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川的东岸,与西岸一样,摊位林立,人群涌动。
凌霄紧紧揽着夜小四,两个人在比肩继踵的人群中被挤来挤去。
夜小四还是穿着那件早上出来时就穿着的紫色衣裙,华丽精心地保护着一支造型极其优美的大河灯。
是一只仰头向天长嗷,散着九条尾巴的狼狐兽。
原本河灯已经与凌霄一起推入了茗川之上,只是路过岸边,又看到这一只河灯,便觉的喜欢,买了,抱在了怀中。
灯光闪亮,人群熙攘。
亮如白昼的灯火映亮了每一个人的笑脸,在今日这茗川之上,每一个人都是幸福。
侧耳听去,人群之中有悠扬的歌声传来:
“转眼冬日叹离开,落雪之时醒来,曾经那么期待,此生如何安排。风雨初晴,谁在窗外,未来安静等待。等待,沉默,安静等待。路口左行,向右看。那日遇见,耳畔独白,抬头,看你,望不穿未来。闭眼,耳边风来,山海。我在原地,守着爱……”
夜小四循着歌声向着那茗川之上看去。
穿过那岸边熙熙攘攘的人群,很容易就看到了,那一支飘在布满河灯的茗川上慢悠悠地漂动的小船。
还有那船上,凑在一起仰着头唱着歌的三个姑娘。
这首歌,还是当初夜小四教她们的。
夜小四眯起眼睛,这一刻心头泛起阵阵暖意。
抬头,有朋友。
回头,有爱人。
这,便是幸福吧?
在这个沉闷的世界里,还好,身边还有你们。
……
一夜风光,一夜茗川鱼龙舞。
第二日一大早上,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夜小四从梦中叫醒。
门一打开,便看到醉红楼前院负责送信的小丫鬟正站在门口,一脸正色地看着夜小四。
确认了开门的是夜小四本人,便递上了一封装饰很豪华的请柬。
夜小四接过请柬,这请柬摸起来很有质感。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请柬封面上,抓绒的大红底色,上面带着烫金的花纹。
就连四角也勾勒着金色的花草纹样。
上面金色的字体书写这一行大字:
“醉红楼,霏雪姑娘亲启。”
夜小四突然觉得这封请柬,该不会是喜帖吧?
解开封面上系着的红绸缎带,翻开请柬,里面是暗金色的纸张,并着撒了金粉的墨色字痕。
字迹倒是十分规整:
“请霏雪姑娘赏光,来‘宓瑟居’一绪。”
署名:
碧波。
看到这个请柬上最后的这个署名,夜小四噙在嘴角的笑意缓缓变成了撇嘴。
笑不出来了好吗?
这个碧波,也是个熟人。
他是那夜在醉红楼的舞台上,招摇着一身红装,伤风败俗地跳上舞台,满嘴跑火车的戏精青年。
夜小四瞬间觉得,这个请柬有些烫手。
红衣公子,蓝衣男子。
这俩人兴师动众地邀请自己一叙,而且还用这么奢华美艳的请柬,该不会真是大婚了吧……
想到这里,夜小四眼前浮现出了那天晚上,红衣公子松垮地挽着自己的外裳,披头散发,大秀自己的肩膀胸脯的情景。
一个大男人啊,身无二两肉就算了。
还真当自己霜雪皓腕,肤凝若脂,骨柔似水吗?
而且好端端的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不好,非要一身火红的嫁衣裳。
披头散发地出现在大雅之堂,就像一个逃婚跑路的谁家新娘。
到底是有多恨嫁,每天一身红衣,散着长发暗示自己是走在奔向新婚的幸福殿堂的康庄大陆之上吗?
下次出门的时候,花钱雇上一只红白喜事服务的乐队,再配上一顶花轿就齐活了。
夜小四闭上眼睛,狠狠攥着手中质地优良的请柬,面色几经变换,暗下决心。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上!
……
夜小四一身紫色的衣裙,裹着一个银青色的云纹小斗篷。
头上梳着一个小巧的发髻,脑后的长发只用一根紫色的缎带,松松地拢住。
在越国,年轻女子普遍喜欢奢华亮丽的装扮。
即便是寻常的平民人家的女子出门会客,也要精心装扮一番才肯露面。
但是夜小四偏偏就不喜欢这种风格,毕竟简单大方自己舒服才是正经,因此也让很多先看衣着装扮来判断身份地位的势利之人极为看不起。
马车,在东市宽敞的巷子穿梭,在一户人家的大门前,停了下来。
“姑娘,到了!”
驾车的车夫抬手敲了敲马车的木板,响亮地招呼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