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是移动的山脊,他们到了一个足以让曲霄染尖叫的高度。
——我有恐高症啊!
李盛走在林间的小路上,背上背着一大堆,可他最在意的,是自己之前在一家精加工场送货时买到的一个木娃娃。
她有着长长的头发,眼睛大大的,脸蛋既白嫩嫩的又红彤彤的,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心中的小蝶,李盛的心暖暖的,走起路来也贼有劲儿。
现在自己有钱了,回去就上山砍柴去造个大大的房子把蝶儿取进门,以后和小蝶一起过好日子。
他父母走得早,从小跟着爷爷住,就连唯一的房子也是又破又小,村里人人都瞧不起,觉得他是取不上媳妇的穷光蛋,只有小蝶一直不嫌弃他,田里干活的时候会想着给他送水送馒头,会走几十里的路去集市上卖鸡蛋给自己买衣裳……
从小到大,小蝶一直跟着他,小蝶喜欢他,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所以他也一直护着她。
村里的人欺负她李盛会拼命打回去,就连她那丧良心的哥哥他也造打不误。
自从爷爷百年以后,他就一个人跑了出来打拼,卖力气赚钱,他相信只要自己肯吃苦,总有出人头地的一天,五年过去了,他终于赚够了钱,老板把工厂开到了山脚下,以后他可以经常回家,这是他一直的盼头,而到现在,也快要实现了。
离家的路越来越近,他那跳动的心也越来越快了。
村里怎么样了?那些长辈们都还在健在吗?小蝶呢?她不会已经嫁人了吧?那不成,她哥答应要把小蝶留到20的,现在算算才18,应该比以前还要好看了才对。
这一刻,他心里痒痒的,像小猫在挠一样。
就这般走着,走着,不知走了多久,等到视野开阔,按道理也已经到达了目的地,他却突然疑惑起来。
这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大块山丘?
原先村后面背靠的那坐山呢?怎么会不见了?
他站在高处,眺望远方的山群,可突然,他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猛地向那小丘跑去。
原先的河流已经改道从另一头流了下去,小丘上的野菜已经长了半人高,李盛跑进去后消失在三人视野里,曲霄染看着眼前熟悉的风景,诧异道:
“奇怪,这里原先的村子嘞?怎么不见了。”
成辉走上前去,四方打量之后做出了回答,“滑坡,这里本就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降水大,长期的植被破坏,土壤越来越松,久而久之这里就发生了滑坡,可昨天这里不是还在吗?就算是晚上突然发生了滑坡,也不应该长了这么多草啊!”
“这些都是存在木偶中的记忆,这也是你们在洪水中却没被淹死的原因,走吧,跟上去,故事还没讲完。”
“嗯。”
李盛一路小跑,打击虽大,他却仍然抱有一丝期望,就算村子被毁了又如何?大家一定平安撤退了才对,对,他们一定不会走远,肯定在周围安了家。
大汗淋漓,他丢弃了行李,只剩那握在手中的木娃娃,裸漏的皮肤被地上的牛草割了一道道口子,混着汗水,神经向身体发送着疼痛,他却咬牙忍了下来。
不知道又跑了多久,翻过一道山,又走过一道湾,顺着河流而下,他听到远方轰隆轰隆的声音伴随着大树的倒下,拨开最后一层野草,他看到了几个人影。
伸出颤抖的手,意识却已经模糊,他噗的一声累倒在了地上。
“老板,这里有个人晕倒了,哎!是小李。”
“啊?”考察的老板回过头来,急速走上团团围住的人堆里,疑惑道:
“盛儿,你不是今天请假回家了吗?怎么会在这,我今天进山来检查,哎,早知道就捎你一起来了,怎么样?累坏了吧。”
老板忙托人拿了一瓶水来,蹲下身去,查看李盛的状况。
“呼呼……呼呼,老板……”他将手指向了自己身后的方向,“那个村子,那个村子……”
余下的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小山丘就光秃秃的在远方,尤其显眼,却根本看不到他口中的村子。
年纪最大的伐木工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发出一声长叹:“那地方的人啊?我记得,先前我来这砍树的时候还经常去村子里蹭饭里,害,可这老天爷啊不当人,2年前那后面的山体突然发生了滑坡,是晚上的发生的,一村的人没一个逃出来,我最开始的那几个兄弟,也折在了那,害……”
“呕!”
手中的木娃娃落到了地上,几滴眼泪不争气得流了出来,他把昨夜吃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
“哎,小盛,你咋回事啊,别吓我们,快快快,开个车,送小盛到镇上的诊所去……”
随着老板的话音落下,周围的场景渐渐暗了下去,人群一个接着一个消失在了眼前,曲霄染情不自禁走上前去,捡起了地上的木娃娃,回头看向后姝成辉时,透过木娃娃,他们知道了后来发生的事情。