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日子,他总是慢悠悠地在灶台边晃悠,看我手忙脚乱地切菜,「我已经两个多月没吃过像样的东西了。」 「你再等等,我快学会了。」他轻笑,声音很撩人,「嗯。」 「真是给自己捡了个大麻烦。」我低头洗菜,水流从手上滑过,修剪匀称的指甲透出莹润的光,一看,就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他眯眼打量着我,突然问,「你会写字吗?」我微微仰头,与他对视。手上的动作也停下来。 「会。」他饶有兴致,「都不记得姓什么了,还知道自己会写字呢?」我点头,有些不好意思,「我看到你房间里的书了,我认得上面的字。」他错愕一瞬,不知道想起什么。 「这村子里这么多人,没人会写字。」我怔然,看着他。潜意识里觉得这大概是我平生所见最好看的一张脸。不由地脱口而出,「那你呢?」那你呢?周煜知。你读没读过书,有没有一手好笔墨?他听完,觉得好笑,屈了屈指节,敲我的额,「我?我不会。」我觉得奇怪。 「那你房里的那些书?」他靠在灶台边,从善如流,半点也不为自己的目不识丁感到惭愧,「路边捡来垫桌脚的。」他所拥有的东西本就不多,如今一看,竟不是讨的,就是捡的。我沉默片刻,想说些什么,却在看清他眸底的微嘲后,硬生生忍了下来。是呢。就连我也是他捡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