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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车没有第三步(1 / 3)

七日后

沈杳终于从昏迷中醒来,睁眼望见高悬的横梁,还以为自己在家中,可起身摸到身上干净舒爽的衣物,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人救了。

恰巧有人推门而入,那是个扎四股辫子绾发的北漠女子,颔首吹手里端着碗热腾腾的粥,小心翼翼跨进门槛,丝毫没有发觉在床上躺了七天七夜的人正坐立不安地瞧着她。

“呀!姑娘,你终于醒了?”

北漠女子急急忙忙把粥置于桌上,朝她过来也顾不得什么伸手就抓住沈杳的手腕号脉,脸上带着一丝担忧,诊断没有什么问题,才松了口气:“姑娘,你可真是吉人自有天相,被流沙埋了三天,还能活下来,好福气啊。索性没大碍,好好养几天,晒晒太阳就好了。”

沈杳一脸懵地听她说完,还来不及说话,那女子起身端来热粥送到她嘴边,这般热心肠让她受宠若惊,连忙接住碗:“我自己来,多谢多谢。”

“姑娘,我本家姓李排行老三,你唤我一声三娘子就行。”李三娘是个性子直爽的妇人,趁沈杳喝粥间隙自顾自地从柜子里拿出几件新衣裳,“这是我照着你们女儿家喜好买的,喝完粥姑娘看看合身不合身?”

沈杳三四口就把粥喝得一干二净,虽口淡但胜在量多,她七天没进食,舌尖才尝到点味就收不住了。

“三娘子,我身上都盘缠都丢了,也没什么能报答你的。”

盘缠和长生石在鬼域就与黑泽融为一体,只怕早已葬身鱼腹。她现下一穷二白,实在消受不起这般待遇。

身上的泥污估摸着也是这位三娘子帮忙清理的,看样子这几天没少麻烦人家。可她身上没有银钱,一时半会也还不了这人情,只好厚着脸皮说道:“三娘子,这样吧,若是有什么需要做工的,我可以帮忙。”

听了她这番话,李三娘看着眼前这小姑娘眉眼清俊,把手搭在沈杳的手上:“没事,我就没见过像你这样俊的姑娘,真招人喜欢。这些衣裳当是我送与你的,小姑娘就是要漂漂亮亮的。”

“这哪能行呐。无功不受禄,三娘子你就是让我留下帮帮忙也行,这些衣裳就当我先赊着。”

见她连连推辞,李三娘也就应了她,“那行,我这有个茶铺缺个管账的,我瞧你也是好人家的闺女,识文断字当是会的,你刚来人生地不熟,先在这儿住下吧。”

“嗯,”想起那日似乎是有人搭救,沈杳便追问道:“三娘子,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个我不大清楚,是阿照背你回来的,你可以去马帮问问。”

马帮,顾名思义是由奔走在各国交界的商人自发组织的专门驮运货物马队。只是北漠地界特殊,此地的马帮先前是龙骑军旧部留守的军队组织,官府文书上虽将马帮归为民间组织不食官俸,但本质上还是直属于龙骑军。

至于为何龙骑调军自断臂膀就不得而知了,大部队早往益州,留旧部在此,不归中央重整,也不另调重兵把守。早在景州时她就听说过,北漠城无屯兵,只有个七品官。

看来救她的人的身手应是马帮里数一数二的,想必跟李三娘子也是熟悉的,不急一时,待她伤养好再去道谢也不迟。

沈杳才刚醒,四肢力微,下床才走几步就开始打颤,这些天只能扶着床沿、桌凳走走,活动筋骨,有时三娘子会来跟她说说话,扶她到院里透气。

“你别看进城路上全是黄沙尘土,到了城门就是绿洲田地,人都在好地方待着呢。”

光看院墙外伸进来的茂密枣树,和脚下湿润的土地就知道地下水源丰沛,可沈杳却觉得怪异,按风水此地不应该是如此气候,城中祥和宁静,丝毫没有邪祟的气息。而鬼域出门就可看到,不过千丈远,难不成有护城阵法?

“阿杳姑娘?”李三娘子见她神游,手在她眼前晃动,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院墙上铺满枣花,枝丫站了只嘴尖羽黄的沙喜鹊,“上回你托我打听的店铺,我打听到了。”

听到这话沈杳才回过神来,望向李三娘子,今日她穿了件色彩艳丽的绣花衣,倒显得更加年轻,“刚刚走神了,对不住。三娘子你说打听着什么了?”

李三娘子:“鳞潜斋!你不是说想置办几件防身用的物件吗?这几月仙门来这的人太多,开的铺子大多不长久,我这几日打听下来,你要找的这家也快关店了。路也不远,就在城门口,不挂牌子。我是听人说才晓得这家就叫‘鳞潜斋’,之前我都以为是铁铺。”

不挂牌子,看来商印还没送到,先挂名头做生意,这老板真行啊。

“他家生意不好吗?”不会连符篆都卖不出去吧,按理说不应该,泷家下派鳞潜斋各分号的人都是精挑细选过的,水平再不济也比逍遥山上那群牛鼻子靠谱,她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只能靠打铁维持生意了?”

瞧她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李三娘子只当她不了解北漠城的情况,便耐着性子解释一番,为何这半年来道门的人来了那么多,又解释为何这灵器铺子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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