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队长!”一个清脆的声音忽然喊道,凌云初一个激灵,连忙将那团纸塞进裤袋,抬头就看见个大美女在不远处对他笑,正是本剧的女一号苗思晴。
集训了二十来天,长眼睛的都看出苗思晴对凌云初有意思,奈何神女有梦,襄王无情,苗大美女一腔热情付流水却始终痴心不改的样子让大家背地里唏嘘不断。
凌云初也是,大龄单身狗一只,对这么一位要钱有钱要貌有貌的大美人的倒追竟无动于衷,也是个狼人。
“凌队长,让我们看看领导的本事呗!”苗思晴热情邀请。
“他打不了。”不等凌云初回答,王远山便黑着脸打断了这场邀约。
“怎么了嘛?”苗思晴嘟着嘴不高兴,她刚才打得不错,还得了王远山的夸,怎么就邀请个凌云初,姓王的又黑脸了。
“说打不了,就打不了!哪儿那么多为什么!有没有点上下级观念!”王远山继续训斥。
“不行就不行呗,还这么上纲上线,真把我们当大头兵了……”苗思晴不服地嘟囔。
王远山当然不会惯着她的大小姐脾气,还待开口再训,胳膊就被走过来的凌云初拉了一下。
苗思晴见凌云初走过来,眼睛一亮,得意地剜了王远山一眼,欢欢喜喜地凑到喜欢的人身边。
凌云初没看她,他垂眸看向满桌子拆散的枪械零件,缓缓地伸出手,轻轻覆在套管上,一件件细细摸过去,像抚过/阔别多年的情人面颊,目光复杂而温柔。
最后他的手落在枪身之上,众人只听见几声金属撞击的碎响,一把完整的□□就出现在凌云初手里。等大家反应过来时,他已经给自己压好了子弹,这样的速度比刚才教官示范还快了许多,令人震惊不已。
苗思晴眼中倾慕大盛,带头鼓起掌来,旋即,掌声和称赞声大起。
可凌云初却充耳不闻,他只端详着手里的枪,像在看他的全世界。
“来一个!来一个!”演员中,不知道谁先起了哄。
“来一个!”
“凌队,打一个!”
“凌队,你没事吧?”乱哄哄的起哄声中,凌云初听见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抬头发现季淮正关切地看着他。
年轻人的眼神澄澈明净,像面能透视人心的镜子。凌云初看着那双瞳孔中映出的自己,怔愣了一瞬。
半晌,他浅笑一声,答非所问道:“如果你参军的话,一定是个非常优秀的军人。”
说完,他立姿站定,双手持枪,瞄准前方,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哎呦!谁打中个兔子!蒙太准了吧!这破子弹还能打中脑袋!牛逼!哈哈哈,今晚能加餐了!”不远处响起报靶员兴奋的声音。
看了一天废物们的脱靶擦边,百无聊赖的报靶员对此极为兴奋,他连忙拎起兔子,这才发现不是谁单纯蒙准了,而是一整个弹夹的橡胶弹全落在了兔子的脑门上,他连忙抬头,发现开枪的正是自家领导,遂大喜,将兔子高高举起,一路颠颠颠地跑过来:“凌队!兔子!哈哈哈,功力不减啊!”
他就这么一路鲜血淋漓地奔了过来。
随着他的靠近,被掀了天灵盖的倒霉兔子拉镜头般呈现在大家眼前,连杀鸡都没见过的演员们哪见过这样红白交杂的阵仗,顿时一阵反胃。
离凌云初最近的苗思晴被恶心的脸色青白,干呕了两声,眼泪瞬间飚出来,冲着凌云初没头没脑地大叫:“你杀兔子干嘛啊!兔子这么可爱……”
话音未落,她听见一阵重重的咳嗽,只见她心心念念的梦中人猛地吐了一大口血,仰天倒下。
“啊——”女人的惨叫响彻靶场。
好在凌云初身边还站了个季淮,在他倒下的一刻,季淮第一时间伸手抱住,拉着凌云初胳膊顺势往自己背上一扛,对着那群当兵的大喊:“去开车!”
靶场顿时一片大乱,谁也没料到凌云初会突然吐血昏迷,好在军人们的反应及时,连忙接过自家领导抱上车,一路轰着鸣笛向医院飞驰而去。
季淮看着路上未尽的烟尘,又抹了把自己肩上的血,眉头沉重地拧了起来。至于身后乱哄哄的哭声和议论声,他完全顾不得了,只想找个地方好好静静。
下午,季淮没跟大部队去市里改善生活,而是自己趿拉着凉鞋,漫无目的地在小镇的街上闲逛,傍晚的风舒适惬意,江风吹散燥热,昏黄的夕阳将拥挤的路边小摊镀上一层温暖模糊的光晕,在热热闹闹的人群中,季淮觉得自己沉郁的心情似乎好了那么一点。
斜阳隐没,天幕渐渐向深蓝过度,季淮随意找了个小摊,要了碗凉拌米线,女老板手脚麻利,很快就端了上来。
半人高的小桌子上大喇喇地摆着几瓶盐醋白糖,季淮拿起醋想给自己加点料,拿起后,却被醋掩住的辣椒酱扎了眼睛,鲜红的颜色让他想起凌云初。
凌队是个好人,但好人却没有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