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放弃也为时不晚哦。”悠扬的声音响起,门外闪进来一抹倩影,气定神闲地看着花朝。 姜黎初和她一起长大的,小时候两人在杭州就已经十分要好了,后来又跟着各自的父亲进了京,这一回花朝到杭州受罚,姜黎初也一起来了,绝不是因为她想念西湖醋鱼来着。 花朝扁了扁嘴,跑了过去抱住了她:“初初,我需要安慰!” 贴身丫鬟素细从姜黎初身后探出头来,心疼地扶住花朝的手臂:“我可怜的小姐,你受苦了。” 姜黎初扯开她的纠缠,拉着她坐下:“沈宸这般油盐不进,也太不近人情了些,不是个好相与的。” 素细站在花朝身后给她按摩肩膀,不服气地附和:“就是!他一个穷书生架子也忒大了!我家小姐都这么主动了,他还能这么冷漠!也不想想京城那些贵公子巴不得我家小姐多给他们一个好脸呢!” 花朝眼泪汪汪看着她的贴心小棉袄小鸡啄米地点头。 姜黎初看着这主仆两个头疼地揉揉眉心:“我看你还是算了,趁还没有玩过火,及时收手。” “那怎么行呢!”花朝顿时坐直了身子,“说好了一个月,还有二十天呢!我不认输。” 姜黎初拿她没法子,戳了戳她的眉心:“男人也就那么回事,你玩玩也就算了,可别当真了,沈宸和一般的郎君不一样,他虽然穷,可太过光芒四射了,我怕你将来深陷其中,作茧自缚,有你苦头吃的。” 花朝信誓旦旦道:“我不会的!”然后她玉手纤纤那么一指,“素细,你把那个披风洗了吧,明日偷偷给我送来。” 她现在可是装的平民百姓,素细不能光明正大地来伺候。 ** 仲夏的雨来的急去的也快,第二日就艳阳高照地灼人,一早素细就把披风给花朝送来了,花朝看着截然一新的披风满意地出了门。 这时候正是早市人声鼎沸的时候,尤其是周记家的豆腐馆,豆腐生意更是风生水起。 花朝站在对街,看着那些挤破头只为买一块豆腐,实则是想亲近周锦儿的男人们,再看周锦儿一袭蓝衣从容淡定,脸上始终挂着优美的笑容,轻声细语地招呼着,可以不着痕迹地避开想要吃她豆腐的男人。 这时,周锦儿看到了对街的花朝,笑容微顿。 花朝迎着朝阳攒出了一抹灿若蔷薇的笑容朝她摇了摇手,周锦儿立时笑得越发温柔起来。 像是一场微笑对决。 周锦儿很快将手里的活交给了自己的父亲和店里的伙计,浸了手过来请花朝进了店里。 周锦儿带着花朝坐到一旁的里间,给她端了一碗豆腐脑,顺手拉下了布帘隔绝外头惊奇又审视的目光。 “花朝姑娘第一次来,尝尝我们家的豆腐脑。” 周锦儿今年十六岁,是个十分温柔小意的姑娘,说话永远是轻声细语的,却是八面玲珑。 花朝吃了一口,立时露出了惊讶的目光,咬着勺子冲周锦儿一笑:“真好吃!” 她还以为周记豆腐馆只是靠周锦儿的美色才生意兴隆的呢,原来是靠真材实料啊! 花朝拿出包裹,甜甜说道:“谢谢你的披风,我帮你洗干净了。” 周锦儿一时有些诧异,然后笑着接过了。 花朝瞅着她怪异的神色,嘟了嘟嘴:“你是不是在惊讶我也会洗衣服?” 周锦儿有些抱歉,还是笑着点头:“你看上去就和我们不太一样,是那种娇滴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我们?”花朝水灵灵的眼睛闪了闪。 周锦儿低头轻笑,抬眼娇羞地睨了花朝一眼:“那时候我去找沈公子时,第一次看到你还以为你是哪家的千金小姐,与沈公子站在一起那样格格不入。” 她似乎想到什么好笑的事,又轻笑了一声:“有一次我做了素酥烧饼,想请你过来一起吃,沈公子却说不必了。”周锦儿说着,她似是没有看到花朝僵了一瞬的脸色。 周锦儿笑容温柔的能拘出水来,像是一场清晨的闲聊。 可花朝第一次觉得温柔是一把刀,扎在她的心上,她觉得周锦儿一是在炫耀沈宸想要和她独处,二是在表明沈宸也觉得他们的确不一样的。 花朝深吸了一口气,她从不主动招惹,但别人欺上门来了,她也不能回敬一二。 她歪头两眼弯弯,笑得乖巧甜腻:“也许沈书生觉得我不喜欢吃烧饼吧,就像昨天你送去的红豆粥,他知道我不喜欢,就亲自煮了红枣汤给我喝。” 她也像刚刚周锦儿似乎没看到她的表情微变,天真地问她:“你喝过沈书生煮的汤吗?很好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