧?”

燕野连忙回应了一句,“说是找他谈话,『仅作参考』。”

“哈哈,说是『仅作参考』,又不让人拒绝。”

燕野表示歉意,“目前我只能这么回答,真对不起……”

隼人安慰,“我们又没怪你,但是,书不是稀有之物所以我们没法行动,对吧,朱鹭宫小姐?”

栞小姐回应,“就目前来讲并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

“……那个,我知道稀有之物只能是手写线装书,但是……有没有例外呢?”

燕野详细讲解了一句,“关于这一点我可以进行说明——其实,现场掉落的书本被收作证据,我也是亲眼看过。

没有任何可疑之处,那本书是印刷品,要是各位担心,保险起见我会把它带过来。”

栞小姐对燕野嘱咐了一句,“那就交给你了。”

燕野行了礼,“是。”

听着两人的对话,我叹了口气,既安心又气馁,不涉及稀有之物,就意味着我们还是『局外人』。

“最近,我和猿子还有隐先生谈过了,至今为止被确认的稀有之物中没有一本书是印刷品。

虽然不能断定今后也没有,但我们认为,『亲笔书写』恐怕是创造稀有之物的必备条件。”

翡翠也同样认为,“感觉印刷本没那种氛围啊,不然就能量产稀有之物了。”

滉突然打断了他们,“别说了,那种状况想一想就头疼。”

(但是,这样下去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啊!”

隼人:“怎么了?”

我提出一个建议,“那个……我能不能偷偷地去做诱饵?我们不去逮捕犯人,只是走一走应该行吧……”

隼人一听,“你……傻吗。”

(咦!我认真的,没有开玩笑。)

栞小姐也在劝说我,“不要慌,久世,你有干劲是件好事,而且我也很同情紫鹤,但是你也听到了,这个案件不涉及稀有之物,那种行为是越权。”

“……这样也不行吗……”

燕野瞥了我一眼,我想起了前几天和他的对话。

(真难啊……这样对鸱鸺和燕野都不是好事。)

“非常抱歉,我不该想都不想就发言。”

栞小姐安慰我,“别丧气,你昨天刚立了一功呢。”

翡翠说着祝福语,“啊,对哦!我也听说了,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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