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是飞驰的灵鹤与五彩尾羽的奇珍异鸟,瑶琴的声音连绵不绝,远处传来小摊贩们热闹的叫卖声。 烟若睡了黑甜又香沉的一觉,醒过来时,就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黄金城的长歌台。 这地方她以前听说过的,都城里的达官显贵才会住在这里,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尊贵,至少也得是占星司或者皇族的人才能有资格在这里开房间。恰巧,纪云渊在这里有个包房。 他更是舍得,让李大娘一家也住在这里,把他们吓了一跳。 果然,第二天一早,李昌华就借口学馆又专门给考生准备的客栈为由,与她告别了。 相处了这么多年,李大娘终究是不舍得的,可知道烟若的前途和未来,已然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能够揣测的了,她对着纪云渊深深鞠了一躬,便一狠心离开了。 李秀才甚至不敢回头,怕自己露出难堪的神态。 只有李小花天真烂漫:“烟若姐姐,以后我们都在黄金城了,我还能继续找你玩吗?” “别瞎说,”李大娘制止她,“仙凡有别,你烟若姐姐在仙宗之中,轻易不会在世间行走,我们只是凡人,过的是普通生活,怎么能去打扰人家修仙呢。” “不,我们以后一定会再见面的。”烟若却摸了摸她的头,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修仙一途清冷孤寂,只怕我是修不成的。要是哪日上门叨扰,李大哥可不要赶我出去。” “那是一定啊。”李昌华红了眼睛,还是摆摆手走了。 看到李家人的背影逐渐消失,烟若的表情立刻凝固,装出来的云淡风轻也就此消散。 又来到了黄金城,她一直不喜欢这里,这里只有明晃晃的欲望和横流的奢侈繁华,注定衬托出她的格格不入和灰白本色。 “先生,请留步。”又忽然听到楼梯转角处传来一个宫妆女子的声音,“张长老,我知你那弟子不在,但这是我家小姐亲手绣出来的剑穗,用的是金丝银线和玛瑙灵玉,你便替他收下吧。戴着我家小姐的祝福参加选拔,我想他一定会很高兴。” 花白胡子的老头从楼上探出头来,惊喜地接过剑穗:“寒烟姑娘抬举了,墨星痕那小子走的太急不懂事,谢礼我便替他收下了。” 那嶙峋的木剑上边挂了一个格格不入的精致剑穗,富丽堂华,繁琐华贵。 烟若不由眯起眼睛,指甲掐进掌心中。 那宫妆女子她记得清楚,是白霜霜身边的第一剑侍,对她忠心耿耿,后来有次在诛魔中为白霜霜挡剑而死。她就代表了白霜霜本人的意志。白胡子老头是张青山,是墨星痕的引路人。 那把不起眼的木剑是风雷剑,她永远都不会记错这把剑,这是墨星痕的本命剑。一路伴随他四处征战,最开始只是一把木剑,随着他的修为逐渐增长,又经过清越宗欧阳长老的打磨,经历几次蜕变,最终变为一把可劈山斩海的绝世好剑。 也正是这把剑,刺穿她的心口,结束了她所有虚无的幻想。 可笑她当初也学着别的女修,点灯熬夜许久,用尽所有银钱兑换银线红绳,为墨星痕制作出了笨拙却小巧的剑穗。怪不得他那时表情那么奇怪,显然是不怎么喜欢自己送的剑穗,原来他早就受到了白霜霜的礼物。 华丽的珠玉在前,又怎么会有人愿意接受寒酸的破烂在后呢? 原来她一开始就输得彻底,可笑那时候年幼,还以为自己能靠真心换真心,和身为天之骄女的姐姐一较高下,真是愚蠢。 感觉到身体的微微颤抖,烟若咬紧嘴唇不说话。 忽然一只大手从旁边伸了过来,一把抓住她的手,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强硬姿态,一根根掰开了她的手指,耳边传来那人的叹息:“这么娇嫩的掌心,你怎么忍心让它受伤呢。” 他的指尖莹润着一团淡蓝色的水团,在她掌心微微滚动,激的烟若手心发痒,却又被他牢牢拉住躲不开。 没多久,那处被掐出血的掌心便凝固成了浅浅的伤口,连伤疤都没留下。 “在这待着多无趣,我们去玲珑阁逛逛吧。”他又不由分说拉着她的手出门,不管她满脸拒绝的生气模样。 玲珑阁的大名,烟若自然也听说过,这也是以前她从未踏足的地方。初入此地的多是世家子弟或有钱的修士,伙计们早已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一眼便能瞧出来人的家底。他们表面上殷勤又周到,实际上却以讥讽没钱的客人为乐。 此地的老板自然知道伙计的德行,但他非但不阻止,反而乐于见到这种场面,只有身份地位的差异化,才能挑选来往的客人,让客人越来越有钱。 烟若本就心中有气,在意识到伙计那明显探究打量的眼神之后,心中更加不快,大约也是不小心吧,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