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清风可不知道,自己的辣椒酱,已经获得了钢铁厂厂长的认可。
他昨天回到家,分完东西后,倒头就睡,睡得昏天黑地,连晚饭都没吃。
今天早上约莫四点半的时候,这才从梦乡中迷迷糊糊醒来。
他走到水缸边,舀了一瓢冷水,泼在脸上。
清晨的水带着些许寒意,冻得他一个哆嗦。
连带着仅存的那些困意,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苏清风鸟悄地走进厨房,就看到大锅里放着一碗粘稠的大碴子粥,黄澄澄的,就算冷了,看起来也异常有食欲。
他干脆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手捧碴子粥,就着奶奶做的腌黄瓜,脆咸脆咸的,一碗粥落肚,肚子里有了货,连带着奔波数日后,损失的精气神都缓了过来。
正巧这时候,外面传来脚步声。
“那国营饭店的曹经理呢?”
于是他干脆披上一件衣服,背上篓子,溜溜达达的,准备去到处逛逛。
“搪塞你娘的!我女婿可是城里人,钢厂上班的干部,还能缺这点钱?一双皮鞋,对他来说不过是洒洒水,有啥买不得的?你们就是见不得我好!呸!不要脸的憨货!”
苏清风倒是感觉还好。
这一点,苏跃华心里自是清楚。
他们只怕还以为,邓小雅和何前进还好的如胶似漆。
自从系统奖励体质提升后,苏清风在日常生活中,展现的体力,根本就不是极限。
周围的老娘们有点羡慕,又有点想笑。
显然没有。
这个点,他居然早早地就起来挑水了。
今天倒是刚好。
只可惜他一直镇上、村里两点一线地跑,没空去其它地方转转。
“听说,因为这件事情,再加上韩副书记的推手,何前进原本晋升副主任的事情,也弄黄了。你且看着吧,这两人结了婚,只怕是比一地鸡毛的日子还不如。有的闹呢!”
苏清风差点听笑了。
邓家做事忒不讲究,如今报应不爽,总算报应到他们家了。
苏清风琢磨着饭店批的假还有几天,作为来自后世的前打工人,提前上班是不可能的。
王桂一身农村妇人的打扮,偏偏脚底下套了一双小皮鞋,这洋不洋、土不土的,一下子成了四不像。
稀粥依旧是噎人的杂粮,只不过比以前好了点,老太太舍得往里头加点白米,吃着至少不喇嗓子。
笑话!
“你们懂啥?小雅可是跟我说了,这小皮鞋一双二十来块呢,还是用小牛皮做的,冬天穿着这鞋子,可比布鞋舒坦多了。”
只怕是从饭店里顺来的!
苏清风心中有了底,面上再次露出笑意,“行,谢谢大哥。对了,嫂子最近咋样。”
说到这个,苏清风反倒更关心另一个人。
这样一想,他们自然认定,是何前进为了孝敬岳母买的。
苏清风神情微动,“大哥你慢慢说。”
他都有媳妇了,甚至很快连娃都要有了,还和一个没成家的弟弟比什么?
再说了,单就清风一趟两趟的,大包小包带东西回来,还不值得奶偏点心,给他单独腌一坛黄瓜?
真要说难听点,他带回来一罐麦乳精的价值,就远超过那些黄瓜了。
他看到苏清风后,凑过去拈了一根腌黄瓜,往嘴里送,咬的嘎吱嘎吱响,一边还笑着说话:“清风,我可是沾了你的光。”
“那个人啊……”苏跃华说话的时候,有些意味深长起来,“这位曹经理可是个能人。不当厨子,却能吃的肚子溜圆。我一哥们有次碰见他,见他手里还拿着一板五肉,不知道是从哪买来的。”
只见邓小雅她娘,王桂,踩着一双小皮鞋,走在田垄的小路上。
说是做饭,其实就一碗稀粥,加上几碟咸菜。
苏跃华喝了口水,娓娓道来,“你走的这些日子,邓小雅和何家闹了好大一通的笑话。先是邓小雅去钢厂家属院撒泼,他们两个未婚先孕的事情,闹得大家都知道了。”
说完,那人嘀咕了一句,“不会是你那好女婿,拿旧鞋子过来搪塞你吧?”
偶尔还能添几个黑面馒头,干活的时候,肚子里不至于都是水在晃荡。
至于为什么想笑……
这年头,大家吃不吃得饱都是一个问题,谁家有闲钱买一双小皮鞋啊?
难道邓家有吗?
旁边有人觉得有些不对,“王桂,你刚才不是说,这鞋子是你女婿买的吗?咋穿了没几天,上面就有这么多划痕?这鞋跟也有磨损,看着不像是新的啊……”
苏清风扭头一看,发现是大堂哥。
“最后还是何前进那个老舅出手,才把这事儿给压下去。但就算他们有通天手段,眼下这么多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