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锅里倒了些菜籽油,跟煎出来的鸡油混合烧热,再把早就准备好的小葱碎丢进去炒。
一瞬间,厨房里葱香四溢,闻得人更饿了。
长信再次吞了吞口水,连称呼都改了:“姐姐,快好了吗?我肚子都叫了好几回了。”
明杨站在厨房门口,抬手在他后脑勺弹了个脑瓜崩:“出息呢?”
竺晨风笑笑,用炒勺舀起葱油,先往面碗里一浇,热油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把干辣椒和蒜末的香气激发出来,满屋香味更多了一个层次。
“酱汁随口味拌进面里就好。”她又舀了一勺葱油浇在鸡排上,“一人两块脆皮葱油鸡,一碗丝瓜鸡蛋汤,晚餐好啦!”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筷子夹起切好脆皮鸡,公平地放在每个人的碗里,四个一模一样的大碗,碗里都码好了调味料,泼过热油,现在放进来金灿灿香喷喷的鸡排,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厨房里空间太小,竺晨风让几名壮劳力将小桌搬到外边廊下,正好罩在方才生好的炭炉上,再将大碗的丝瓜汤和四个面碗端到上边,这样不仅能给汤略微保下温,在外边吃饭也不至于太冷。
看守人找了一件自己的罩衣递给她:“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先穿这个吧。”
嫌弃当然是不敢嫌弃,没什么比暖和更重要,竺晨风道谢后接过,往身上一裹,坐在桌边笑道:“大家都饿坏了吧,快开动吧!”
长信顾不上拌面,先夹起鸡排咬了一口,“咔嚓”一声,脆香鸡皮在口中碎裂,鸡肉鲜嫩的汁水充盈着口腔,香气扑鼻的葱油味道与肉香简直绝配!
少年立刻瞪圆了眼睛:“啊啊啊啊!好吃!真好吃!”
看守人也选择先吃肉,朴实的汉子表情先是一怔,然后感叹道:“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姑娘真是好手艺!”
明杨与他们不同,盯着竺晨风的脸,淡淡笑道:“姑娘蓬头垢面,不如先去梳洗一下再来?吃饭也吃得舒服些。”
“我都饿坏了,可等不了,我们粗鄙人家不讲究这些。”竺晨风没有先吃鸡肉,而是倒进料汁拌了拌面,先吃了一口。
不知道原身几天没吃饭了,饿成这样一上来就吃脆皮鸡,过一会儿可不得拉稀跑肚,还是吃点面食先垫垫。
至于洗脸梳头,一个是真顾不上,第二,竺晨风不知道原身长什么模样,万一貌美如花,面对三个男的、不,两个半吧,洗干净了干什么,等着挨宰吗?
我才没那么傻!
明杨横遭拒绝,并不以为意,拿起筷子,迟迟没有下箸。
他的本意不是来吃饭,而是探听这女子虚实,而且他舌头挑剔得很,这饭菜闻着是很香,但未必合他的口味,而且这厨房属实算不上干净,看着就没什么食欲。
至于长信如此有失体面,盖因这小子向来吃什么都不挑,他的称赞不足为信。
长信狼吞虎咽地把两块脆皮鸡排都吃完了,遗憾地舔了舔嘴唇,用手臂轻轻捣了捣明杨:“少爷,真的好吃,你快尝尝看,不然就凉了,暴殄天物!”
“饿得这么厉害,我这两块也给你了。”明杨将自己碗中的肉夹到他碗里。
“真的?!”长信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少爷,你真不亲自尝尝,我从未吃过这么美味的鸡肉!”
明杨轻轻弯了弯眼角:“喜欢吃就多吃些,我不饿,你若一碗面不够吃,我这碗也归你。”
竺晨风默默听着,心中一哂——显然是这位少爷“金枝玉叶”,吃不下叫花子做的饭。
“这位小哥过誉了,手里调味料不足,味道上还欠缺些,准备仓促,火候也掌握得不够准,勉强能下口罢了。”她吃了几口面,才小口咬下一块脆皮鸡,心说的确不如在现世做得好吃。
古代没有天然气炉灶,控制火候是个大问题,影响本厨神发挥呀!
明杨没吃饭,血液好好地供应大脑,闻言心道:这女子吃饭虽称不上端庄,但绝对不算粗鄙,说话虽有些怪异,但也算知书达理,更会夹枪带棒——明里谦虚,实则暗怼,有趣有趣。
长信把自家少爷给的两块肉也吃完了,浇上料汁拌匀了面开吃,嘴里塞着食物发出一阵惊叹:“好香的面!辣味恰到好处,酸香可口,面条劲道有嚼劲,少爷你真不吃吗?”
然而少爷只想把这没出息的书童暴打一顿!
本来安排好由长信问问题,现在这孩子吃得早不知道自己这趟是来干什么的了,只有明杨自己亲自出马。
“姑娘,现在感觉可比方才刚醒时好些了?”他温声细语,“不知可否想起自己的姓名?”
竺晨风知道他在试探自己,无奈摇头:“脑中空空如也。”
“连一点生活碎片也没有吗?”
“着实遗憾。”
“是否依稀能记得起家乡何处?听你口音有些特别。”
“毫无印象,原本还想请教公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