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酒店十三层摔下来了?这次死定了,回顾三十年的人生,她想自己还真是冤啊。
于小顺出生在一个小县城,从出生那天,她的好运就像被双胞胎哥哥全吸走了一般。哥哥于大全长得别提多好看了,小时候是俊俏少年,长大了是眉清目秀、英俊非凡的小白脸,不用特意锻炼,吃多少也不胖的身材,嘴还甜,处处讨得人欢心。
她倒好,生来腮帮子上便有个红印胎记,像极了在娘胎里就被人扇了一巴掌,她还喝水都能胖,导致她的口粮都被拿给哥哥吃了,从小到大她没吃过一顿饱饭,长大之后却还是个平胸,还有小肚腩,人自然也很难乐观的起来,整日一副丧气的死人脸,处处遭人嫌弃。
父母本就重男轻女,看着她的长相,更是觉得她连一点投资的价值都没有,别人家的姑娘至少长得好看,还能卖个好价钱,她可真是个纯纯的赔钱货,卖都卖不出去,但却有压榨的价值,她成绩本来不错,可初中毕业,父母就不让她念书了,让她出去打工,她辛辛苦苦劳作,受尽白眼,好不容易攒了些钱,父母为了让哥哥去国外念书,不仅把家里所有的钱都掏空了,还把她攒的钱都抢了。
这时,于小顺明白了一件事,父母给她起名叫小顺,在他们眼里却不是顺利的顺,而是顺从的顺。
就这样,于大全如愿以偿去了国外镀金,回国后还持靓行凶,傍上了富家千金罗清婉,把这位白富美骗的团团转。
哥哥嫂子结婚的同年,于小顺被裁员了,手头剩的那点钱没多久也花完了,她快三十的人了,没钱没房没车没对象,再看看父母和哥哥靠着嫂子过上了逍遥日子,她彻底怒了。
于小顺直接冲进了哥嫂家的大别墅,告诉他们,从今天起她也要在这里吃,在这里住。父母嫌弃地看着她,三十岁的人了还不要脸的来哥哥家要饭。于小顺从小就被父母、哥哥打骂,早就习惯了,她彻底豁出去了,说什么也不肯走,和老爸对打,薅老妈头发,踢老哥下裆,自己受了伤就在地上打滚,在大别墅里闹翻了天,还扬言有本事就打死她,否则别想赶她出去。于小顺的父母气疯了,就差商量着把她卖给人贩子了。
从小锦衣玉食、知书达理、没见过世间险恶的嫂子哪见过这阵仗,又见于小顺被父母嫌弃成这样,也挺可怜的,赶忙来打圆场,“就让小姑子住下吧,她一个小姑娘也花不了多少钱”,说完就扶起于小顺去医院看伤。
于小顺看着从嫂子嘴里说出来的小姑娘,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实际上,她比她这个嫂子还大上三岁。
于小顺穷成那样,也顾不上什么礼义廉耻了,她近三十年受的罪受的气,她就要拿点补偿,怎么了,她就是要心狠,就是要做个刁民,只能对不起这个小嫂子了。
就这样于小顺被嫂嫂无微不至的养了三年,还别说嫂子对她是真的好,也没要求她一定得干什么,家里也有保姆,她就在这个家快乐的躺平着,嫂子脾气好,她自觉跟嫂子也挺聊得来,每个月嫂子还给她一万块零花钱,她都悄悄攒了起来,三年攒了三十多万呢。
这种日子本来可以持续下去,直到嫂子怀孕了,没多久,她发现了哥哥竟出轨了。一个恶毒的计划便产生了,她替嫂子不值,但更多的是不想让自己的垃圾父母和哥哥人渣好过,他们不配过这种好日子。谁知这下却把自己搭进去了。
雨声簌簌,一阵嘈杂的打斗声,几声马儿的嘶鸣,紧接着有人说话。
一名中年男子浑厚的声音,“把东西交出来。”
于小顺觉得浑身都痛,不能动弹,冰冷的雨水打在她的脸上,她勉强半睁开双眼,便看到一名身材魁梧、身着黑红色披风、满面萧杀之气的中年胡子男,紧紧抓着地上一名黑衣男子的衣领,那胡子男的威压逼得人喘不过气来。
于小顺再一看周围,满地尸骸,鲜血横流,还都是古装打扮,于小顺本就喘不上气,这下更是惊得差点背过气去,这什么情况,自己穿越了?
于小顺的手被一个青年女子紧紧抓在手中,那青年女子样貌绝美,可惜已经凉了,王小顺莫名其妙,这漂亮姑娘谁啊,为啥抓我这么紧?这也太暧昧了,难不成她跟自己是情侣?
就在她被自己的脑回路惊到的时候,却听那黑衣男子啐了胡子男一口,“你杀我妻女,我死都不会放过你。”
于小顺腹诽,死了还能干嘛,难不成这是仙侠世界,还能死而复生,或者鬼魂附体,想想自己能穿到这里,这也不是不可能。
那胡子男死死掐住了黑衣男子的脖子,“你们本就是小偷,快把东西还回来。”
黑衣男子拼力使出最后一击,一阵黑色烟雾从他手中击出,胡子男挥手一挡,黑红色的光束直击而来,黑衣男子胸口整个被洞穿了,胡子男却也没讨好,脖子上黑筋暴起,他赶忙压制住毒性,坐下运功疗伤。
黑衣男子狂笑不止,喷出一口鲜血,拼着最后一丝力气,爬向于小顺,他紧紧握住于小顺和那青年女子的手,“秋鸣、女儿,我来陪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