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1 / 3)

俨四被疼醒了。

他看到军帐的帘子被掀起,亮光从外头射进来。微光中是严春向上瘫直的身子,少年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头颅以下都被砍烂了,裸横出灰白的骨头与鲜红的血肉。

俨四猛得从通铺上爬起来,他的身子又沉又僵,他想用右手去撑,却发现右臂被黑布绑在胸上,他一拉扯,就带动肩膀上的伤,骨头已被砍断,那一截肩膀只是连筋挂着手臂。

他就是被这个疼弄醒的。

春申军都尉潘玉坐在他脚跟,叹了口气,“小俨啊,你命大。高将军离开桃州的时候,路遇你们遇袭的矮山腰,把你从死境儿给捞了回来。”

俨四上下齿紧叩,挤出两个字:“春儿。”

潘都尉又长叹一声,“咱们军里把战死叫做归乡,小严春是回家去了。”

俨四闻言,嘶嘶抽着冷气。

随军医正逮住时机,鹅一般拔长脖子,歪过来,拨弄手中的牛皮纸,“吃一点吧,吃一点,止疼!忘忧!”

俨四将目光放平、放空,仿若未闻。他看到医正腰间挂着的酒囊,扑过去,一把扯下酒囊,仰头不停灌酒。

这酒是淮北最烈的。

俨四口腔里的牙因为挨了拳与刃,早已刺破了舌头和腔壁,苦与辣、腥与辛尽数被送到干涸的喉咙里,烧起熊熊的复仇心火,却又彻底冷下少年的热血。

医正嘎嘎乱叫,被潘都尉呵斥:“小俨心里不自在,你下去!”

医正蔫蔫走出军帐。从帘子后头钻进一个人,身高九尺,铠甲粼粼——是北境上将军高晴。

高晴背靠支帐的木柱,双腿交叠,双手抱胸,用琢磨的目光打量俨四,“喂!小子,任性妄为的下场就是险些丢了性命!你要记住这个教训!”

任性?

妄为?

这件事是他俨四的错?

高晴看出了俨四的不服气,放下双臂,从怀里掏出一只绣鞋、一个女儿锦囊、一支狼毫毛笔,这三样东西在他手掌上被颠了又颠,他冷哼一声,“你成日里把心思花在女人、文书和珍宝这些东西上,根本不是诚心报效国家!你要是一心想做公子哥儿,军役已满,你即刻就滚!”

俨四摊开左手,“把东西还我。”

高晴双指夹住绣鞋和笔,统统丢给俨四,却留下了那只锦囊,他宽大的手掌摊开,把锦囊放到眸子下面,“我倒是要看看,这里边藏着什么唬人的东西!”言毕,他就要打开。

俨四虎扑过去,无视伤痛,在高晴腹上实实在在顶了一头。高晴被/干/翻在地,凭着过人的力气,挣脱出双臂,直挺宽背,将锦囊举过头顶,“你不让我看,我非要看!”

潘都尉揉着太阳穴,看着两个半大孩子打成一团,扬起头,撑着腰,又默默叹了一口气。

锦囊里的东西被拎了出来,露出一截鹅黄锦缎,上有朱砂印迹。这东西——抱着高晴大腿的俨四没能一窥,高晴却看清楚了,他眸色一闪,迅速把东西塞回锦囊,踹开俨四,站起来,把锦囊当成破烂一般丢给俨四,拍拍铠甲上的灰。

俨四踉跄着站起来,即使是黑色的绑带也能看出肩膀处渗出许多暗红的血——他的伤再一次加重!

他把锦囊塞进里衣。

高晴手的摸向自己的后脖,头摇来摇去,嘴里嘟囔有声,一个劲吸气,突然抬眸,正视俨四的眼睛,“你小子!真野路子是也!我算是服了你!你到底什么来头?”

锦囊里有什么?

俨四此刻没有心情去琢磨这个,更何况也远没有到太真说的需锦囊救他的绝境。

俨四突然想起与他一同陷入困境的小武卒,问:“老幺怎么样了?”

高晴用白眼打量潘都尉,没有接话。

潘都尉微眯起眼,淡淡说:“高将军救回来了,却也死了。他罔顾军纪,擅自出城追击敌寇,按军法,于军前砍头,昨儿就走了。”

老幺听从长官之令,奋勇杀敌,本以为是军功一件,却只换来一个砍头的结局!他这样的死法,甚至不能在身后给自己的家人带去朝廷犒劳阵亡将士的封赏,留给他们的,只能是屈辱。

俨四一口血涌上来,喉咙里“呼噜噜”发出痰音,他一撇头,吐出一口浓血来,他问潘都尉:“我也罔顾军纪,你们怎么不砍我?”

潘都尉说:“军纪里也有规矩,罚不上伤兵。你的胳膊断了,若非医救得当,早就废了!”

俨四又问了一个问题:“这么说,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王卒长也没被砍?”

潘都尉轻叹一声,“小俨啊,好好休息。王卒长他被敌军砍断了小拇指,也歇着呐。你应当知道,虑多伤身,多思无益。”

高晴又道:“小子,我提醒你一句,在军营里,你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兵。兵不听命,就该杀。若是有朝一日,你做了将,你更要记着——你做的每个决定,都决定了一群兵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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