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桑榆打完电话沿着大厅转了几圈之后提着礼服从后门绕出来,细高跟鞋踩着还有些许积雪的地面,走得小心翼翼。一抬眼,高挑的男人在远处停车场倚着车门站着,听见有脚步声,他也同时转过头看向自己。
今天夜空中星星似乎格外多,方才酒会内的喧嚣全部被隔绝了,有未融化尽的残雪,有海城冬天凛冽的风。
秦桑榆捋了捋头发,挤出一丝微笑,一步一步,在这个真正重逢的深夜走向他。
这一刻,才是他们两个人真正的重遇。
看着她走过来的几分钟里,许牧宇仿佛听见了心里海市蜃楼轰然倒塌的声音。
在不稳固的感情废墟中重建的建筑瞬间风化,脑海里有什么灼热的欲望开始苏醒。寒风猎猎,在这十年的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人,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到了他身边。
分开的那一年,秦桑榆二十岁,许牧宇二十四岁。如果没有她的不告而别,他们本已约好了一起去加拿大留学,然后定居。
因为秦桑榆说过,她喜欢冬天,喜欢大片的雪花落在肩上的冬天。
商海沉浮十余年,许牧宇已经不像二十几岁时那样感情用事了,却还是在与她对视的瞬间,听见了自己胸腔内急促的心跳。
那是消失了十年的感觉。那是过去十年,唯独在午夜梦回,他恍然惊醒,才能感觉到的心跳频率。
一月的海城,冰天雪地之中,好像有某个角落开始迎来了春天。
他想先开口,余光却看见穿着单薄的女人在寒风中微微发抖。脱掉大衣,不由分说地披到她身上。
秦桑榆没有动作,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轻轻说了一句谢谢。生疏且做作。
大衣沾满了他的味道,还是许牧宇记忆中常用的那款皮革调的香水味道。
他这么多年始终偏爱用一支皮革后调的香水,配上前调的藏红花和百里香与中调的茉莉及木香调和,又苦又甜,苦得深邃,甜得干脆。久而久之,这个味道在秦桑榆心中形成了某种记忆,在短暂的清甜后混杂着极具有侵略性的皮革调,很黑,很苦,却令人欲罢不能。
闻香识人,许牧宇与这支香水一样,像是行走在旷野的孤狼。
“你肯回来了。”说出口不是一个问句,好像许牧宇笃定她会回来,或早或晚。
“你们结婚了吗?”
“订了。五天后订婚典礼。”许牧宇伸手摸了摸西装口袋,却摸了个空,这才想到烟盒和火机装在大衣口袋现在披在秦桑榆身上。
“在找这个吗?”秦桑榆笑了笑,抽出一支烟递过去,又同时抽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打火机右侧的砂轮滑动了一下,啪的一声,火苗窜出来,照亮了须臾的黑暗。
“林子瑜。你平时叫她什么?阿瑜?”秦桑榆戏谑地笑,仰着头翘着下巴熟练地吐烟圈,末了转过头递过去一个暧昧不清的眼神给许牧宇。
年少时,许牧宇就是这么唤她的。他喜欢揉着她的长头发,把她整个人紧紧贴在胸口,然后叫她,阿榆。
他那时嗓音松弛清朗,总能让人联想到仿佛有午后的阳光晒在松木林间。
秦桑榆看了看他身上笔挺合身的黑西装黑衬衫,弹了弹烟灰,又吐了一个漂亮的烟圈。
“以前你不穿黑衬衫的。”
许牧宇极力克制自己,以免自己掐着她的脖子逼问她究竟什么时候学会了抽烟。记忆里,她是最厌恶烟味的,从前避着她,连带着他身边常进常出的兄弟都戒了烟。
许牧宇不说话,就这样盯着她,直到手里的烟烧到底,他把烟灰碾灭,几不可闻地叹息,这才开口。
“你回来是要干什么?”
“回来……回来看许总要不要吃回头草吧?信么?”秦桑榆大笑,仰着头看天上的星星。
只听到许牧宇幽幽地吐出两个字,不信。
“不信就对了。”
“我父亲住院了,身体很差,大概没多少日子了。我哥哥的事情你大概都知道的,靠不住。所以只能让我回来,看看大秦地产还有没有救。”
秦桑榆三言两语把大秦地产这些年的江河日下带过去。其实不用多说什么,商业场上的事情,许牧宇都清楚。大秦地产一日不如一日,早就是棵满是腐洞的大树,倒下只是一阵风的事情。
“你变了。”许牧宇偏过头和她对视,眼神深邃仿佛要看穿她内心的全部小心思。
然而他却什么都没看出来,她的眸子平静如水,映着天际的那一抹月色。
“是啊。许牧宇,十年了,别来无恙。”
秦桑榆把自己的胳膊穿进他的大衣的袖口,往里蜷缩了几分继续说:“我们分手在感情最好的那一年,也不是什么坏事吧?”
“也许再过个几年,我们也不会有什么好结局不是么?与其相看生厌,留点美好的记忆是不是也还不错。”
她话说得轻巧,听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