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澈的溪流潺潺流过鹅卵石底,不时有衣服落下、升起,溅起一片水花。
西沙村的女人们习惯每日在溪边浣衣,今日也是如此。
花红挑了个惯常呆的位置,用准备好的草木灰水浸湿衣物,拿起捣衣杖在石头上敲打起来。
敲了一会,面前突然多了块阴影,花红抬头一看,原来是张大娘过来了,她赶紧往旁边挪了几下,给张大娘留出空位。
让出位置,她又低下头,接着手上的动作。
右肩被撞了一下,花红意外地朝力度来源方向一看,张大娘露出了些打探的神色。
她在心里叹口气,对张大娘想问的事有数了。
“红红,你家那位,是真的不回来啦?”
“我听我男人说,他在省城当大官咧,不会再回村里了。”
花红瞪大了眼,故意抬高了音量,好让在这洗衣的所有妇人都听见。
“当然不是啦——”
“花信说了,他和爹娘先去省城安顿下来,等啥都收拾妥当了,就接我到省城办婚事呢!”
她尾音还故意带了丝羞涩,说得无比真实,但她心里明白,这些都是权宜之计。
花红是花家的童养媳。
十多年前,花家独子花信生了场怪病,用尽方法都治不好,花老爹听了村人的话,从人牙子那里买了她,办了场喜事。第二天,花信就能下床走了,就此,这场荒唐的婚事就这么被认了下来。花红也在花家生活下来。
去年秋闱,花信中了举人,过了不久,就把花家二老接到了省城,留她一人在西沙村里生活,美名其曰,照看家里的田产和屋舍。
花红不怨。
毕竟自己只是个来历不明的外人,花家养了她这么多年,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至于她和花信的亲事,她从来也不当回事,从花信第一次在学堂取得首位时她就明白,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更不用提,他现在已经是举人老爷了,与她一介农妇有天壤之别。
他们愿意让她继续住在原来的家里,有田产可以种些东西,已经算是对她很好了。
只不过,在村人面前,花红不愿露怯。
若是让他们知道她被花家人“抛弃”,那这些屋舍和田产就不一定能保住了。她毕竟不是壮硕男子,别人要欺负她,还是很容易的。
不如借一借举人的威风,能瞒一时就瞒一时,尽量护住自己。以后的事,交给以后去烦。
衣服放在溪水中冲洗几遍,再拧干,花红把它们都放回筐中,告别众人,往家的方向走去。
从溪边走到家,要经过一片农田。
花红人如其名,长得娇俏,似春日花丛中最惹人注目的花,虽说只着一身简朴的、缝着密密麻麻布丁的粗布衣服,却掩不住她的风华,眼又大又圆,眼珠子比夜里的月还明亮。
不需任何装饰,不需刻意动作,只简简单单地挎着竹筐走过田埂,就吸引了田里劳作的庄稼汉们的目光。
有的借除草的动作悄悄抬眼,有的直接大剌剌地站着,目光落在她面上,更有甚者,吹起了调笑似的口哨。
花红垂头,目光老老实实地落在路上,不敢偏移分毫,脚步默默加快了许多,想赶紧离开这里。
这种被窥视、威胁的感觉让她不悦,可她不能做什么,只能默默忍着。
花家三口人还在这的时候,这群人是绝对不敢这样明目张胆的,他们一走,她失去了明面上的倚仗,哪敢轻举妄动呢。
每当这时,花红心里就会冒出个嫁人的念头。要是她有了男人,就让她男人收拾他们去!
可是,要嫁谁呢?
全西沙村的人都知道,她是人牙子带来的外乡人,是花信的童养媳。只有花信不要她的情况下,她才可能嫁给别的人。
若是大家知道了花信不要她,加上她又没有母家,这种情况下别说嫁人了,能不被欺负就算她运气好。
不如就像现在这样,勉强维持这个谎言,换来一时的表面平静。
一般想到这里,花红就会再一次打消嫁人的念头。只是心里头偶尔也会盼望着能发生什么事,然后她能可以摆脱这种担惊受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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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把中午剩下的稀粥热一热,这便是今日的小食了。
喝过粥,洗好碗,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花红赶紧关好大门,门栓放好,防止夜里有不相干的人过来惹事。
关上门,她像往常那样,到蚕房去,看一眼蚕架上的看一眼蚕架上的蚕虫,若是桑叶不够了,就顺手往上添点。
花红盯着啃食着桑叶的蚕,心里盘算着,等这些蚕吐了丝,成了茧,她能用这些丝到镇上的布庄换多少钱。花家人给她留下了一贯钱,节省着花,也够她用个一年半载的,但这钱终究还是要花完的,她必须找到挣钱的营生。
花老爹是村里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