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小兵满不在乎地摆摆手:“要我说啊,又有什么意思?靠家里关系就靠家里关系呗,运气好、会投胎也是一种本事,没什么见不得人的。真正见不得人的是那些仗着家里有权有势就胡作非为、鱼肉乡里的,那才丢人呢!”
小兵一边感叹着一边摇头,全然不在乎高翀搭不搭话。
从他絮絮叨叨的叙述中高翀知道了程家祖辈原是雍城的一个教书先生,家境清贫却为人刚正。
雍城地处洛城西面,虽有洛城守军抵挡,却也常常被偷偷摸过来的北齐人骚扰、苦不堪言。
在北齐人又一次开始抢占百姓财物的时候,手无缚鸡之力的程家先祖站了出来,以三寸不烂之舌痛斥北齐种种惨无人道的掠夺行为,一时间,民声鼎沸,渐有星火燎原之势。
北齐人慌了。
他们迫不及待地将长矛插*入程家先祖的血肉之躯,甚至故意命人将他的尸身拴在马后,百般凌*辱,妄图以此杀鸡儆猴、彻底绝了雍城百姓的反抗之心。
可他们没料到,雍城百姓的满腔怒火在这一瞬间被点燃至最高。
一时间,雍城所有百姓无论男女老少,皆不要命地开始反抗,前仆后继、无所畏惧,直至身强体壮、武器精良的北齐军队狼狈而退。
自那以后,程家所有的子弟皆弃文从武,立志誓死抵抗北齐,直至今日,很多人甚至都已经忘了,程家原是书香门第。
他们在雍城一带得到了极大的拥护,渐渐组建起了一支不逊于朝廷官兵的私家军队——程家军,在程家人的带领下,北齐人再不敢踏足雍城半步。
程缨是这一辈程家的长子,自幼在武学上有极高的天赋,自然被众人寄予厚望,只是他待人接物虽彬彬有礼,却能明显地让人感受到那隐藏在彬彬有礼下的疏离与淡漠,从而畏于接近。
若是旁人,亦或是曾经的高翀,定会对程缨这样的人敬而远之,可已经失去了一切又在烂泥堆里滚了一遭的高翀显然不这么想,他觉得程缨既然救了他,就得对他负责到底。
所以不管程缨的脸多么臭、语气多么生冷,他都这么死乞白赖的留下来了。
反正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去处,高翀这样想着。
好在高翀表面上看起来吊儿郎当、言语轻浮,打起仗来却是个不要命的主儿,甚至经常不按常理出牌,打得敌人措手不及。
渐渐的,原本对他这个半路冒出来的毛小子不甚满意的老兵们也都被他收服了,打了胜仗之后常常和他勾肩搭背地聚在一起喝酒吃肉,好不痛快!
要爱才若渴才是,看着举坛畅饮、显然十分高兴的高翀,程缨如是想。
高翀原以为自己的人生终于迎来了转机,他也终于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可终究是天不遂人愿。
“我这一生终归是缺了点运气”,在拿着高翀画像的官兵找到程缨,向他打听一个叫“徐冲”的人的时候高翀忍不住在心中叹道。
原来一个人在阳光下活久了真的会忘记在烂泥打滚里的日子。
可自己忘了并不代表这个世界也一起忘了。
高翀掀开程缨的帐帘大跨步走了进去,昂首挺胸去迎接原本就属于他的结局。
高翀被带走的时候平日里跟他来往亲密的几个老兵齐齐聚在程缨帐前,可除了一句“将军”外他们一个求情的字也说不出口,毕竟死在高翀刀下的除了数十个地痞流氓还有一个无辜的良家女子。
而他们都是有母亲、妻子、姐妹、女儿的人,他们开不了口去替一个伤害了别人女儿的人求情,即使这个人是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
倚坐在昏暗潮湿的牢房深处,高翀终于有了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回忆自己的一生,以至于原本藏匿在脑海最深处的、最不经意的记忆也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在这一片清晰明朗之中,他惊奇地发现最频繁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的竟是相识不过短短几个月的程缨。
程缨撑着伞出现在他头顶、程缨皱着眉将他扛到马上带回营地、程缨不耐烦却又轻柔地替他擦去脸上的污垢、程缨微愣片刻后又重新将他的脸抹黑、程缨不经意挑起帘角查看他的伤势、程缨解下腰间的水囊递给他、程缨皱眉看着面前的行军图细细思索、程缨在一众将领中意气风发、程缨玄衣怒马于万千敌军中取敌将首级……
程缨……
程缨……
程缨……
全都是程缨。
高翀的身体不自觉地开始战栗,他被自己这荒谬绝伦的猜想吓坏了。
“吃饭了!”狱卒不耐烦地将一个黑硬的馒头扔了进来,馒头落在地上的轻响唤回了高翀一丝清明。
他很快冷静下来,起身捡起地上的馒头拍了拍上面的灰,重新缩回墙角一边啃一边想着:反正没几天好活了,爱咋咋地吧!
这么一想,手里的馒头好像变香了些。
只是一个馒头没吃几口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