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收买了?”
“哦,确实是我先动手的。”
她之所以动手,是因为宋千仰之前有一个动作——她后来明白了,他看到她虎口处反常的红肿,之后的行为皆是在试探。既然是试探,她的反应虽说都是本能,可到底还是正中他下怀了。
她的虎口处已经消肿许多。
比起他的肋骨,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宋千仰不动声色拾回目光,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奶茶到了。”
宋千仰将一杯热的黑糖奶茶递给宋袖抒,宋袖抒沉浸在奶茶醇厚的口感中,宋千仰则面不改色继续刚刚的话题:
“我是不婚主义。”
“……认真的吗?”宋袖抒嚼着黑糖珍珠。
“你信吗?”
宋千仰抬眸,深深注视着她。
她扑哧一声笑了,“为什么不信?我还不婚不育主义呢,你信吗?”他不假思索点了点头,“我信。”
短暂的沉默,宋袖抒的视线落在一盘香菇油菜上面。香菇事先煎过,背上划着漂亮的刀花。
“我总觉得,我好像忘了点什么。你又会信吗?”
“哦?”
宋千仰的反应,好像早有预料。
对此,宋袖抒也是意料之中。毕竟,她这些时日各种反常的表现,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
宋千仰这种老狐狸,没有觉察才是反常。
“就比如,我忘了某些人某些事,却保留着作为人最基本的常识。比如咖啡是冰的更好喝,黑糖奶茶要喝热的。我知道西红柿炒鸡蛋永远是家里做的最好吃,我也认识这叫香菇。”
“听起来,确实是失忆的症状。多久了?”
宋千仰的反应平静得好似一个心理医生,在面对自己的病人。
“应该很久了。”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一声雷鸣。
“轰隆隆——”
片刻静默,暴雨如期而至,原本静谧的气氛被喧嚣的雨声充斥着,一时却更加寂寥。
宋袖抒回想起她在末世流浪的那些日子。
大概,自长眠中醒来,她知道自己并非异种,而是一个人类——可除了自己名叫宋袖抒,其他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就在此时此刻,她忽然明白了,为何她会认为流浪是宿命。
原来,她始终都在漫无目的地寻觅。
寻一片故土,寻一处归宿。
宋袖抒的脑中像塞了一团浸透雨水的棉花,思绪变得沉甸甸的,有些混沌。她眨了眨眼睛,重新拾起筷子。
没有什么比填饱肚子更重要。
尤其是心里空落落时……
更要填满胃口。
直到干了最后一口饭,宋千仰等她放下筷子,二话不说起身收拾碗筷。
“大哥,我和二哥今天去了安南希的工作室。”宋袖抒站在厨房门口,身子斜倚在门框上,宋千仰动作娴熟地将碗筷全部放进洗碗机。眼前的景象有种莫名的亲切,宋袖抒轻轻摇了摇头,继续说:“我看到了你拍的那张照片,有点好奇。”
“好奇什么?”
水池前的宋千仰挤了一坨洗手液,细致而又耐心地搓起手来。
“作为男性视角,你是怎么拍出这样的照片的?”
“照片是你强烈要求我拍的,角度和姿势也是你选的。我只是,一个负责按下快门的工具而已。”可若是没有敏锐的洞察力,也很难把握按下快门的时机。
“你喜欢摄影,对吧?”
“就像你喜欢画画一样。”
宋袖抒接下来的问题,却与前面毫无关联:“宋总,你大学时,不会是心理学专业的吧?”
“辅修是。”
“那主修呢?”
“建筑。”
“你知道吗,你就像一本漫画书,画风虽然清奇了点,可是总有惊喜,还有什么内容是我不知道的吗?”
“就当你在夸我了。”一阵水流声终于响了起来,宋千仰洗完了手,一边擦手一边说:“既然是书,还得自己翻下去,才有意思。”
就在这时,门外再度传来一阵敲门声。
宋千仰一边穿好外套,一边去开门。他从外卖小哥手里取过一个六寸的草莓蛋糕,透明的购物袋上沾着雨珠,打湿了他的手指。
“不是要增肥吗?”
“要一起吗?”宋袖抒接过时,手指也不经意间被他指尖的雨珠所打湿。
她下意识摩挲了下指尖。
“太甜。”
说着,宋千仰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支药来,“消肿的。”
“谢了。”
送走了宋千仰,宋袖抒转身望着空空荡荡的餐桌,一时恍惚。要不是空气里还残存着饭菜的香气,她真要以为刚刚又是做梦了。
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