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郊区。
清晨雾气蒙蒙,阳光穿透雾气洒下斑驳的光影。鸟儿叽叽喳喳,叫声悦耳。
这是欢快的一天。
阮清离迈着轻快的步伐踏上回家的路。
阮母早些年干农活,身体还算健康,但是丧偶的打击太大,加上年纪摆在那,身体状况愈发不好,隔个三五天便有个头疼发热的,很是磨人。
她嫁给杜明仲之后,他也不让她干重活,于是她也就有了闲情在家养养花,种种菜,做做手工。
甫一进门,院子里没看到人。
阮清离推门入内,“妈,妈?”
逛了一圈,最终在葡萄架旁看见那个略显佝偻的背影。
她欣喜:“妈,我回来了。”
阮母闻言,转身,放下手里的活,一边洗手一边笑道:“回来了,累不累?”
“还好,”阮清离四周张望,“杜叔上班了?”
“没呢,这不是听说你回来了嘛,去菜市场买菜去了。”
阮清离“嗯”了声,走过去虚扶阮母,拍掉她身上沾的泥土,两人沿着路回到室内。
屋内陈设偏港风,真皮沙发,花瓶摆件,瓶内花朵溢着馨香。环顾一圈,大大小小的昂贵物件摆放得整整齐齐,足以看出这个家庭不缺钱。
这也是阮母有闲情逸致的原因。
不工作,杜明仲也能养活她。
刚坐下没多久,院外传来汽车引擎声。少顷,杜明仲拎着大包小包推门入内。
乍一看,倒像是来访的客人。
此刻的他,脸上溢出的笑容快要将脸拉满褶皱,兴致冲冲朝阮母喊道:“来搭把手。”
“买那么多干什么,能吃得完?”
“闺女回来了,我这不是一高兴就买多了嘛。”
杜明仲的前妻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因病离世,但他没立刻续娶,反而独自一人拉扯两个臭小子长大。
如今孩子大了,经常不在家,他一个人在家孤零零的,缘份使然,找了阮母过下半辈子。
他对阮清离可以说是当成了亲闺女来疼的。但阮清离不怎么回这个家,这次难得回来,杜明仲自然而然地就父爱爆棚,恨不得把所有好的都给她。
见到亲切的杜明仲,阮清离会心一笑,温柔喊道:“杜叔叔。”
杜明仲从一堆菜品上抬起脸,脸上笑容不减:“闺女,终于回来了。”
“嗯嗯。”
“等着,叔叔放好东西,咱们说说话。”
杜明仲和阮母把菜放进厨房,双双出来话家常。
阮清离一个人待习惯了,不太习惯这种场面,多少有些拘谨。
许是杜明仲看出来了,借口说:“我去书房处理点事情。”
杜明仲一走,那种无形的微妙氛围一下子轻松起来。阮清离轻轻松了口气。
阮母见状,知她性子,无奈:“你呀。”
阮清离则笑笑不说话。
吃饭的时候,来了个人。
他一身剪裁得体的西服,金丝边眼镜下眸底皓亮,整个人有股斯文败类的气质之感。
杜明仲起身相迎。
阮清离没见过这个人,只隐约听杜叔叔喊他“小孟”。目光在他身上一扫,朝他轻微点头算打招呼,随后事不关己地吃起来。
正夹了块排骨放进嘴里,身旁飘过来一股淡淡的独属男人的香水味。
阮清离轻咬着排骨愣愣看过来,对方适时露出友好笑容:“打扰。”
杜明仲添了碗,目光在饭桌上逡巡,随即一拍手,“哎呀,瞧我,忘了介绍。”
“孟靖斯,我堂侄。”
“阮清离,你姨母的女儿,现在也是我闺女。”
那语气颇为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