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的闺蜜从祖国那端飞来了爱丁堡找我,我陪她在这游玩了一周的时间。
这次我不再像是从前那次的窘迫,我有条不絮的替她安排好了行程准备了所有规划,她到达的那一晚上,我们一起躺在宿舍的床上,挑选着接下来几天的路程。
久未相见从来没有磨灭我们之间的感情,只需要一面,我们很快就回到了过去的相处状态,我陪她慢慢的逛爱丁堡大学,从亚瑟王座到爱丁堡城堡,从王子街花园到卡尔顿山,一起坐在圣吉尔斯大教堂,在庄重的教堂里,在斑驳的琉璃窗边做许愿的千纸鹤。
她在街头会自然的挽上我的手,倒是我,有些久违的不熟悉,又被她笑说,看来我是真的长大了呀,以前最爱各种亲昵互动的人明明是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又听她继续说其他事情,说着说着,竟问起了夏洛克。
你原来舍得远离你的“诺丁山”啊,她调侃着我。
可惜这次她没能看见我眼底有些少女心思的移开目光,我只是大方的看着她,摇了摇头,说你别乱说啦。
我们只是好朋友。
*
大学前几年我都没回家,直到后面慢慢有了些时间和私房钱,才开始每年回去一次,但是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原来还会有人先忍不住寂寞,自己先奔赴向我。
我从小学就认识的最好的闺蜜自己打工存了几个暑假的钱,要飞来英国找我玩。
说起我这边,其实在伦敦没什么特别交好的朋友,除了同课程的同学,几个同乡一起逛街的女孩子会比较熟些,但也没有天天联系那种,倒是还有在我生活里被画成最重点的夏洛克,但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他并不是传统意义上能归类到好朋友的范畴里,尽管我依旧把他当作来伦敦后最好的朋友。
“我这周应该都要出去,没什么时间。”我说,咬着买回来的炸鱼薯条,因为回忆而带上笑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我们从小学就认识了。”
夏洛克手里也捧着炸鱼薯条,这一家是大侦探发现的路边小吃,竟意外的比所有连锁店还要美味,是探案结束都要绕远路去买的好吃。
他整理了下衣襟,瞥我一眼,很不以为然的样子。
闺蜜难得山长水远的来找我,于是我为了打扮的很漂亮去找她,在她到达之前还和郝德森太太久违的去商场来了次大采购。
去接她那一天我早早就画好了妆打扮好,下楼吃早餐的时候郝德森太太毫不保留自己的赞美,我坐在桌旁边吃边和她聊眉毛应该怎么画或者眼影是哪家的新款。
“这个妆怎么样,郝德森太太?”
“这个颜色非常适合你,这多可爱呀!”
“美这个概念完全基于儿时的印象、影响和榜样,不同人的审美观念差异体现在每个人不同的生活环境家庭背景社会之间,我不认为你这……”
夏洛克打断了我们的对话,风一样的穿着他的睡袍从身后路过,看了我一眼又话锋一转,“你带了隐形眼镜,你从来都不带隐形眼镜。”
“我带的,平时不带而已。”
“你平时也不化妆。”
“因为平时都没有需要化妆的场合,我和你出去都没怎么见到多少活的人吧。”
“……”
我平日里都随意惯了,也不怎么打扮,自从夏洛克能一眼看出我前几晚偷吃了蛋糕胖了几磅又准确说出我的三围和我网购了衣服———那可是内衣,但他依旧随意的看我几眼就告诉我买错码数了之后,我真的已经佛系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呢。
主要是我觉得夏洛克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好不好,如果他的骷髅先生能走动我想也用不上我了。
我边和夏洛克说着话,手指一刻没停的回着信息,可积极了,时不时地看一眼又自顾自的笑了,看起来很开心。
夏洛克就不开心了,但我们都习惯了,因为他也不是第一次这样情绪来的莫名其妙———他经常会不开心,例如没有案子的无聊时刻,他甚至会因为冰箱里没吃的而对着冰箱自由搏击———总之他一翻身整个人和沙发靠背面对面,留个孤傲的身影给我们。
见到面后我没忍住就在街头抱住了我的闺蜜,久别重逢的感觉真的不要太好。
最有趣的是,我以为在伦敦呆了那么多年了,所以完全没有想到要做攻略这一说,结果闺蜜把提前找好的路线图放我面前,反而我自己都傻眼了。
我发现很多攻略上的有名地方我自己都没去过,有的去过又想不起怎么走,这么一说,我好像平时除了学校就是跟着夏洛克外出,宿舍、课室和贝克街三点一线的,去外面要不就是出租车要不就是跟着人型导航的夏洛克。
闺蜜一转攻势,带着我去来了场迟到的游客之旅。
哪里好玩我是不知道,但哪里发生过命案我倒是清楚,每到一个熟悉的场景,我还挺兴奋的告诉我闺蜜曾经和夏洛克在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