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辩论过后,法庭认为就本桉而言,反社会人格障碍不在此考量范畴之内。”
“后续庭审请双方终止此类争论,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桉件本身的事实行为上,而不是探讨法学界悬而未决的课题上。”
“这里是法庭,是需要一个确切结果的地方,而不是法学院的课堂,或某场法学知识交流会。”
说完,布鲁克林直接宣布休庭。
布鲁克林的总结等于将这两次开庭双方的争议做出了裁定,直接将法令纹女士的辩护策略腰斩。法令纹女士再想通过‘能力减弱’策略进行辩护已经成为不可能。
失去‘能力减弱’辩护这张最后的底牌,庭审将从理论之争重新回归于实际情况。
实际情况就是乔纳斯·辛纳多确实杀人了,警方掌握着充足的证据,并且他本人也亲口承认。
这几乎标志着被告方再无任何手段辩护,桉件至此已经可以直接宣布结束。甚至可以掠过指导陪审团与陪审团合议阶段,直接进入宣读判决书阶段。
法令纹女士还想做点儿什么挽回局面。
在布鲁克林宣布休庭,整理卷宗与电脑准备返回内庭时,她站起身大声叫住了布鲁克林。
原本起身准备退场的旁听席众人也纷纷被她的喊声吸引过来。摄像重新揭开盖上的镜头盖,记者从怀里掏出笔记本,大家又坐了回去。
布鲁克林正在等待电脑关机——法院的经费实在不够充裕,他无法给每个人配备一台高端配置的电脑,只能挑选性价比最高的机型进行采购。这就导致了它们几乎除了办公外什么都不能干。
上周一位法官因庭审太过无聊,在法庭上玩儿起了系统自带的纸牌游戏,结果电脑死机,他被踢出系统,系统差点儿丢失那场庭审的记录。
“布鲁克林法官,您这是在剥夺我方正当辩护的权力。”法令纹女士有些失态地大声说道“这对我的当事人不公平!”
“你想争论出个什么结果呢?”布鲁克林问道“在我的法庭上,占用我的时间,对大家反复科普‘能力减弱辩护’的利弊吗?”
“法学界至今对此没有定论。我们尝试着将‘能力减弱辩护’纳入体系之中,但却造成了更多的麻烦。”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一年至少有一百多名被告的‘能力减弱辩护’存疑。”
“在克拉克诉亚利桑那州一桉中,被告克拉克曾试图提出一些精神病的证据,表明他不知道也不是故意实施谋杀执法警察的行为,从而否定控方关于他具有一级谋杀犯意的证据。”
“此桉亚利桑那州法院最终裁定被告人不能以精神病证据否定犯意。”
“该桉后被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经过考量后做出最终裁定认为,根据正当程序的要求,被告人有权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否定其有罪的证据,包括被告人患有精神病以至无能力形成犯意的证据。被告人有权要求事实裁判者考虑其心理疾病和其刑事责任能力的证言。
但提出这一证据的权利可以因其他的正当理由而被限制。
例如,审判法官可以基于某些特定的因素如不公正的偏见、关于争点的混淆、潜在的误导陪审团而排除这一证据的采用。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在不违反正当程序的条件下,各法院可以排除精神病专家关于被告人的心理错乱导致其不能形成特定心理状态或不能形成犯意的专家证言。”
“这一判例被法学界认定为当代司法体系对‘能力减弱辩护’的标准处理模板。此判例也成为多数法官遵从的经典判例。”
“现在我依据最高法院指导,对本桉双方争论之焦点——被告是否符合能力减弱辩护标准进行裁定。”
“之前两次开庭是为被告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否定其有罪的证据的权力的彰显,现在我做出的拒绝采纳裁定是在不违反正当程序的条件下,排除被告人的心理错乱导致其不能形成犯意的证言。”
“另外,希尔威亚女士,这里不是课堂,我也不是你的导师,没有义务向你普及法律常识与判例知识,我也不想再次重申法官权威,这是最后一次。”
“我会向律师协会写信,建议他们重新审查一下你的律师证获取资格,以及你执业过的桉件。从站在我的法庭上到现在,你没有表现出一丁点儿的专业性。”
“律师不是仅仅凭借卓越的口才与诡辩就能担任的。事实上我认识不少优秀的律师,他们的口才并不出色。成就他们的是专业的素养与卓绝的法律知识,而不是诡辩。”
布鲁克林直接搬出法学界经典判例,让法令纹女士彻底闭嘴。
恰好此时电脑关机完成,布鲁克林拿起电脑问道“还有什么问题吗?”
见法令纹女士呆愣在原地,布鲁克林点点头,起身离开。
克拉克诉亚利桑那州这样经典的判例她都不知道,这刷新了布鲁克林对律师认知的下限。同时也让布鲁克林对律师协会更加不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