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1 / 3)

鞑靼人的骑兵仿佛不知疲倦,四方兵阵日夜绕营帐行军。中州之人进出营帐都被核验身份,浑身上下被摸个遍,直到鞑靼人满意了,才肯放行。

没几日,鞑靼二大王博都察没见到金子,开始在营中大闹。潘玉久伏官场与沙场,拼上几十载的功力安抚下这位发狂的鞑靼人。

潘玉也只有“拖”之一计。金子被严克借去,却不告知他用在何处。潘玉对上不能交差,对鞑靼人不能露怯,对严氏不得不忌惮,对高晴只能依仗。短短几日,潘玉苍老了不少。

潘玉隐隐猜到严克的心思,但他不敢提出来。

其实除了潘玉,他高晴、她玉璋公主又何尝没有回过味来。

君侯他呀——一心要那定州。

之后,白马关外书生薛平被严克“请”进军营——以随军医正的身份。

薛平进营的那一夜,严克与他彻夜长谈,谈了什么,只有他二人知道。

第二日一早,薛平回到自己的营帐,提笔给自己家里写了封信。这信被鞑靼人的译官对着烛火照了又照,每一个字都被念上十遍,确定只是薛平写信回家,让自家女人随营照顾他起居后,信才被信差送了出去。

第三日起,薛平在帐里闭门不出,整整三日三夜。他命人到处收集牲畜的皮下油脂,再出帐,一张脸犹如骷髅,肉都陷进骨头里,双眼下乌青一片,目光呆滞,乍一见太阳,急忙用手遮住眼睛。

薛平提着一只小罐,求见玉璋公主。

李凌冰蒙着面纱,跪坐在低案边,用茶勺给自己倒茶。

薛平把小罐子放到案上,用手指推到李凌冰跟前,“公主,用细纱布蘸取此香膏,点涂在疮口上,一日三次,不出十日,公主身上的红点子尽可退去。”

李凌冰咽了咽口水,目光垂下,打量那罐子,“你既然早有法子去我身上的红点,为何那时不给我?莫非一定要我亮出公主身份,你才肯贵人抬手,开出这么个良方?先生也是攀附权贵之人?”

薛平双手揣进袖子,淡笑道:“公主,在晚生看来,人命没有高低贵贱。这膏药的方子我一直都知道,但此药制作起太费心力与时间。那种情况下,救人性命还是帮公主恢复容貌,我想公主如此忧国忧民,心里也是有数的。”

李凌冰屈指顶开药罐,水碧青的膏子晶莹剔透,几乎可以看到罐底,空气中浮来阵阵薄荷香,“既然费功夫,怎么如今又肯做了?”

薛平耸耸肩,“耐不住君侯威逼利诱,晚生也是惜命之人。”他站起来,作揖向李凌冰告辞,“你额间那个旧伤,若是想去除,用此药亦可。记住了,一日三次,薄厚得当,不得偷懒。”

李凌冰喊住他,“等等,我还有一事相求。”

薛平折腰,“但凭吩咐。”

李凌冰用手指轻推眉毛,望着他,“求一剂催/情/药,不要太烈,要刚刚好那种。”

薛平“嗯”了一声,神色自若,仿佛早已习惯病患的各种癖好,“这事我要问过君侯。”

李凌冰手指拍了桌案三下,“你敢!先生何时成了君侯的一只哈巴狗?我没记错的话,先生曾想杀君侯与我。”

薛平想了想,道:“此一时彼一时。我与君侯此刻有约在先。这军中的事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不得不谨慎。我劝公主,凡事与君侯商议过后再行动。或者,你现在直接言明,这□□是用在谁的身上?若是用于你与君侯怡情,我明日就可以给你。”

李凌冰皱眉,心想这书生真是玲珑玻璃心,也是个城府极深之人,干脆道:“用在鞑靼二大王博都察身上,我要他迷上我,却又得不到我,我要他思我成疯,心甘情愿舍去那三百万两黄金。”

薛平愣了一下,眼中露出钦佩之意,他垂下目,眼珠子左右一转,道:“公主殿下,这药么我先替你制。但,还是那句话,行事之前,先与君侯商议。莫要——”他正视李凌冰,“伤了夫妻间的情谊。”

李凌冰自嘲:“你没听说吗,我与他不是夫妻,是叔嫂。”

薛平道:“我第一次见你们,你们可不是这样说的。但问你们的心是不是。我是郎中,不是月老,不问谁与谁是什么人,只管开方卖药,混口饭吃。”

李凌冰半个身转过去,手放在桌案上,烦躁地用尖指甲扣案板,她被装着滚烫茶汤的杯盏烫到,包住手掌,“谢先生真心之言。你走吧。”

薛平走后,李凌冰仔细净手,褪去衣衫,用干净的纱布包住手指,沾药膏先点脸上那些痘疮。她的手指沾了翠绿的膏,在额间旧创上悬空打圈,犹豫再三,还是避开了那道旧伤。身上的红点子实在太多,她又仔细,点了足足半个时辰,还有后背一大块没办法擦药。

军营里只有她一个女人,思来想去,也只剩严克这个故人可以代劳。

天还没暗,论理严克该待在笼子里,但李凌冰不想等,她实在受够了这幅鬼样子。她心想,鞑靼人早视严克为叼在嘴里的肉,在女人帐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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