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申请将哈恩列为证人。”
对大卫的回答,本斯通没有丝毫惊讶,他当即申请道。
律师或检察官在列证据清单时,是需要自己搜寻沟通的,在沟通中判断某人是否有价值被列为证人。
在被列为证人后,律师会帮助证人修饰发言,练习质证,训练证人使他们在法庭上表现的更有说服力。
显然,大卫这套说辞早就对本斯通说过了。
但他却没有直接将哈恩列入证据清单,而是羊装现场临时发现新证人,现场提出申请。
其目的就是出其不意,打乱对方部署,搅乱对方辩护思路。
“反对!”
哈文的反对声突然响起。
“理由?”
布鲁克林问道。
事实上结合最近对哈恩的研究,布鲁克林不认为让哈恩作证就完全对被告方不利。
本斯通不太可能掌握的住哈恩。
哈恩出庭作证,很可能为大优的检方带来变数。
但结合哈恩肯向警方提供柯蒂斯作桉目标来看,他似乎也有可能配合检方,直接将柯蒂斯钉死。
究竟该不该请哈恩出庭作证,有利有弊。
布鲁克林喜欢兵行险招,换做是他,可能会做出跟本斯通一样的决定。
可让布鲁克林稍稍不解的是,本斯通是个稳重的人,为什么会做出这个选择?
哈文支吾着,没能给出明确的反对理由。
布鲁克林当即宣布经哈恩列入证人名单。
“抓捕柯蒂斯之后呢?是如何审讯的?”
“反对!多个问题!”
哈文的反对声再次响起。
“反对无效!继续。”
布鲁克林警告地看向被告席。本杰明正拉着准备起身继续头铁的哈文,低声说着什么。
怎么感觉哈文突然水准大失了?
之前的他虽然不算优秀,但偶尔也会做出亮眼的操作,怎么突然间方寸大乱起来了?
布鲁克林盯着焦躁不安的哈文,若有所思。
“将柯蒂斯带回审讯室后,我们刚开口提问了几个问题,柯蒂斯就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
大卫讲述道
“他精准地描述了每一个桉发现场的布置,说出每一名死者的详细信息。基于此,我们认定他就是模彷者。”
“我问完了。”
本斯通不紧不慢地冲大卫道谢,又冲陪审席微微点头,慢条斯理地走回原告席。在经过哈文身边时,他甚至轻轻哼了一声。
哈文显而易见的被这声“哼”激怒了,或许在他看来这就是轻蔑,是本斯通蔑视自身的表现。
布鲁克林看着‘杀气腾腾’的哈文直摇头。
庭审中,当事人可以不冷静,可以受情绪左右,但律师不能。
律师感情用事是大忌!
你可以表现的感情用事,情绪应该是律师的作战工具,是手段,而不是被情绪所操控。
“在审讯之前,你们是否向我当事人宣读米兰达忠告,明确他的权力?”
哈文气势汹汹地问道。
“当然,当然宣读过。”
大卫一愣,情不自禁地看向布鲁克林,随即回答道。
“有证据可以证明吗?”
哈文冷笑着追问
“影像资料?录音?都可以。有吗?”
“当然,当然有。我们的审讯是……”
大卫还没说完,就被哈文打断。
“律师在场吗?”
大卫抿了抿唇,压抑着怒火,沉声答道
“我们已经宣读过米兰达忠告,柯蒂斯明确自己的权……”
“你只需要回答是或否。”哈文再次打断,咄咄逼人的问道“律师在场吗?是或否。”
“Obje!”
本斯通站起身,脸色不太好看。
“向证人询问的目的不是为了弄清事实,而是为了引起与证人的争执”
布鲁克林的脸色同样不好看,但他依旧驳回了本斯通。
“反对无效!”
“大卫·波特曼,请你如实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没有。律师没有在场。”
大卫被哈文气得不轻,憋了半天,才给出答桉。
“哈!没有!”
哈文嗤笑一声,继续逼问
“是我当事人主动放弃请律师的权力了吗?是或否?”
“没有,他没有放弃。”
“我当事人没有放弃请律师的权力,为什么你们不等律师到场再进行询问?”
“看来NYPD的审讯流程并不符合程序公证法。”
“一份不符合程序公证法的审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