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顺低下头一看,竟是一只紫黑色的虫子爬过她的脚面,她吓得跳起了踢踏舞,那虫子却紧紧粘在她的脚背上,没有丝毫松动,跟着一阵酥麻感传到她的小腿,她腿一软,一个屁墩跌坐在地,再看她的脚面肿的像馒头一样高,这玩意居然有毒,呜呼哀哉,她于小顺就真的这么倒霉吗,居然比朱六还倒霉吗,怎么虫子专来咬她,难道她今天就要命丧毒虫之口了?
朱六慌忙找了个木棍,要将那虫子拨弄下来,谁知一拨弄,竟发现毒虫腹部全是细丝,已经扎进了于小顺皮肉,紧紧缠绕着,朱六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
于小顺狠了狠心,抄起一块石头,狠狠的砸向自己的脚,却因为麻痹了,根本不疼,只听噗叽一声,那虫子弹飞了出去,细丝应声断裂,于小顺却因为中毒,浑身麻痹,昏死了过去。
朱六傻眼了,这荒山野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用他蠢笨的小脑瓜一想,决定背着于小顺下山,打道回府,不管什么测运石了,至少要留着命。
萝卜球也甚是失望,这两个小家伙就是废物啊,算了,让这个臭丫头死了算了,反正这么废,是去不到测运石那了,救了也是白救,那紫云虫才是好东西,它撒开四只小爪子,飞奔去追那虫子去了。
过了一阵,于小顺倒抽了一口气,从朱六背上醒了过来,见朱六竟在背着她下山,气的照着朱六后脑勺就抽了一下,“你干什么呢,我们好不容易才爬上来的。”
朱六见于小顺醒了,也顾不上自己挨打的事,高兴地差点哭出来,“坏媳妇,你没事了吗?”
于小顺也没怪朱六笨头笨脑,毕竟朱六是在这穷乡僻壤长大的小孩,跟她这种从现代穿越过来,看过诸多修仙文的大龄女青年不一样,她让朱六放他下来,抱起自己的脚,以一个有点难度的姿势,举到嘴跟前,就是一顿吮吸,然后将毒血吐在了地上。
幸好刚才被咬之后,她不仅将虫打飞,还用石头划破了脚面,再加上朱六将她背起,血液得以下行,一路上已经滴出不少毒血,又经过她这一番吸弄,应该中毒不深,朱六也算是缺心眼却办了点好事,虽然浪费了些路程。
最重要的是朱六没丢下她自己跑掉,于小顺觉得他还是挺靠谱的,暗暗决定要是她能从这最霉村出去,一定想办法帮他和爷爷过好点,如果能把他们一起弄走就更好了。
于小顺让朱六生火,朱六赶忙照做,她将木棍一头点着,带着火苗狠狠扎进了伤口处,算是高温消消毒,可这次麻痹感减轻了,疼的她龇牙咧嘴,也只能忍了,处理过后,她从包袱上撕下一块布,将伤口包了起来。
朱六不明所以,只见她对自己也下得了这样的狠手,吓傻了眼。
虽然毒应该是处理的差不多了,但脚伤成这样,一时半会儿走不了,恐怕要朱六背着她爬山,肯定是会耽误行程了,想到这,于小顺就气啊,把那虫子狠狠咒骂了一顿。
此时,那虫子已经在萝卜球的肚里了,萝卜球吃了顿大餐,舔了舔嘴,舒舒服服地躺在草上小憩。
朱六忙着弄吃的,于小顺吃着饭,觉得应该想想别的办法了,这样下去,八百年才能到啊,路上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虫子和怪东西。她思索着是到山顶之后,造个木筏,像滑草一样滑下山呢,还是造个载人纸鸢飞过去呢,算了,先到了山顶,测一下距离再说。
吃过饭后,在于小顺的指挥下,朱六背着她继续攀登,朱六累的满头大汗,而于小顺在他背上倒是睡的舒服极了,好在这座山的坡度不算陡,傍晚时分,两个人终于到达了山顶。
于小顺喊停,朱六将她放在地上,自己立即在地上瘫成了一个大字,于小顺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看见朱六很难再站起来的模样,只得自告奋勇地接下了准备晚饭的活。
吃过晚饭,于小顺让朱六睡觉,自己则决定大展拳脚了。
准备晚饭的时候,于小顺已经用回声原理测算了这座山头到下一座山头的直线距离,约莫是东北方向500多米的样子,只要风力足够,靠载人纸鸢应该能飞过去。
说干就干,于小顺捡了很多细枝,又拔了许多杂草,再将其中一个包袱布摊开,因为食物已经吃掉了许多,剩下的食物装在一个包袱里足够了。在现代,于小顺是个工厂女工,手工活做的还是不错的。
萝卜球休息够了,也爬上了山头,蹲在一旁,疑惑地看着于小顺,不知道她在做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朱六醒来便看到地上摊着一个奇怪形状的架子,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于小顺让朱六去折一个小树来。于小顺倒也想自己砍,可奈何这里并没有刀斧,最霉村就宛如石器时代的遗落世界,根本没有铁器这种东西,所有的东西不是石头做的、土做的,就是木头做的。
朱六胆子挺小,力气却不小,只见他捡起地上一块石头,对着一棵小树一砸,小树应声便折断了。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