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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1)

伴着木轮吱呀,景宜掀开帘子一角,看见已经离学堂有段距离了,便立刻挑眉道:“金兄,哪一家有人会让一位门客来接小姐啊?”

“哎,你可别调侃我了。”男人讪讪笑。

“哥,你那天为何会到猎场去?我记得你那阵子可是每日焦头烂额的,唯一一次小舅来找你都被你推绝了,你何时又约上小舅去了?”

“哎……当时……当时我兴致……”

“你可别说是你兴致大发。”

“哎,实话实说吧。小舅游历许久而回,好不容易回到锦城想着与我再续杯酒佳话,结果被推了约。我实在是不好意思,一直想着什么时候能再赴约。那日你不是和我提了一嘴春猎吗,我便想到那日我俩正好有空,小舅也爱打猎,好久没活动活动筋骨了,便会会他切磋切磋。”

“然后这么巧就碰到赫连鑫晔了?”

“的确如此。你也知我们一向都喜欢往深处走,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竟也敢一人一马走到此处。我看他那模样,便猜到他应该是你口中的那位赫连鑫晔了。嘶,对了!”景元一拍膝盖道,“他竟然也知道天德经!”

“这也并不奇怪。此处毕竟是锦城,大部分天德经抄本都在这里。兴锦虽说是未设入学门槛,其中就读者却无可避免地是非富即贵,当然可能有天德经部分内容存于学堂。况且,梁骐可是锦城闻名的书迷,两人走得又近。”

“也不失为一种可能。”景元点点头。

“那你可知他猎到了一只大虫?”

“这几日锦城传得沸沸扬扬,当然是有所耳闻。”

“是你和小舅与他一起的吧。”

“如此小看人家可不好。”

“我看那大虫伤痕累累,必不是我们这个年纪能够单枪匹马对付的能力。”

“……赫连兄弟最后骑在大虫身上,给了他致命一击才是最厉害的。”

景宜颔首。

很快便到了所约之日。

赫连鑫晔四周熙熙攘攘。他眯着眼手挡阳光,仰头望那四角挂满灯笼的俏春楼。

俏春楼是锦城最大的酒楼,傍水而建,四周由数座红顶廊桥曲折联通,水面因不时掠过的船舶起了一道道波澜。俏春楼内外装饰皆异常繁华,进门便是珠帘绣额,轩窗翠宇,执扇童女立于掀开之帘两侧,笑盈盈地领着客人进厅。

赫连鑫晔还未踏入楼内,便听得厅中笙歌千调。被童女领进门后,他才看到大厅中央高台上,几位胡姬正身着青衣长带,头顶金银发饰,簪末摇摆,将光刺眼地反射。一旁丝桐琵琶小鼓齐响,舞姬步伐随着节奏愈发快速,看似如醉酒般凌乱,却伸驰肆意,彩带向天延展,几人交错快走,伴着最终的鼓点稳稳叉腰点地。二楼还有伙计拿着篮筐撒花,翩翩花瓣飞落,真如天仙下凡一般。周身的看客纷纷拍案叫好,起立鼓掌。

料是平时他赫连鑫晔是必不会到这种酒楼来的。俏春楼他只是来过一两次,都是过大节时姜云熠带着全家来凑热闹,说是家中冷清,这种时节就应感受感受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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