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推托身体不适,没和刘恕一起去捕猎,临行前用皮氅换下他的夹袄,他虽好奇,却也没多问,欣然从之。
前些日子随刘恕打猎,又攒下不少羽毛,做一件羽绒服绰绰有余。
我仔细将羽毛的粗梗剔除,直到摸上去没有扎手的感觉。先前曾央刘恕给我磨了一支小小的骨针,现在终于要派上用场了。
夹袄本就是双层,改造起来十分容易,只需拆开领口、袖口的缝合线,将羽毛均匀填充进去,再缝出网格线加固,最后重新补上缝合线即可。我将几根发丝拧成一股,代替棉线,不到半日便缝好了一件羽绒服。
我穿上身试了试,不过片刻,便觉周身暖洋洋的,很是舒适保暖。因布料织密度不足,掉毛问题无可避免,但渡过这个冬天,却已足够。
我将自己裹进宽大的羽绒服中,暗暗想:他会喜欢这个礼物吧?
起初萌生制作羽衣的想法,是因为考虑到要在山中待上一段时日,需要御寒。后来刘恕教我射箭,我们的关系亦日渐融洽,我有心报恩,便先给他做了一件。眼下衣服做好了,准备送出去时,我的心却惴惴起来。
一如那日捕猎,他握着我的手,胸背相贴,呼吸可闻,言犹在耳,余波未平。
这种感觉我很清楚明白,它叫做“悸动”。
我摸了摸自己微微发烫的耳朵,低叹一声,自嘲道:“唉,都是荷尔蒙在作祟,难道我吃得太饱、穿得太暖?黎墨呀黎墨,你可掂量清楚自己的斤两吧……”
我甩了甩头,将不该有的想法从脑海中抛了出去。
收拾妥剩余的羽毛后,我又烧了些水,用帕子略擦洗了脸和身子,因觉头皮发痒,又淋了几杯温水,稍洗了一下头发。
如此一来,顿觉清爽不少,虽远不及泡澡沐浴来得舒畅,但在这种环境下,也无法强求太多。只盼望着雪早些化,好早日下山,在山里待得太久,我觉得自己都快变成茹毛饮血的原始人了。
洗罢,我打了个哈欠,困意袭来,便伏在草垛上睡了一觉。
一觉无梦,睁开眼时,眼角余光瞥见火堆对面坐着一个人。
我并未多想,如往常般招呼道:“向良,你回来啦!”我坐直身子,揉了揉眼睛:“今天还挺——”
“早”字卡在喉咙里,我霎时惊出一身冷汗,瞪大眼睛问道:“你是谁?”
火堆对面正坐着一个虎背熊腰、身材魁梧的男人,他的年龄大概在四十五岁至五十岁之间,身穿麻衣草鞋,背着一把玄铁大刀,那把大刀足足有他半个肩那么宽,十分骇人。
见我看他,他也看向我,一双虎目中寒光逼人,自有一股睥睨天下的气概。
兔子见了狐狸,尚能惊惶而逃,可若撞见狮王,怕只会呆怔而立,而此时此刻,我正是这只动也不敢动的兔子。
我睁圆双目看着他,额上汗水簌簌而下,喉咙一阵干涩,不由吞了口唾沫。
他伸出手,递过来一只酒囊,那只手很大,手背上青筋虬踞,放佛掌握着无穷无尽、用之不竭的力量。
我低头看了看他递酒囊的手,心想:这只手要捏碎我的头盖骨,根本不用花多少力气吧?
眼下我能用的工具只有手中捏着的骨针和放在不远处的剑鞘,心念电转,我迅速作出判断:力量悬殊,动粗等于找死,先探清他来路,再见机行事吧。
我抬起头看向他,小心地问道:“这是……给我喝的?”
他眸中厉芒一闪:“你不是大梁人?”
我听出他说的是梁语,点了点头,见他仍端着手臂,并未收回,便将骨针别在袖口上,接过酒囊,举至唇边饮了一口。
这酒霸道非常,甫入口中,便已雷霆之势席卷口腔,一路火烧,势如燎原,滚过喉咙,奔流入腹。只一小口,身子已火辣辣地烧了起来。
我的舌头大概极熟悉酒精,立时反馈信息至大脑:这酒是烧酒,又称烧刀子,著名的烈酒。
我面不改色地提起酒囊,再灌两口,道:“这酒没掺水,够带劲。”
他似是被我的话逗乐了,眉峰一扬,朗声笑道:“你这女娃,倒是有趣。”
我久未进食,乍饮下这两大口酒,腹中已是翻江倒海也似。我强压下胸腹间像要激射喷涌的热浪,故作淡定之态,微微一笑:“多谢老先生。”
他眼中闪过一抹讶色:“小女娃,你不怕老夫么?”
怕,我当然怕。这个人身上就是有一种让人怕的强大气场。
我暗自观察分析,他说话时声音浑厚,语调高昂,形神张扬,锋芒毕露。可见他个性开朗、自信、豪爽,这样的人多半打心眼里看不上卑躬唯诺之人,而且我喝下两口烧酒后,他的态度明显与先前不同,大有欣赏之意。
显然我方才大口喝烈酒的豪气让他产生了好感,所以我才投其所好,专门作出一副凛然无惧的样子给他看。
我壮着胆子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