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哪怕你贵为北遥皇太孙或者卫国靖西王,该当赶路的时候谁管你会不会在车里颠死,只要不耽误明天被皇帝接见就行。鸿胪寺安排的华丽马车被车夫赶得差点跑散架,两位贵人在车厢里上牙打着下牙一路疾驰,好不容易在天亮时分赶到了离踏霞峰不远的地方。
嘎啦哈是侍女可以跟靖西王同行,云夕岚这么一个不在被召见范围内的师父,理所当然地被安排在踏霞峰下的临时营地里等候。车队停下来稍作休整,贵人们继续上山,云夕岚带着阿银目送车队走远后,拐进了一片山脚下的树林。御驾亲临,附近的农人们早就被驱离,方圆十余里内没有一个闲杂人等,树林里一条平常还算热闹的小道上空空荡荡,只有一个淡蓝色的身影和一条银白色的巨狼在奔跑。
北遥草原上出生长大的巨狼很不习惯南方的气温,跑不了多远就伸出舌头呼嗤呼嗤地喘气,云夕岚熟悉踏霞峰一带的地形,在山坡上攀爬了一段路之后,熟悉地走到一条山涧边让阿银喝点水喘口气。
大热的天,刚跑完一段路满身是汗,眼前出现一条潺潺流动的清澈山涧,别说是条狼了,就是个人也忍不住想跳进去凉快凉快,阿银立刻扑进水里扎了两个猛子。可现在哪是玩水的时候,祁劫生正随着车队一起向踏霞峰顶进发,卫国的皇帝在山顶上等着他,一心想要他性命的宁仲冉也在等着他,这么危急的时刻,云夕岚真的一丁点儿办法也想不出来,她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守在劫生身边,不管生死陪着他一起就好。
云夕岚急,阿银不急,它顽皮地在水里扑腾着故意抖动全身,一阵水雾喷溅开来,云夕岚从头到脚都湿了,她抱住阿银的脖子不让它再乱动,弯下腰的时候只看见巨狼的眼睛里乍然腾出凶光,狼牙也呲了出来,唇皮一下一下地向上提。在巨狼灰色的眼瞳里映着一个清晰的人影,云夕岚猛回头,看见山涧上游不远的地方站着一个黑衣男子。
男子三十多岁的模样,与师父宁仲冉年纪相仿,他站在迎光的方向微眯着眼睛看云夕岚,俊秀的眉梢微一挑,阿银狠厉的喉音便消失了,云夕岚很明显地感觉到它向下瑟缩了一下,随即带着股被挑衅后的愤怒突然暴起,向着黑衣男子扑去。
耳边风声凌厉,云夕岚咬牙抱紧阿银的脖子不让它扑腾,随即带着它一起在水里翻滚一圈,带着满头满脸的涧水狼狈地坐进涧底的乱石之间,伸直脖子避开一柄直刺向她咽喉的枪尖。一道灰色的身影鬼魅般闪现,同样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手执短柄银枪,正肃然地看着水里的蓝衣女子和银白巨狼。
黑衣男子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轻声说道:“别吓着她,阿颐。”他说着缓步走过来,站在涧边,朝云夕岚伸出手去。云夕岚自己扶着阿银爬起来,反向后退一步站在了山涧的更深处,警惕地看一眼黑衣男子,再看一眼灰衣男子。
黑衣男子的声音听起来云淡风轻:“你的手受伤了。”
云夕岚这才感觉到疼,左手手掌刚才撑在水中尖石上划了一道伤口,两滴鲜血和水掺在一起滑过手掌滴进涧中。灰衣男子的枪尖还在指向云夕岚,涧水潺潺流动,山间鸟鸣猿啼,除此之外只能听见她猛烈的心跳声。
黑衣男子见自己的好意被拒绝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再看了看云夕岚,然后向她身后的树林深深地看上一眼,转过身继续向上山的方向走去。灰衣男子收起枪跟上他,两人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了踏霞峰下的密林里。
云夕岚全身湿透,心里一阵一阵地发凉,既然闲杂人等都被驱离,今天能踏上踏霞峰的人就那么些,黑衣男子刚才唤他的同伴作‘阿颐’,世上的人但凡不傻,都能猜这二人的身份。
十几年前,当今卫帝还被囚禁的时候,陈留王率一小队死士越过边境越过战场,远赴会理国把皇帝救回京城。陈留王姓陈名期,他有个天下皆知的小名,就是阿颐。《礼记》中说,百年曰期颐,他出生时家人带着最美好的祝愿希望他也能长命百岁,陈期,阿颐,正是失怜答里现在的丈夫。有资格唤陈留王为阿颐的同龄人,当然就是皇帝。
可他为什么不走大路不坐车轿?带着陈留王两人钻林子爬小道是什么意思?一时兴起?还有他临转身前的那一眼,是在看什么?下意识转过身去,良久之后,师兄的身影出现在了云夕岚的视线里。叶朝岚皱着眉走到涧边,把还傻站在水里的师妹拉出来,脱下上衣擦拭她脸上头发上的水:“你现在跟我回京城还来得及。”
云夕岚倔强地垂着头,什么也没说,只是推开师兄的手,唤过阿银继续向上山的小道上走。
云夕岚心中惊惧,踏霞峰顶上的宁仲冉内心也不平静。
也许因为年轻时盲目御驾亲征导致的后果太严重,复位后的卫帝这些年来别说京城了,就连皇宫也只出过一次,加上今天这一次,两次来的都是踏霞峰。
出于分散玉门力量的考虑,卫国朝廷从两百多年前开始未雨绸缪,在国内诸多名山大川花巨资兴建神殿,分封玉门内得道高人到各处分任神职,两百多年的架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