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阳光正好,展开手掌,光线穿过指缝,光影斑驳。
光线途径的是火红的叶,在瑟瑟冷风中摇曳。
学校红叶林。
这片红叶林不止是学校独有的景致,更是白水的标记。
“盛歌。”
坐在落叶堆,倚靠着树干的女孩儿闻声回头。
金色阳光光线落在来人身上,透彻、神圣。
十七八岁的男孩儿,光影下,身高腿长,双手慵懒揣兜,漫不经心地看过来。远远看去,像是漫画中走出来的男主角。
男孩儿走过来,冲发呆的盛歌伸出了右手。
盛歌不自觉微垂眸子,视线由上挪移到那只好看的手上。
修长如玉,劲瘦有力。
似乎听到头顶传来轻笑声,盛歌这才回过神,手搭在他的掌心上,借力连忙起身,一边拍拍裤子,一边不好意思笑说,“阿赞,你怎么来了。”
自十岁回盛家后,盛歌便和隔壁的李赞相识,可谓是青梅竹马。
李赞眉目清越,虽年纪尚小,但是眉眼青涩气息已是逐渐淡去。他温和笑笑,抬手伸向盛歌的头顶,取下了一片嫣红的红叶,捏在二指间转动梗,眸色流转,“去你班里没见你在。”
修长的手指一松,红叶洋洋洒洒回归土地。
“走吧,深秋天气凉,冻着就不好了。”
“哦。”盛歌跟在李赞身后,慢吞吞。
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
回头瞧她,“跟我走吧。”
他如何不知她在想什么?
每天找各种借口,不愿回盛家。
斜阳余晖,透过六米高的落地大玻璃落在铺设的地毯上、柔软的沙发上。
那么美,那么安宁。
“哇!”
还未踏入,只是堪堪越过玄关,盛歌便被里头给深深吸引住了。
顾不上换鞋,她便张开双臂飞奔而去。
巨大层高的玻璃,旁边是精致的壁炉,玻璃下则是款式简洁大方的灰色布艺沙发,沙发一头放置着素色瓷瓶,里头插有修剪精巧的紫菀。
粉紫的花瓣,耀眼的黄蕊。
盛歌曾说过:紫菀喜温暖湿润气候,既耐寒又耐涝。她自己就像紫菀,向往爱的温暖。最主要的是,紫菀的花语是机智,相传受到紫菀祝福而生的人,往往能言善道,机智过人。她就希望能像妹妹那样,聪慧过人,能做父母心间肉,掌中宝。
瞧够了的盛歌以葛优躺的姿势摊在软和舒适的沙发上,双眼放空。
拖沓着嗓音,“阿赞啊,这个房子好美啊。”
巨大的玻璃墙前面是一片园林,有花,有草,有山,也有水,美得颇富韵致。盛歌想,若她住这里,能在玻璃前看一天来养眼呢。
李赞端来一杯水,递给盛歌。
温温的,暖暖的。
正巧嗓子干涸,盛歌一把咕咚咕咚喝了个干净,完了还砸吧砸吧着嘴,看向李赞,说,“咦,这水真好喝,放了蜂蜜吗?淡淡的甜味,唔,还有淡淡的花香。”
李赞正坐在沙发另一边,弯腰拉开茶几下的抽屉。
“嗯,知道你不喜欢太甜的,我放了一点刺槐蜜。”说着,就见他从抽屉中拿出了一个红色本子,拿着它就直接递到了盛歌手里,茶色的眸子溢出些许笑意,“看看。”
盛歌不明所以,接了过来。
还没打开红本,仅仅只是看到红本上拓印着金色的“房屋所有权”,她瞪大了眼睛,“这是?”
李赞眉眼温柔,轻笑,“打开。”
盛歌听话。
当看清内容页中房屋所有人的名字后,她的双眼都快瞪出了眼眶,满脸不可置信。
“我的?”
李赞微微点头。
“可……”
“我是花我自己的钱买的。”不等盛歌说完话,李赞挪到距离她不过几拳距离的位置,说。他倚靠在沙发上,手搭在她的肩头,轻轻拍着。目光如水,继续说着,“我知道你不喜欢回去那里,但是你一个女孩子天天晚归也不是一回事。”
“不是有你陪着吗?”盛歌打断了他的话,嘟着嘴,垂下了脑袋。
每每谈到这个话题,她就这副不想继续谈下去的样子。但是,凡是伤疤便不能放任,尤其是太深的伤疤,总会留痕,以后还会继续破损,流血。
李赞摸了摸她的露耳短发。
他想起十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样子。
瘦瘦小小的,皮肤不白,甚至可以称之为是黑,有点儿脏,又有点儿邋遢。头发短短的,小脸尖尖,整张小脸儿,那双灵动大眼尤为突出。只是,红着眼眶,蓄着泪,怎么也不肯让它流了下来。
像一只倔强的小兽。
他疑惑,妈妈不是跟自己说隔壁来了个小妹妹吗?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