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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告别,在一切开始的地方(1 / 3)

我叫李桑怀,来自地府,任职于地府金银司,是一名经纪人。工号250。

和人间的上班族一样,我也是一个打工人。上头有尖酸刻薄的老板,手头有永远完不成的业绩,身边还有一群算不得良善的同僚。

在我们这行里,我年纪不算大,也才五百来岁,用我们上司的话来说,我算是早上九十点钟的太阳,还是很有前途的,应该为了地府的事业燃烧多余的生命!

哼~听听,这是人话么。

上辈子若不是为了这所谓的事业,我也不会遭人暗算,最后卑微地摔死在了一个被偷了井盖的窨井里边。

记得那会我还是个爷们来着,没曾想刚死没几天却又奉命转世成了一名柔弱女子,最后沦落成了如今这般鬼样子。

不用大惊小怪,人生就是这么无常,有时候是惊喜,更多时候是惊吓。尤其对我们这种人来说,无常且漫长的人生有时候是一种恩赐,有时候却更像一种诅咒。

干我们这行的,都是被命运选中的人,至于为什么选中的是我们?没人知道原因。

作为地府金银司的一名经纪人,我需要做的就是从人间为地府赚取更多的利益。

因为工作需要,我时常前往人间出差,穿着各种模样的义体皮囊作为掩护,为有需要的客户与地府达成某些交易。

我的能力很强大,可以实现凡人的各种心愿,轻易改变凡人的命运,可我却改变不了自己的。

就像许多前辈所说的那样,人间很复杂,即便是真神正仙,在人间待久了也难免被凡尘世俗所染。

真神正仙况且如此,何况我这个仙位小到没品的编外人员。

我们这行里有个铁打的规矩。交易就是交易,买卖就是买卖,万万不可掺杂多余的情感,否则就会惹上难以收拾的麻烦事。

而我向来是个不守规矩的人。这不,眼下我就惹上了一个不小的麻烦。

事情发展到如今的局面,或许是命运使然,或许是我自作自受,又或许是因为我的确在人间待得太久的缘故。

……

午后的阳光照进了公寓的窗台。窗台前坐着一个美貌的年轻女子。

今日的李桑怀没有了往日假小子一般的疯癫模样。她破天荒地穿上了一条碎花长裙,甚至还在嘴唇上摸了口红,化了淡淡的妆。

这人从这辈子转世重生那天起就从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女人。虽然模样长得不赖,但这性格嘛,着实一言难尽。

同居的室友小白曾说过,这女人也就长了一副淑女模样。如果你真把她当女人看,下一秒绝对会吃大亏!

头铁!无耻!脸皮厚!做人的底线如果还剩下些的话,或许已经沉到了马里亚纳海沟里去了。这便是室友小白对李桑怀最中肯的评价。

窗台前李桑怀埋着头,一手捧着印着粉色Kitty猫的马克杯,一手托着腮帮子慵懒地趴在书桌上。她提起一支笔,在信纸上没写上两下就将信纸揉成一团丢到一旁。

刷刷刷!笔尖再次在信纸上滑动。

“窗台上还摆放着那盆你最喜欢的茉莉花。客厅里弥漫着你最喜欢的花香味。好像记忆中长久未变的只剩下了这些。不可说物是人非,或许花从未变,你也未变。自始至终改变的只有我而已……”

随着笔尖的滑动,信纸上留下了一道道不算好看的字迹。

李桑怀停下笔,又将写了一半的信纸揉成团。她似乎觉得这样的一封告别信显得太过矫情,甚是肉麻!完全不是自己以往的风格。

“不行,不行。如果是这种文笔,那小子一定会以为我吃错了药!”李桑怀摇头嘀咕,自我否定着刚刚落笔写下的文字。

说到吃药,李桑怀扭头看向身旁一碗被叫做‘忘情’的毒药发呆。

这碗黑漆漆像墨水一样的东西出自一位奶茶店老板娘之手,这位姓孟的老板娘并不是普通人,是个了不起的人物,除了人间的奶茶店,她在奈何桥边也开有好几家汤药铺子。

孟老板娘亲手配制的忘情水拥有堪比孟婆汤一般的功能。用她的话说,这是一碗用忘川水和九十九对恋人的眼泪熬制成的低配版孟婆汤。

据说喝下它就可以忘记很多想要忘记的事,还有人。

李桑怀凑过鼻尖,尝试着嗅了嗅汤药的气味,不禁皱起眉头。闻这气味,味道绝不会是甜的。毕竟这碗汤药里有九十九对恋人的眼泪,这得多苦啊!

因为怕苦,担心太难喝,李桑怀往碗里加了两勺蜂蜜,还有一颗糖。

望着碗里倒映出的自己,李桑怀强颜一笑,回忆着这辈子转世后短短的一生,轰轰烈烈的大事不多,鸡毛蒜皮的小事倒是不少。

现在回想起来好像过去的每一个瞬间似乎都有那个男人的影子。那人的身影似乎已经嵌入了她每时每刻的记忆中,永远挥之不去。

她知道自己绝不是魔怔了,而是不知在什么时候疏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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