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期考试(1 / 3)

距离最后一堂英语考试结束还有20分钟,乔麦的作文还没动笔。这次的题目是:假如你是李华,请给你的美国笔友Frank写一封信,描述自己梦想中的职业。

“我想成为一名职业篮球运动员。”乔麦想了五分钟,写下两个简单的句子,“因为我喜欢打篮球。”

他想起英语老师教的作文思路。在这一段,应该展开讲讲喜欢这份职业的理由。他想说“我十分享受与队友们并肩作战的感觉”,万幸还记得队友这个单词,但不知道并肩作战该怎么写。想来想去,只好写成“我喜欢和队友们在一起的时光”。

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他想。

但是,我真的想成为职业篮球运动员吗?乔麦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老实讲,他从来都没这个打算。甚至可以说,对于生活,对于未来,他没有任何打算。这么写只是因为对这个题材最熟悉而已。

他忽然想到了林天天。那天在那棵大黄桷树下,林天天对他说,她很羡慕篮球队的大家,因为他们都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而她自己连这都搞不清楚。

现在她也正在另一间考场里,胡编乱造着自己“梦想中的职业”吧,乔麦想。她会写些什么呢?

还有小语,乔麦从没和她聊过这个话题,可能是觉得这些抽象的大词离自己太远了吧。不知为什么,最近他只要一想到林天天,就会立刻也想一下小语。反过来也一样。

只剩最后五分钟了。乔麦打算描述一下自己将成为一个怎样的篮球运动员。他引用了一句名言,“There is no I in TEAM”。字面意思是在team(团队)这个单词里,并没有I(我)这个字母,寓意是在团队面前,个人并不重要。

他曾把这句话记在笔记本上。除了觉得其中的文字游戏很有趣,更重要的是,里面的每个单词都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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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麦奋笔疾书的同时,邱迟已经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了20分钟的书了。

上次月考他就提前交卷,为的是避开食堂的高峰期,舒舒服服吃了一份芽菜烧白。今天他又交得比谁都早,回到了一班的教室。

一班的人和东西总是显得比其他班金贵,连教室都没有屈尊用来做考场,一片空空荡荡。邱迟环顾四周,体会着这难得的静谧与舒适。

他从没喜欢过这里。

老师们对“自愿”晚自习和“自愿”补课暧昧的暗示,美术音乐体育课被理所当然地占用的频率,课间整齐划一睡倒在桌上的死寂氛围,考试前后同学间暗自较劲的过度谦虚,前后黑板上方咬牙切齿的励志标语……还有,老韩。

邱迟并不讨厌老韩。他知道,自己对这里的厌倦并不是某一个人的错。但是老韩三天两头的重点照顾和特殊关怀,确实渐渐让他感到难以招架。

那天老韩透露要把他这样一位全班第39名当状元苗子来培养,又把他单独选去跟校长吃午饭,明摆着是要鼓励他奋发图强,已经够让他头疼了。前两天班长郝佳雯又像间谍一样过来敲了三下他的课桌,然后把他带到楼道里的僻静之处。

她一脸神秘地向他宣布,他破格入选了老韩亲自挑选的“第一梯队”种子名单,以后不仅能获得各科老师们额外布置的练习和讲解,周末还可以去老师家里开小灶。

“算你小子运气好,占了大便宜!”郝佳雯说。邱迟到现在都还记得她脸上无比兴奋的表情。

考试结束的铃声终于拉响,一班的同学陆续从其他考场归来,脸上还带着因过度紧张而泛起的红晕。邱迟的同桌——那个头发厚得像摩托车头盔,总是低着头一声不响的女孩也回来了。

今天不上晚自习,大家可以早早回家,享受一个完整的周末,像鱼儿跃出水面的一次短暂呼吸。那女孩开始收拾书包。

邱迟把手中的书一合,递给她。女生愣了一下,不太明白他的意思。邱迟笑了笑,同桌一场,没什么好送你的,这个留作纪念吧。

他把书翻到扉页,打算写几个字,却停住了,因为发现自己竟然写不来人家的名字。

他知道1班有三个名字差不多的人,拿不准眼前这个女孩是叫雨晗、予涵还是羽寒,只好作罢,脸微微一红,就这样把书递给她。她一言不发地接过去,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封面上有个小人儿,正努力把一块巨石推上山坡。

她说了声谢谢,把书放进包里,离开了教室。甚至没有问他“留作纪念”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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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全校迎来了一个没有作业与和功课的周末。代价是必须为等待半期考试的成绩而惶惶不安。对篮球队来说,这两天尤其难熬。乔麦半夜在床上翻来覆去,发现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为一场考试的结果而失眠了。

中考都没有让他紧张成这样。那时耳朵里也灌进了好多“这场考试将决定你的人生”之类的狠话,但那一切在他的脑海里始终是模糊的。这次则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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