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1 / 2)

世人都以为林知水先考上状元,再尚了公主,。他是恰逢秦昭去世,公主新丧,刚好赶上了。

其实不然,林知水对安和的爱来自很久很久,久到安和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以前。

或者说,他们本不该有交集,是他先有的剪不断的妄想。

林知水初次见到安和公主是在她与秦昭的婚宴上。

秦昭将军为人大方,不拘小节,因着自己既鲜亲朋,又寡好友,典礼不够排场热闹,干脆让手下一帮将士赴宴吃酒,于是身份卑微无人认识的马弁林知水得以“敬陪末座”。

席面从中庭一直铺设到门外,红光艳丽,华彩耀眼。

林知水坐在红光与华彩的末端,遥遥往前看,看到了红光与华彩最浓艳处,香融宝灿,恍若神妃仙子的新娘,那是东盛王朝的公主殿下。

他听到公主说:“与子同乐”

分明是说给所有人,他却觉得是说给他自己。

他身体一阵酥软,仿佛无尽的太阳光芒,绵延万里,绵延到他身上,他就冻土迎春似的慢慢融化了。

融化了的林知水丧失了吞咽功能,一块上好羊羔肉在嘴里含得没了肉味儿。老兵大棒头把盘子里葱爆羊肉的最后一片葱也吃掉,才伸手拍他脑袋:“瞎瞅什么,那是当今圣上的安和四公主,咱们平西将军刚过门的夫人,那也是你能随便瞅的。”

林知水咕咚一下把羊肉咽下去,发现这肉在口腔泡了太久,跟面疙瘩一样顺滑。

新人欢天喜地进了洞房,兵士们开始吆五喝六的赌骰子唱歌,林知水独自一人悄悄离开,回到暂时寄宿的板房里。

或许是太久没吃到的大荤给了他从未有过的能量,他躺在尚算柔软的板床上思维绵渺,满满都是太阳和神女的意像,水波的温柔与火焰的炽热交汇,让他在痛苦与愉悦的交锋中难以自拔。

夜半时分,众人鼾响,林知水悄然起身,去水房洗自己弄脏的裤子。

少年浑浑噩噩的冲着冷水,一边冲一边摇头,试图把脑子里那点旖旎幻想留下的残片甩出去,但年少的冲动来得又快又突然,持久不歇。

成婚三天,安和殿下随秦昭军队北上,林知水走在秦昭的队伍里,跟往常一样,牵着马,沉默寡言又乖巧驯顺。他跟着秦昭走南闯北多年,这样的征途走了无数次,但这一次却格外不同,以前都是赶路,但这次,是“迎接公主”。

他挺直了萧疏的脊背,鼓起了瘦弱的胸膛,在萧瑟秋风中走出了盖世豪侠的气势,因为他的身后有公主的车驾,那翠华摇曳,宝马绣鞍的行舆有着超越林知水想象的分量。

护从军中兵士早早换上了冬装,厚重的棉衣里往往是今年的棉絮压着前年的棉絮,缝缝补补,混合了污垢甚至血渍,挡风抗寒雨雪浸不透,只是穿上后厚重笨拙的像黑熊,散发的酸腥味儿已经是多年陈酿,于是像沾惹了呕吐物的黑熊。

林知水没有穿冬装,固执的穿着皂布单衣,在满目狗熊队伍中好似一棵经霜的小树。

“我长高了。”他这么解释。用少年人的发身掩藏内心小小的卑微和虚荣。

大约是护送公主任务重大,没有人敢私贪公粮的缘故,半年的大肉小米让他窜高了两寸。这让他有了理由,光明正大的拒绝穿黑熊套装。

他洗澡的次数变多了,每天都要干干净净,一天一次两天一次的沐浴,对混迹军营的老兵来说是无法理解的“穷讲究”,有钱去买澡豆和皂角,还不如拿来买酒肉。他的格格不入,是属于一个人的不可言说的悸动。

他安静的牵着马走在人群里,眼神却总是忍不住放安和的马车上落。每日歇脚,安和在宫女搀扶下,走下马车的一刹那,会露出一点娇俏的红色身影,那就是林知水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他的内心呼啦一声,冒出一大团热气,好似幼年过节围着蒸笼打转,只为等着阿娘呼啦揭开锅盖,麦香袅袅中露出几个热气腾腾的大白馒头。

看得多了,他能发现公主今天的靴子上是凤鸟,明天的裙摆上有银丝云朵,她在天气好的时候,会戴一支硕大的金丝攒珠凤凰大钗,钗子上垂下的珍珠流苏一直垂到唇畔,摇动起来好似满目飞雪,银光细碎。

唔,公主好像还瘦了一点,她的腰带又收紧了。

他在不为人知的角落,一遍遍描摹安和的形象。离京这一路,他走得格外有滋味,难得的空闲也被安和填满。“公主好像胃口不太好,车马劳顿,脾胃失和,应该吃点山楂汤……”

“呵,用你担心,公主有随行御医”老棒头忽然搭话,林知水悚然一惊,脸皮立即涨红,他竟然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林知水尴尬的浑身都烧起来,一头扎进了雪地,没走几步,脚下一滑,跌进了雪堆,身后顿时响起了没有恶意的哄笑。林知水整个人都不动了,趴在雪窝里,试图让白雪把自己掩埋。

真是太糟糕了,他想,我在琢磨什么呢。

某日,林知水如常给马儿添草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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