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份的商标。
就此而言,安夏是永远都没有机会牵着他的手,跟自己朋友介绍,“嗨!我男人,带来给你们考察!”
安夏想到这里,心里顿时沮丧起来。
她的小说的主人公曾云说,“红玫瑰花期已过,就要渐渐的接受平淡,接受窗前的明月光。”这个道理,聪明的安夏怎么会不明白呢?道理谁都明白呀,只是做不到。
安夏总会情不自禁地想到他,想起那个心狠的男人。
想起那个夏天,自己说想念他想去看他。
他却说,恨她,让安夏不要再来害她。
他把安夏一个人撂在陌生的城市,然后关机停机,从此杳无音讯。他为什么会恨他?安夏怎么会去害他呢?一个想捧在手心去爱的人。安夏不知道。
安夏再也没有看到过他,她甚至再也没有机会告诉他,他们也曾有过一个孩子。
安夏记得,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夜晚,她一直都没有忘记,就如同他初夜时给自己的疼一样的清醒。
那次,抵死的缠绵过后,她不知道这就是最后的离殇和吻别。
洗手间微开的门缝处渗出的几丝微弱的光,给这个漆黑的夜,带来那个夜晚带来些许的光明。
安夏抱着膝盖坐在这个空洞漆黑的夜里,身边的他鼾声微鸣,睡意正酣。
安夏还记得,他哼哼唧唧地翻了个身,手臂那么自然搭在她的腿上,安夏心头一颤,额头竟汗水津津,他问安夏,“那天,你为什么要接我的电话?”
安夏摇摇头说,不知道。
她又轻轻说了声,“奇怪,我竟然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睁开眼睛粲然一笑,反手将安夏压在身底,跟她说了一声,“谢谢你!”
安夏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喜欢跟她说“谢谢!”她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有想过。
安夏常常会想起他那个笑容,那么的温情而自然,就像是晴川历历的白昼里一个人从土中挖出的陶器,把盒盖掀开,看见装满的梅子,叶子,清脆湛绿,似是刚从晨雾中初摘,还带着雾气。
直到如今,安夏都不知道那天她为什么要接他的电话。她曾以为这是缘份。
缘分,那曾是她那么信赖的字眼。如今,却全全成了嘲弄。
那样一个始乱终弃的人,她怎么能够那么想念呢?更何况,他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是自己偷偷抱了橱窗上的抱抱熊,抱得再久再温暖。终究是要还的,这样的分离倒是也干净利索。
安夏想着想着,心渐渐暗淡下来,她抬头看着墙上的钟表,已经是二十二点了,程孟津还是没有回来。
她到客厅拿了手机,给程孟津拨了一个电话,电话铃声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她没有再打过去,打开了文档开始写作。
安夏觉着此时,她需要倾诉。
她的脑袋里有很多想法和思念,它们要是被闷了太久了,会反抗的,他们反抗起来很猛烈,它们日日夜夜无休无止的在她身体里到处乱窜,乱撞,乱抓,乱咬。
那时,她整个人就会很难受,她的头会眩晕,心会疼的厉害,眼睛也会哗哗的流泪。
她不想那么痛苦,她要一个出口释放。
她要写作。也只能写作。
那是她的二分之一的理想。如果不能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她要一辈子永远都不放弃写作。
她永远都不会放弃,也不能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