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好不容易。
直至最后,那声音哑在虚空里,他紧抿着嘴唇,却不再看她。
高大的身躯轻微颤抖着,袖口处露出的手攥成了青白的拳头,温度尽失。
谭千渝与他隔着一张桌子对望,也沉默着。
有人说,在这世界上,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比你去随便买张彩票,发现自己中了500万的概率小得多。
所以有相当一部分人的爱没有回音,那也毫不意外。
用钱文茵女士的话来说,谭千渝的心又冷又硬,就像块臭石头,捂不热。跟她爸一个样。
殊不知她不是不想爱,只是早早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幼年时父亲过分强势与大男子主义,母亲的冷漠与粗心,使她早早学会了压抑自己的需求一味迎合父母。
长大后又经历父亲背叛家庭,母亲懦弱不抵抗,被赶出家门的尴尬局面。
再后来,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敞开心扉,第一次学着去爱一个人,命运似乎也没打算放过她,遇到一个格外难搞的刺头。
如今连第一任男友的名字她都不愿意记起,只依稀记得是大学刚毕业,就稀里糊涂交往了一个长相帅气的金融民工。现在想来,此人是极其精通PUA之道的。
于是噩梦开始了。
她那时天真坦然,有喜欢心动,就是直白地表达,对人好就掏心掏肺,从不知收敛。
忘了很多细节,只记得她会因为对方一句有意无意的话气得彻夜难眠,也会因为对方一句甜言蜜语就兴奋一整天。
谈恋爱是什么?
谈恋爱可太苦了,把自己的七情六欲全权交给另一个人掌控。犹如自己的命脉连通呼吸全被他拿捏。你给时很轻易,想要回来却难如登天。于是后面就彻底被动了。
你心怀美好,却不知对方心怀利刃,敞开心扉,同时意味着赋予他伤害你的权利。
丝丝缕缕,抽筋剥皮,那种疼痛最是煎熬。
那半年,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精力全都浪费在与男人的周旋上,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自己也变得不像自己了,敏感易怒,乖张脆弱,自己都觉得自己面目可憎。可有什么办法,那男人就好比一条毒蛇,缠上了她,如影随形。
她是在他无意中错发给自己的一张照片中发现的猫腻。
男人搂着自己声称从小一直捐助到大的贫困山区女孩,笑容腻得流油。
那段时间谭千渝正好随老板在迪拜出差,他背着她,将高考完的女孩偷偷接到自己住所,孤男寡女地住了几日。他最大的癖好就是泡吧,有一晚忍不住又去泡吧,喝得酩酊大醉,给她发信息非叫她去接他,听她说去不了,就找茬争吵不休。
最后是那女孩跑去接的他,他挑衅地故意发给谭千渝两人合照。当晚两人干了什么她不得而知,不过后来男人与她吵架吵得最激烈时,为了刺激她,自己倒是全吐露了。
那时候谭千渝也疯了,不相信。辗转找到那女孩联系方式,旁敲侧击地问。那女孩还有些羞涩,只说自己喜欢男人已久。那晚男人为了保护她,并没有真正夺走她的第一次,但都情难自抑,所以她用嘴巴帮了他。
她终于明白过来,什么所谓的爱情,什么非你不可,统统都是放屁。
明明就是见一个爱一个的低级动物,哪来的资格谈什么矢志不渝?
他根本不配。
就像她父亲,他们都不配。
那就像当头棒喝,发现自己中了一个太过于明显的圈套。天真可笑,还以为自己好命,跟母亲不同,遇到一份理想的爱情,一个人,就能过好一生。后来发现,她爱的根本不是那个人,而是自己幻想中的完美爱人。
后来等她慢慢从这段中走出来,有力气再去复盘,才意识到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太脆弱。
因为总存在侥幸,幻想着可以偶尔倚靠别人喘息一下,才会给这样的男人可乘之机。
等她清醒了,开始学会一切依靠自己后,突然就感觉天亮了,耳聪目明了。
《人间失格》曾说,如果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换言之,不爱,就没有软肋,更不会悲伤,才能所向披靡。
这道理她都懂,可怎么跟面前的男人说呢?她不知道。看着他,就像看着当初的自己,那个一意孤行、一腔热血、天真无畏的自己。
她原以为,那只是短暂即逝的好感而已。
没成想,居然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延续了整整四年!
真是……无可救药。
真是……可怜。
她垂头看自己的手,没戴婚戒,没做美甲,素净又纤瘦,保养得还算好。
等他略带急促的呼吸声慢慢放缓,她才慢慢抬起眼皮,重新注视他:“姜也。”
“嗯?”
“上次咱们俩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