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3)

李凌冰听到鸟的叫声。

这事很怪,毕竟她做鬼已经好多年了,身体游荡在九嵕山瑶台寺的地下玄宫,除了老鼠吱吱地叫,小蛇嘶嘶地咬,从没听到过其他的声响。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投不了胎,大概是上辈子作恶多端,连地府都不愿意收她。

玄宫里没有光,黑暗模糊了岁月,早已不知今夕何夕。好在身为孤魂,感受不到冷,体会不到疼,七情六欲早已连同血肉拔离了躯体。

她清清楚楚地知道棺椁里那具白骨便是她自己,但她已经想不起自己究竟是如何落到这般地步的,岁月如同蛀虫,将她的记忆啃噬得支离破碎,混沌是岁月赐予她唯一的仁慈,让她浑浑噩噩地睡上一觉,世上便过去了许多年。

她永远不会知道,她的一生被史官们归于寥寥十几字,尽是鲜血与枯骨,连死后也不得个好名声。她又怎么会知道,毕竟人死了,就不该有任何感觉了。

暗无天日的日子过了许久,某一天,玄宫的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墓室里灌进劲风,轰隆隆犹如万马奔腾,又如电闪雷鸣。

李凌冰被这声巨响惊醒,身子慢吞吞浮到半空,一道亮光朝她射来,刺得她撇过头,她抬起手掌,试图遮住从墓室大门泄出的光亮。

鬼是最怕光的。

过了一会儿,李凌冰小心翼翼地将目光塞进指缝。

一个身影立在强光之中,那身影在白光中越来越大,越来越长,似一片乌云般向她压来。她的身体被某种痛苦击穿,如果她此刻仍有血肉,定然竖起根根寒毛,如果四肢百骸还在,骨头也定要咯吱咯吱震动起来。

门洞的光亮愈加耀眼,直直将李凌冰周身穿透,远远看去,似被光柱钉在半空。

身体渐渐从麻木中苏醒过来,指尖和脚尖漫过丝丝寒意,令她有了重生的感觉,只是那光亮晃得她不得不再次闭上眼睛,就是在这一刻她听到了鸟叫,起只是零星几声,最后竟成了一片的淸啼,如此清脆悦耳,近在耳边,很真实,不像是自己想象出来的。

睁开眼的一刹那,她回到了天启六年三月十四日。

彼时的鹿苑春色正浓。

岸边的柳树垂下千丝万缕的绿条,霸道地向池塘中心舒展出一枝粗壮的枝干,树下有一池绿荷红花,花色锦鲤在水里吐泡泡。

哗啦—哗啦—

那枝桠上坐着一个少年郎,白衣翩翩,面如冠玉。

少年郎嘴里咬着笔,左手执长卷,右手撑着树干,手边有摊开的墨砚,正皱眉苦思。纸卷长数尺,一半都落在他脚边,春日阳光直射,透出点点墨迹,纸卷同白袍一起在柳丝飞花中飘动,似荒坟头的一杆招魂幡,猎猎作响。

即使死过一次,李凌冰也能立刻认出了那张脸——洛北严氏的四公子——乱臣贼子——狗崽子严克!

李凌冰的身体正在体验迅速充血的感觉,等到十指彻底有了知觉,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趴在地上,头上湿漉漉的,伸手一摸,手掌里有血,应该是刚才跌倒,磕破了额头。

她看向手,这只手小得出奇,愣了好一会儿,才相信这是自己的手,难以置信地撑开五指,感受掌心微微的张力,随后握紧拳头,真真实实地感受到指尖的温热。

自己竟然又活过来了!并且一回来,就遇到严克。

“公主,您没事吧?扶着奴才的手,慢慢起来。”仕女跑上前来,跪倒在一旁,低垂头,朝李凌冰横过一截手臂。

李凌冰认出这是她身边的掌灯女史小霜——一个知礼,知时务,知进退,又野心勃勃的可人儿。

李凌冰推开小霜的手臂,自己站了起来。她此刻来不及细想是怎么回事,仍然固执地抬头,去看严克的方向。

严克的脸上突然露出豁然开朗的一笑,拔出咬在嘴里的笔,点了点墨,将长卷搁在膝盖上,低头疾书,那专注的样子浑然不知有人正在看着他。

旁人见了严克这副样子,定要夸他一句公子世无双,但李凌冰只觉得他人模狗样,不,狗都比他讨喜。

李凌冰深吸了一口气,想象自己是一只发现雀儿的猫,朝着严克方向奔去。在她身后,小霜跳起来,捂住正要尖叫的小宫女的嘴,确保严克不会成为那只惊弓之鸟。

上辈子李凌冰就常说自己是属猫的,她异于常人的瞳孔在阳光下总是变成微微的金色,这让她在外貌上像极了一只波斯猫,她喜欢像猫一样登高,鹿苑的宫墙和墙内的高树从来都是她的嬉戏之所。

一路攀爬,虽有些费力,却终是轻而易举地爬上了那颗柳树,悄无声息地走上树干,来到严克身边。

严克十五岁才开始习武,此刻还是只待宰的羔羊,更何况,他此时正醉心于书卷,两耳不闻身外事,哪里聊到有人正偷偷接近他。

“喂,严止厌!”李凌冰喊了一声。

严克茫然抬头,比常人大上许多的黑瞳闪烁碎光,像极了一只听到主人喊名字的狗崽子,天真烂漫得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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