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啊流,流到了颜华的心里。
“肯定是我不好,我把他跟丢了。我喜欢上了他,他却不要我!我,我知道我这样,不算漂亮、让人摸不透、让人觉得很累。他的路很长,我不想耽误他的,可我就是那么喜欢他啊,我忍不住啊!他居然狠心不要我,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他啊!他不要我做他女朋友。我搞砸啦……”萍萍哭声加剧。
所以,颜华能说什么呢,他其实也怕自己把事情搞砸啦。
萍萍双肩抽动、梨花带雨,她的样子让人升起无限怜爱。
“你也不开导我,你是个笨蛋,傻笨傻笨的。”
好吧,傻傻的笨蛋又被萍萍粉拳照顾了一番,却依旧笨笨地继续发傻。
颜华不愿做个名副其实的傻蛋,他认为兵哥哥才是又傻又笨。
萍萍停止哭泣,心疼起眼前的沙包来:“你不会躲开啊,你傻啊!”
颜华心里酸味浓郁:是啊,我超傻的,我是你的大傻瓜啊。
他揪心:“萍萍……不哭啦,别为那个笨蛋哭。”纸巾
全被她夺去了,颜华忍不住想捧上萍萍布满泪渍的脸颊,用手指帮她拭泪,却递了瓶水过去。
萍萍泪水渐干,眼里委屈渐散,接过水边擦边洗,“好,我再也不想他啦,我要开开心心的。”擦着擦着,她头一歪,倒在他腿上又睡着了。
***
萍萍转醒,晃了晃头,仍旧偎上颜华的臂膀。她侧昂着脑袋,抬起下巴喃喃低语:“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他们靠得是如此的近啊,两张嘴之间的空隙甚至塞不下一个鸡蛋。
讲故事是颜华长项,他思虑一番,娓娓道来。
有一美妇,在山之巅。其夫好酒,逢醉必笞之,女甚苦。身未能遁,心已死矣。其夫有一挚友,居于闹市。尝往而访之,哀之粗鄙而怜妇,遂生爱意。
心慕而交,其情洁也,未有越礼之事。两人相往秘不宣之,左右皆不闻。
某夜,夫未归,已身毙于市。时友与妇相坐而谈,差役索凶而至。惊,误事发,友藏于榻而免。晨疾归市而捕,罪以杀人,凶器之纹与友甚合。
然杀人者实非彼也!
刑之,问案发之时何所在,友竟不语,未辩也。遂狱十载。妇莫敢探之,然常信之,静候友归。
后获真凶,其冤乃明也。既出,二人始合。
萍萍听罢,心中不忿:“讲的什么故事,两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两人相爱,并无越礼之事啊,有何不可?”
她极不赞同,嘴巴一嘟,“没道理啊,两人没…那个吗?哦,这男人也傻,竟不辩白。不过,那女子却也长情,傻傻等了他十年之久?凭什么呢?”说完,她俏脸一红,又握粉拳,招呼傻蛋:
“你指桑骂槐还不够,还给自己脸上贴金?好嘛,你取笑我?”
颜华觉得萍萍真是个人才,“…咳咳咳,怎么会呢。你过度解读了,我就讲个小故事而已。”
萍萍追问:“哦,这故事是从哪里看到的?奇怪的很。”
“瞎编的,哄你开心。”
她眼角轻扬,却不承认,“我不开心,这故事究竟要表达什么?”
颜华不置可否:“我怎么知道,百样人看百样事,随便怎么理解都行。”
“不打你啦,你怎么理解的呢?告诉我,我就开心啦,呵呵!”
友人之所以不辩解,只因知道那将伤害他亲爱的人,而且他与女子的丈夫是最好的朋友。他的行为维护了三人的名声。女子不为友人作证,亦是为了三人的名声。女子写信给他,是因坚信两人之间的爱而不放弃。两个人都有自己所坚持的原则,而爱就是两人坚持的最好理由。两人心有灵犀。他们理应得到幸福!
萍萍两眼冒光,“不伤害对方,保持原则,不抛弃不放弃,爱的理由,最后才会幸福?”
她痴痴地想:其实他非常聪明,他应不会伤害我。他也有自己的原则…那么他有什么爱的理由呢?一旦爱了,他会不抛弃不放弃吗?
颜华总结:“你说对,不伤害对方是基本。原则嘛,以天地良心为凭,所谓致良知、心即是理啊,”他双眼炯炯:“而爱,何需诸多理由?望对了眼、相互欣赏、慕美之心,跟随感觉等等皆可啊,并非得找个富丽堂皇的理由。”
他远望天际,重重的加强语气:“最后,最后,”颜华转过头来,他眼神深邃、满脸灿烂、声线极具磁性:“幸福,只因二人坚持与努力,携手共力而为之!”
萍萍微微一笑:“傻瓜,你才多大,有这么深的感触?这些难道是抄写情书练出来的?”
倘若世事之爱真如他说的那般唯美,又是多么让人神往啊!
爱,真的不需要一个理由吗?
“我芳龄二八,加二,貌美如花,擅长卖瓜,人称大傻,有感而发!”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