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中观察他。
这种观察,持续了运动会之后的整个高二上学期。
练体育的男生身材优越、仪态舒展,少有特别内向阴沉的,比起大部分专注学习的普通学生更显得朝气蓬勃,在各自的赛场上拼搏争胜时,引得观众雀跃欢呼。
五官平平的气质加分,长得帅点的名字传遍全校。封绍言那几个校篮球队主力都有粉丝,大小比赛场场不落,在场边加油。
这些“风云人物”里却不包括林炀。
林炀练中短跑比较多,还有跳远,都是缺乏观赏性和时髦值的项目。
高中两年,他的比赛成绩不算突出,在校内运动会都偶尔拿不到第一,更别说区里、市里的比赛。
他是篮球队的替补队员,足球队缺人时也会找他临时顶上,但上场之后,他担当的是后卫之类难出风头的位置,助攻为主,进球屈指可数。
抛开体育生的身份,林炀学习成绩中等偏下,没有其他特长,性格不好不坏,浑身上下最突出的记忆点,就是“七班那个卖饼的”。
在十四中体育队,林炀平平无奇。
放在整个十四中,林炀更不起眼。
可霍觅雪就是在一天天的观察中,对他的好感越来越深。
因为他永远是训练场上最拼命的那一个。
不管是哪个项目,无所谓最后能取得多少名次,林炀每次都会激活每一块肌肉,调动身体每一分能量,毫无保留。
他流的汗水最多,胸口的起伏与喘息最激烈,眼里的光最亮。
就像他的名字,足以熔化金属的炽烈。
即便如此,霍觅雪很少看到他有真的筋疲力尽的时候。
他的身体里仿佛压抑着一座随时都会喷发的火山,山底下连着一整个星球的热量。
教练和队友佩服他努力,又惋惜他天赋受限,林炀从来没有半点气馁。
霍觅雪甚至猜测,林炀不是为了什么金牌、第一,只是单纯给自己找一个散热渠道罢了。
怎么能有那样旺盛不见底的精力呢?
曾经不能尝试任何剧烈运动、只能长时间躺在病床上胡思乱想的霍觅雪,对他惊奇,羡慕,向往。
直至将他正式确定为人生第一位心动嘉宾。
霍觅雪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回答新朋友:
“我馋他身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