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晾凉后,才放下手中的活计,将手用雪洗净,在火上烘干,又将烤兔肉撕成细条,放在那条擦拭过水杯的帕子上,又晾了一会儿,才一条一条拈了起来,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只吃了不到一半,就推到了一旁,再将手洗净烘干,便继续削木头去了。
“咦?你怎么不吃了?”我问道,扛了近两天一夜,这个食量肯定不足以充饥,连我都觉得还欠一点,更何况他?
“太腥。”
我反思了一下:单论烧烤的功夫,我烤的这只兔子,皮酥肉嫩,就算不是无可挑剔,那也绝对称得上色香俱佳。
至于味道,没有作料,的确是寡淡些,但兔肉本身味道不重,不像牛羊肉,反正我是没吃出半点腥膻味。
我反思之后,得出结论:他讲究过度了。
我笑道:“哎呦,我说少爷呐,这里是野外,您老人家只好将就点啦!要多吃些,身体才会有力气,伤口才会好得快!”
“我吃饱了。”刘恕看了我一眼,“你若不够,便拿去吃罢。”
“这怎么好意思?”
我正要推辞,他已将撕成条的烤兔肉连同帕子一起递给我,“再不吃便凉了。”
我眨了眨眼睛,看了看刘恕,再看了看他手上的烤兔肉,咽了口唾沫,食欲战胜了矜持:“那我就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