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朝夕和李廷叙在宜大认识,李廷叙比她大一届,是辩论社团小有名气的帅哥,为人长得好看也很爱笑,和他聊天从来不会冷场。
这种类型的男生很容易受女生倾慕,室友提过几次,梁朝夕对此不太感冒,理想型没找到,加入社团也是为了完成任务。
正式发生交集是在选修课上,她替莫楠楠点名,连应了两声,点到李廷叙的第二遍,梁朝夕看到旁边空位摆着的书,没想那么多,随手帮个忙就混过去了。
图书馆,梁朝夕要借的书没了,她正打算离开,李廷叙单肩挎着包,把借书卡移过来先给了她。
久而久之,他们经常在图书馆遇见,关系熟悉起来,偶尔会发信息帮忙占个座位。
但李廷叙毕业后梁朝夕就没再联系过他,生活忙碌充实,渐渐快要忘记这个人的存在。
直到五个月前,她在校门口又遇见李廷叙送朋友回到附近的住所,还在考虑要不要打招呼。
李廷叙先笑了笑:“不记得我了?你的临时好友。”
很快,李廷叙开始追求梁朝夕,不管老土的新颖的方式全都来一遍,雷打不动的早晚安,关心问候找话题,就差把祖宗十八代都扒出来介绍。
梁朝夕不为所动,其余追她的人也有,连同李廷叙,都以暂时不想谈恋爱为由拒绝了。
只有李廷叙没放弃。
爬山时脚崴了,李廷叙看到朋友圈后赶过来,明明很累,还要背着她一步步下山去医院。
工作闲时报备行踪,为她随口提的一句话跑遍老城区买到已经停产的零食。
约她吃饭会提前一个小时等待,安排好整晚的行程,不越界懂分寸。
梁朝夕心软了一半,终于松口答应了,现在想起来还记得,李廷叙没回她的信息,只是第二天傻傻地在冷风里等,脸色冻得苍白。
“你几点来的?”
李廷叙牵着她手:“五点。”
可人心太善变,新鲜感过去后都会归为平淡,甚至厌恶,所以又选择了新的人。
只是没想到太快了,就像热水变冷的十分钟。
梁朝夕走的是人行道反方向,迎面路过的车辆开得很快,近光灯倏然亮了两下,她抬手挡眼睛,回过头看去,视线缓缓往上,停在购物中心投放的大屏幕。
她脚步不自觉放慢,看着贺千辞的室内采访画面,坐姿随意慵懒,却有着上位者的掌控度,谈话间举止从容不迫,和背景墙那些耀眼夺目的珠宝气质相悖,却不显突兀。
梁朝夕对他的第二印象,声音好听的美人。
“咔——”
但是下一秒,梁朝夕盯着自己的高跟鞋鞋跟卡在下水道的缝隙里,心想算了,收回刚才的话,也不是很美。
试图拨了三次,裙子和妆都淋湿了,她气得直接脱掉扔垃圾桶,以后这个牌子拉黑名单,一千八中看不中用。
梁朝夕光着脚往前走,懒得管脸上是雨还是眼泪,在路口伸手拦了辆空车子,跟司机报地址。
雨声变浅了,像被隔绝,玻璃窗拧成一股的水在往下流,梁朝夕盯着外面模模糊糊的夜景,让滚烫的眼泪滴在手背,灼得心都是疼的。
她垂眼倔强抹去,回了莫楠楠的信息。
-梁朝夕:没,分手了。
……
翌日,梁朝夕被猛烈的敲门声吵醒,她起床气要爆炸了,顶着一双核桃眼气冲冲掀开被子:
“你瞎啊,看不见门铃吗?”
李廷叙下巴长了青茬,还穿着昨天那件衬衫:“夕夕,对不起,我……”
话没说完,“嘭”的一声,他鼻子差点被拍扁,不得不退后两步,又重新卖力地敲:
“夕夕,你先开门听我解释!”
这种执着劲跟当初追她时候一样,看来不是因为喜欢,而是这个人达不到目的不罢休。
所以女人,千万不能随便心软。
“你再不滚我报警了。”
梁朝夕穿上外套,把头发挽起来,找到客厅角落的大箱子,她昨晚连夜收拾出来的。
宿舍老停电,再加上室友睡觉磨牙,她大三就出来租房子住,李廷叙每次只送她到楼下,只有礼物能进来,大到狗熊布娃娃,小到情侣钥匙扣。
梁朝夕全部打包,一件不落推出去,开门:“都滚,别逼我骂你,给你面子好聚好散就收。”
李廷叙往前一步:“夕夕,像我这个年纪的很多男人都会犯错,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给我一次机会可以吗?”
梁朝夕冷哼一声:“像你这个年纪的很多男人都死了,你怎么不去死?”
“……”
李廷叙:“只要你说,我可以跟她分手的。”
“你跟她私奔到天涯都不关我的事。”
“你知道的,昨晚生日我打算求婚。”李廷叙说,“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