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在纸上飞速地划来划去,打了一个勾。
谭琳琳看着子岚,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巧笑倩兮,问他,“你想问什么?男士优先。”
子岚一只手支着额头,想了半天,“我还没有想起来问什么,你先来吧。”
只听见谭琳琳说道:“笔仙,笔仙,如果你在,请你告诉我此生会有什么缺憾。”
“这是什么问题?”胖子在一旁嘟囔,“估计是缺德。”
谭琳琳瞪了他一眼,嘘了一声,铅笔又在纸上慢慢地动起来,大家屏住了呼吸,时间似乎凝固了,好像过了很久很久他俩手中的铅笔才停了下来,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字,很潦草,同学们辨认了半天,没有统一意见,有人说是一个“爱”字,有人说是一个“受”,有人说是一个“友”。
缺“爱”?对谭琳琳来说,怎么可能?她那么漂亮,从小到大被无数男生追求,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缺“受”?字面上讲不通,不知道什么意思;“缺”友?倒是有几分可能,她的好朋友几乎都是男生,很少有女生愿意和她做朋友。
“这有什么好讨论的,”谭琳琳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大家的讨论,“轮到你了,子岚。”
子岚点了点头,笑得有些僵硬,“那我也问同一个问题吧!”
谭琳琳愣了愣,猛地抽出了两个人手中的铅笔,一把握着子岚的手,朝他眨了眨眼睛,似乎是在故意捉弄他,“这还用问?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别问为什么,你手心里的汗就是原因。”
看似调情的话,她居然脱口而出,脸也不红,怎么可以这么轻佻?我惊呆了。
教室里一片哗然和起哄声。
那段时间,宋宋就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恹恹不乐,茶饭不思。晚自习结束后,就到我们教室门口等我,美其名曰“一起去操场跑步”,实则是为了站在门口看子岚一眼。
我觉得她太“矬”了,喜欢就追呀,作为一个富二代,就是作风嚣张一点才像小说里写得一样呀,有啥输不起的?每次我都装作没有看见她,纹丝不动坐在教室,闷不吭声地看书。我多么希望她能大声喊我一声,倘若子岚看见了她,问我那个天天来找你的女孩是谁,我就能痛痛快快地告诉他,是宋宋,是宋宋呀!
可宋宋每次都倚在走廊的窗户前,双手插在口袋里,静静地等我。
倒是胖子看她天天来,有些纳闷,问她找谁,她指了指我,“找小雅。”
胖子扯着嗓子,在门口喊了我一声,我装聋,没有理他,他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喂!你怎么回事?我警告你啊,女孩子学你同桌那样不理人,可不是什么好事?门口的小学妹叫什么名字?等你半天了,不知道啊?”
宋宋是最近才搬回学校住的,她睡眠浅,还担心她妈,入学军训时住了十四天的宿舍,夜夜失眠,便要求搬回家住。按照学校规定,高一、二的学生是必须住校的,高三的学生如果离家近,可以住在家里。宋宋入学成绩不理想,宋大伟为了她能顺利入学,大笔一挥给学校捐了一条塑胶跑道,所以,学校对她总是格外优待。
离我们学校最近的小区是“风景水岸”,临河而建,物业服务好,小区环境优雅,还紧挨着公园,特别安静,很多高三的家长都买或租那里的房子,搬来陪孩子冲刺高考,是著名的“陪读小区”。
宋大伟当年开发这个楼盘时,给自己留了两套,如今正好派上了用场,就搬了过来。宋家的保姆菜烧得特别好,自从宋宋不住校后,她隔三差五地给我带饭,打打牙祭,我的饭菜质量,一下子从“第三世界”的学校食堂提高到了资本主义国家星级饭店的水准,酸菜鱼、萝卜鲜虾汤,还有嘎鱼烧茄子什么的,都是我爱吃的,体重也蹭蹭地涨了不少。
前些日子,宋宋跟我说,骑车回家的路上好像有人偷偷尾随她。
我戏谑她,肯定是暗恋她的男孩子,没准是子岚。宋宋当即脸就红了。
后来,有一天她在饭桌前说漏了嘴,提了一句,宋大伟听到后竟大惊失色,第二天就安排了司机早晚接她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