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跟着他们受苦。
我不理解。
阿爹将我带去了他上工的八方楼,这是全城最有名的食肆,我在城里四处跑着玩的时候,见过无数衣装奢靡的贵人进出此地。
而阿爹不过是这八方楼可有可无的伙计,却因着出卖女儿,攀上了大人物的高枝。
我清楚记得当时因为我年纪太小被谈了半天价格,清楚记得我是怎么被丢进关满和我年龄相似的男孩女孩的地牢,清楚记得每一个人被拖出去放血时回荡在地牢里的惨叫哀嚎。
饥荒年代,有人食不饱腹在饿死边缘苦苦挣扎,有人发战争财贪童子血妄图与天同寿。
这就是不公的世道。
彼时年幼的我曾疯狂的想要逃离,好不容易爬过院墙逃出府,却被家仆反拧胳膊绑回来挨一顿毒打,丢进牢里不管死活;我也曾想就这么死去,偏生天公不作美连鬼门关都在拒绝我。
稍稍长大后我学乖了,我不再尝试逃走,学着去讨好那群看管我们的家仆,学着去忍耐经历的一切污秽之事,学着去一点点试探他们的底线,小不忍则乱大谋。
终于,我成功了,我借着偷来的家仆手牌,瞒天过海而正大光明的出了这牢笼一样的府邸,我想狂呼我想发泄所有阴郁我想享受这外面的阳光与自由,还没来得及高兴一场,家仆再次抓住了我。
他们嘻嘻笑着,笑我不自量力笑我异想天开,他们说那一切不过是他们设下的套子,而我便是这供人玩乐的猫狗。
不……连猫狗都不如。
我绝望了,我放弃挣扎,任由他们将我五花大绑带回府中,我知道回去后将会是又一场毒打,倘若能就此离开这个世间,也算是这些同样为奴却以人作乐的家仆积了功德。
可是……我没能享受到的阳光,主动向我敞开了怀,家仆将我搁在马厩边上,自己跑去食肆吃酒,她双手撑着膝盖,俯下身子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我的嘴被麻绳堵了个严实,拼命的点头,生怕她错会我的意思,她只是笑笑,温暖的手摸在我的头顶,轻柔的留下四个字:“等我回来。”
她会一去不复返吗,是不是和那些人一样拿我的卑微当玩乐?她能做什么,一个衣着并不惹眼的普通女人能和府上老爷谈什么?我胡思乱想半晌,她回来了,她让家仆解了绑,当着他们的面无比神奇的清除掉我后腰上的奴印,昭告天下一般向着所有围观的人宣布,我恢复了自由身。
我以为这一场闹剧不过是易主而已,没想到她出了茶摊便不再管我去留,我一路跟着她,她终于肯再搭理我。
她说:“既然你想从那里逃出来,不就是希望获得自由吗?”
“现在,你自由了。”
她的声音仿若神祗一般温柔宁静,让我情不自禁为之沉沦,在她离开时脱口而出:“让我跟你走吧,我什么都能做。”
上扬的唇角就是为了衬托她的美好而固定在适当的角度,她逆着阳光向我伸出手,眉眼弯弯的答应道。
——若你对此地再无留恋,那便随我一同离开吧。
她是个游医,有着妙手回春的医术和各种与众不同的药物;她也是个仙人,我后腰上的奴印不过是被她用术法遮挡住了,当然,后来她亲手为我抹消掉奴印,让我的皮肤变得完美如初。
她亲口告诉我,她身上有着神明的血液,当年父母将她诞下时她体弱多病,是守护疆土的神明将血流传与她,才得以有了健全的身体去游历四方。
她名姓沈淮,我恳求她给我一个好听的名字,她想了想,说我这一生实在贫贱,让我随她的姓氏,取了贵玉的“珩”字做名。她说——沈淮和沈珩,实在像一对双胞胎姐妹,我羡慕她拥有受人敬仰尊崇的医术,羡慕她有神明守护,更嫉妒她从未经历过不公的待遇,从未体验过肮脏的生活。
我开始认为我配不上和她站在一起,配不上与她一同接受百姓们的感激,她察觉到了,毫不吝啬的教我行医,教我辨别草药,她需要有人试用新药,我便做她的试药人。
饥荒之期,战争肆虐,天下无完土,有一天,沈淮带着我一路往西,到了一座比我故乡还要庞大的城,但这城里状况,远比故乡差得多。这城里出了时疫,四处流落而来的灾民被拒绝在城外,骨瘦如柴的尸体铺了荒郊五里。
沈淮拉着我的手从容走过遍地可见的骸骨,一直走到城门下,与城中人说——我们是游历郎中。
我永远都忘不掉那一天城里还活着的百姓喜极而泣的模样,忘不掉蜿蜒长街等待救治的队伍,他们跪拜沈淮,称之为神。
是啊,若当真有神明,一定会像沈淮这样,悬壶济世,心怀仁慈。
这城中时疫被沈淮顺利解决了,当年的我从未多想,一味的认为是沈淮医术精绝妙手回春,毕竟她身体里流淌着神明的血液,她可不就是我心目中慈悲仁爱的神吗……
“在下并没有冒犯的意思,好奇……好奇罢了,沈宫主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