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 / 2)

谢凌夏足够了解沈柏昱,他这个人一向情绪稳定,喜怒不行于色,很少真正生气,特别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很少摆臭脸。

而今晚他不仅绅士风度尽失开了车子的远光照人,还阴沉着一张脸,看起来怪吓人的。

这会儿的沈柏昱已经把远光灯给关掉了,他从车上下来,倚靠在车门边上,看着眼前这对男女。

向东平收回了手上的动作,往前走了几步,“沈总,这么巧,你饭吃好了?”

“嗯,我正准备开车回去呢,看见你们从胡同走出来,这条路都被车子压坏了,该翻修了,路灯也不太亮,我怕你们两个看不清路,所以开远光给你们照个亮儿,没吓到你们,或是打扰到你们吧。”

“没有,怎么会呢,还是你考虑的周全,我都没想到呢,刚才来的时候凌夏就因为没看清路崴脚了,我都没发现,还是她自己买了运动鞋送过来我才知道。我这个人天生神经大条,还得多向沈总学习。”

谢凌夏看着眼前的沈柏昱,忽然有点想笑,第一次听他口中说出这么阴阳怪气的话,好像有点幼稚,但是也挺难得的。

“既然这样,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先走一步,你们自便。”

说完,沈柏昱就重新坐回了驾驶室,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那咱们也走吧。”向东平开了车门,让谢凌夏先坐进副驾驶,然后自己才上车。

沈柏昱从后视镜里看见这一幕,心里酸得冒泡。

刚才毕恭毕敬地叫他沈总,现在却坐进另一个男人的副驾驶。

他心里有一种老父亲养了二十几年的一朵蔷薇花,被别的男人偷摘了的感觉。

天知道他今天发了什么神经,吃完饭后问了服务员,得知谢凌夏他们还没结束,他便把司机打发回去,自己坐在车里等他们出来。

胡同里,一对青年男女慢慢地走出来,有说有笑,两个人都穿了米色的羊绒大衣,也不知道是事先商量好的,还是因为有默契,总之看起来竟然还挺登对,可越走近,看着越碍眼。

最后,那男人竟然想把自己的围巾戴在谢凌夏脖子上。

如果,他刚才反应慢一点,或者是动作迟疑一点,那围巾是不是就围上了,还是会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男女主还会有下一步的亲密动作?

沈柏昱不敢想,想下去就是会心梗的程度。

没有他在身边照顾着,谢凌夏到底会不会保护自己啊?

她知不知道,通常情况下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默许了他的亲密动作,可能就代表着给了他名分。

那下次再见面,谢凌夏会不会在自己面前介绍,这是她的男朋友?

回家后,沈柏昱才发现,更令他心塞的还在后面等着呢。

他洗完澡,习惯性地浏览一下谢凌夏的微博再睡觉。

她终于发了一条新微博,可微博的内容却是今晚吃的菜,桌上摆了两副碗筷,还配了文字。

【地道北京味儿】

那摆在一起的两双筷子,像是直直地戳进了沈柏昱的眼里,一阵刺痛,一直传到心头。

这一定是做大哥的担心妹妹被社会上的坏男人给骗了,所以才会逐渐失去理智。

沈柏昱无法解释自己今晚的出格举动,只能想出这样一个自洽的理由。

……

谢凌夏回到家里,心情却是大好,看着沈柏昱给她买的那些东西,感觉她应该是今晚最大的赢家。

其实她的脚腕不过是轻轻歪了一下,看起来红了点,但是并不影响走路,更何况,她在片场什么苦没吃过,身上被划破了,烫伤了,照样演戏,一点都没耽误过。

这一点点疼,并不会影响她走路,她故意夸张了一下脚上的走路动作,只是想证实一下,沈柏昱的眼里,还是有她的。

今日心愿达成,谢凌夏放下手机,洗了澡,做完面膜,美美地睡觉。

……

那一晚,气温骤降,到了第二天傍晚,天上开始零零星星地飘起了雪花。

谢凌夏想起来一件事,以前她还在京市没搬家的时候,每年初雪,他们院里的大孩子们都会做一件很有仪式感的事,那就是去一家很不起眼儿的涮肉店吃涮羊肉。

她还记得大概是十多岁的时候,第一次跟在沈柏昱他们这些人的屁股后面,去吃涮羊肉,接受不了韭菜花的味道,直接被气哭,结果被他们一群人嘲笑,是沈柏昱从隔壁买来炸鸡和汉堡才把她哄好的。

她外公外婆都是上海人,妈妈也从小在上海长大,所以以前家里的阿姨也是上海人,烧得一手本帮菜。

谢凌夏从小吃惯了浓油赤酱,韭菜花芝麻酱这些,她吃不来。

后来,她就没怎么跟他们去过那家涮肉馆了,最后一次,应该是14岁那年,她即将离开京市的时候。

那一年的初雪,只剩下了他们两个。

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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